正文 第106章 違背正義公平原則的各種行為(1 / 2)

不同的人抱著不同的目的追求物質財富,有的人僅僅是為了生存,有的人則是為了享樂,還有一類人是為了權力、名譽和積聚資產,這最後一類人往往擁有常人所沒有野心。馬爾庫斯·克拉蘇就做過形象的描述,他說:一個人的財富隻有富裕到可以養活一支軍隊的條件下,他才有能力登上首領的寶座,否則他是永遠不會為現有的財富所滿足的。對物質財富的追求會導致不同的結果,有好也有壞,好的方麵就是它可以讓人們因物質上的滿足而心情愉悅;不好的方麵則是這種對物質無止境的追逐很可能會讓人們滋生貪念。這種貪念有時候不會對他人產生威脅,但如果它以侵犯他人財產的方式表現出來,那就是不正當的行為了。

然而事實告訴我們,絕大多數的人在利益麵前喪失了理性,特別是對於那些想要擁有政治軍事權力的人來說更是如此。“這些人為了得到王權而將友誼毀滅,將正義踐踏。”恩尼烏斯的言論準確地描繪了這類人的嘴臉。由於權力門檻的高大,也因為權力寶座的有限,這些人一個個無不使出最為惡劣與極端的手段往上攀爬,完全將友誼的真諦拋之腦後,在激烈的競爭中或是成功,或是遭到淘汰。我們從近來蓋烏斯·愷撒的卑鄙行為中就可以完全理解這一點,他在追逐至上權位的過程中將神靈和人類所製定的一切法律法規通通束之高閣。

蓋烏斯·愷撒就是人類自古以來那些所謂偉人的“傑出代表”,這樣的人對於物質權力的欲望永遠得不到滿足。這樣的例子為我們敲響了警鍾,在物質利益麵前小心謹慎,這是唯一的出路。

不正義的行為也有輕重之分,大家通常傾向於寬恕那些由於一時糊塗而釀成錯誤行為的人,而對於另一些早有預謀的人則很難諒解。但是無論如何,一切有違公正的行為都應該遭到批判。

造成對有害行為不加阻撓的原因多種多樣:有的人擔心遭到報複;有的人出於惰性、冷漠或是無能;還有的人因為自身的事物還沒有解決,因此也無心理會他人的事情。柏拉圖所說的哲學家的事例就是最後一種人的代表:哲學家之所以對他人的紛爭不聞不問,是因為他們對那些由利益而產生的爭端非常厭惡,再加上整日勞作於真理的海洋,因此,他們毫無閑暇時間可言。柏拉圖為哲學家的行為進行了辯解,他認為這種行為是正義的,顯然這樣的解釋不受歡迎。

顯然,哲學家的行為隻是契合了公正的一個方麵,即沒有危害他人,然而公正所要求的對於他人的責任,他們顯然沒有做到,因此,哲學家的行為也談不上公正。這樣看來,哲學家們要想得到“公正”的稱號,就應該主動地履行自身的義務,而不是在被強製的情況下才去執行。

還有一種人,他們的行為與上麵的哲學家如出一轍,因為潛心於自身的事業或是厭惡世態人心的險惡而不去履行社會所賦予他們的責任。這些人看似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實則沒有為社會貢獻應有的力量。顯然,他們沒有融入現實當中,與公正失之交臂。

我們已經對公正的來源和不公正的兩種表現都說得很清楚,在這樣的前提以及排除自私因素的條件下,我們就能夠很容易地找到自己在不同方麵應該盡到的責任和義務。然而,這些責任和義務卻是非常難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