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與上篇篇幅略相當,本篇由不相連屬的十八則文字構成,篇名“轉辭”則取自篇首所謂“世間悲、哀、喜、樂、嗔、怒、憂、愁,久惑於此。今轉之”之“轉”。這“轉”意味著轉換一種說法,以婉轉而可能盡致的話語對人們的所惑重新予以理會。不過,《轉辭篇》並不就是“辭”或“名”的專論,其中凡稱“名”而談的道理無不連著“法”的根茇。
篇中的一則文字有這樣的說法:“循名責實,實之極也;按實定名,名之極也。參以相平,轉而相成,故得之形名。”倘用今天的話說,即是:依據名稱責求名所指示的實質,這被指示的是實的極致;依據事物的實質確定事物的名稱,這被確定的是名的極致。名與實相互檢驗以求彼此相副,轉而相互成全,由此得以知曉所謂“形名”——事物名稱與名稱所指事物實質之表現——的關係。這是本篇對“名”的言說的要義所在,不過,它畢竟是從所謂“任臣之法”(任用官吏的原則)說起的。文中也說到“言之術”(言說的技藝),但那是在曉喻一種隨機談話的智慧,亦即在與“智者”、“博者”、“辯者”、“貴者”、“富者”、“貧者”、“賤者”、“勇者”、“愚者”等不同對象交談時應當分別借重什麼。文中還曾舉出“一言而非,駟馬不能追;一言而急,駟馬不能及”這樣的名句,然而這並不是要尋究“言”本身的特征,卻隻是在規勸人們出言謹慎,從而摒除那些“惡言”、“苟語”。
倘果真以“轉辭”為線索尋找各節文字間某種略可貫通的邏輯,顯然會使人失望的,在這篇名給了人更多期待的文字中,除開“循名責實”、“按實定名”之說外,可能最切題的就是所謂“緣身而責名,緣名而責形,緣形而責實”了,但這一則文字所表述的仍不外“明君之督(督責)大臣”的一種“術”。《轉辭篇》的有些文字似乎也表露出某種“無為”的道家傾向,甚至有的文字還掇拾了儒家的典籍,然而這錯雜的諸多言辭幾乎無一不被措置在法家的唯法是守的原則下。
世間悲、哀、喜、樂、嗔、怒、憂、愁,久惑於此。今轉之:在己為哀,在他為悲;在己為樂,在他為喜;在己為嗔,在他為怒;在己為愁,在他為憂。在己在彼,若扶之與攜,謝之與讓,故之與古,諾之與已,相去千裏也。
【注釋】
嗔:生氣。
轉:婉轉。這裏指用婉轉以盡致的話——一如篇名所謂“轉辭”——予以申說。
在己為嗔:從上文對兩兩相對的八種情愫的排列和之後對“在己”、“在他”的其他六種情愫的分辨看,此句當為“在己為怒”,下句當為“在他為嗔”。
在己在彼:明初刊本等諸世傳本無“在彼”二字。王愷鑾《鄧析子校正》雲:“錢熙祚校刊本作‘在己彼……’,孫詒讓雲:‘在己下當更有在字,今本誤脫。’宜據錢、孫二氏說,於‘在己’下補‘在彼’二字。”依上下文,今從王說。
若扶之與攜:就像扶持與提攜。扶,扶持,護持。攜,扶植,提攜。
謝之與讓:明初刊本等諸世傳本此句作“謝之與議”,今依《淮南子·說林訓》改“議”為“讓”。謝,遜讓,不如。讓,謙讓,以己所有者與人。
故之與古:明初刊本等諸世傳本此句作“故之與右”。王愷鑾《鄧析子校正》雲:“洪頤煊《讀書叢錄》雲:‘右當作古。’《淮南子·說林訓》作‘先’,‘古’、‘先’義同。”“古”之於“右”,形近而誤,今從洪、王二氏說。
諾之與已:承諾與完成。諾,承諾,許諾。已,完成,完畢。
【譯文】
世間有悲、哀、喜、樂、嗔、怒、憂、愁等情感,人們長久地困惑於它們之間界限的所在。現在用婉轉以盡致的話對它們作如下分辨:對自己說來的哀傷,對他人說來是悲痛;對自己說來的快樂,對他人說來是喜悅;對自己說來的惱怒,對他人說來是生氣;對自己說來的發愁,對他人說來是憂慮。這些對於自己和對於他人說來的不同,就像扶持與提攜、遜讓與讓與、過去與古代、承諾與完成之間的分別,看似相近,其實卻相差千裏。
夫言之術:與智者言依於博,與博者言依於辯,與辯者言依於要,與貴者言依於勢,與富者言依於豪,與貧者言依於利,與賤者言依於謙,與勇者言依於敢,與愚者言依於說。此言之術也。
【注釋】
言之術:言說的技藝。術,技藝,技巧。
與智者言依於博:與聰慧之人說話要憑借博學多識。依,依仗,憑借。
與辯者言依於要: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此句作“與辯者言依於安”,《指海》本據《鬼穀子·權篇》改“安”為“要”。今從《指海》本。其意為:與雄辯的人說話要憑借要言不煩。
與賤者言依於謙: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指海》本等俱無此句。以文中既已談到的“貴者”、“富者”、“貧者”相推,亦當論及“賤者”,今依《鬼穀子·權篇》補之。其意為:與卑賤者說話要憑借謙和平易。
敢:有勇氣,不膽怯。
說:解說,釋疑。
此言之術也:《指海》本此句作“此言之說也”,今據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改“說”為“術”。
【譯文】
言說的技藝在於:與聰慧者說話要憑借你的學識淵博,與博學者說話要憑借你的善於論辯,與雄辯者說話要憑借你能要言不煩,與尊貴者說話要憑借你能不卑不亢,與富有者說話要憑借你能落落大方,與貧窮者說話要憑借你能施惠讓利,與卑賤者說話要憑借你能謙和平易,與剛勇者說話要憑借你能無所畏懼,與愚鈍者說話要憑借你能答難解疑。這就是所謂言說的技藝。
不困在早圖,不窮在早豫。非所宜言勿言,以避其患。非所宜為勿為,以避其危。非所宜取勿取,以避其咎。非所宜爭勿爭,以避其聲。一言而非,駟馬不能追;一言而急,駟馬不能及。故惡言不出口,苟語不留耳,此謂君子也。
【注釋】
不困在早圖:明初刊本等諸世傳本此句作“不用在早圖”。王愷鑾《鄧析子校正》雲:“‘用’當作‘困’,與‘窮’對文。”今從王說,改“用”為“困”。其意為:要想不陷於困境,就須得早有謀劃。圖,考慮,謀劃。
不窮在早豫:明初刊本等諸世傳本此句作“不窮在早稼”。王愷鑾《鄧析子校正》雲:“王生斯睿雲:‘稼為豫之訛’,不窮在早豫,即《禮記·中庸》所謂‘凡事豫則立’也。”王說可從,今改“稼”為“豫”。其意為:要想不落於窮途,就須得預先準備。豫,預備,預先準備。
以避其患:明初刊本等諸世傳本無此句,今據《說苑·說叢篇》補之。其意為:以避免由此帶來的禍患。
聲:名聲,聲譽。這裏似指不好的名聲。
一言而非: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作“一聲而非”,《指海》本據《意林》改“聲”為“言”,今從《指海》本。
駟馬不能追: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作“駟馬勿追”,《指海》本據《意林》改“勿”為“不能”,今從《指海》本。
急:倉促。這裏指倉促間言有所失。
駟馬不能及: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作“駟馬不及”,《指海》本據《意林》於“不”下補一“能”字,今從《指海》本。
苟語:隨便說的話,妄言。
【譯文】
要想不陷於困境,就須得早有謀劃。要想不落於窮途,就須得預先準備。不是所當說的不說,以避免招來禍患。不是所當做的不做,以避免引來危險。不是所當取的不取,以避免留下罪愆。不是所當爭的不爭,以避免壞了名聲。一句話說得不對,即使是四匹馬拉的車也難以追回;一句話倉促失當,即使是四匹馬拉的車也無法趕上。所以口不吐惡語,耳不聽妄言,這才稱得上是君子啊。
夫任臣之法:闇則不任也,慧則不從也,仁則不親也,勇則不近也,信則不信也。不以人用人,故謂之神。怒出於不怒,為出於不為。視於無形,則得其所見;聽於無聲,則得其所聞。故無形者,有形之本;無聲者,有聲之母。循名責實,實之極也;按實定名,名之極也。參以相平,轉而相成,故得之形名。
【注釋】
闇:愚昧,昏亂。這裏指不明事理。
慧:狡黠,聰明而狡猾。
信則不信:任意而為的人不予信任。前一“信”,任意,聽憑;這裏指聽憑自己意願而不以“奉法宣令”為職守。後一“信”,信任,信用。
不以人用人:不因為個人的品性而任用人。前一“人”,指人的品性或德行。這裏是說選用官吏當視其是否“奉法”、“奉教”,而不看重個人品質。
神:通“慎”,慎重,謹慎。
怒出於不怒:努力出自本身無所謂努力的律法。怒,同“努”,勉力。
為出於不為:作為出自本身無所作為的教令。
視於無形:明初刊本等諸世傳本此句作“視於無有”,今據馬敘倫《鄧析子校錄》改“有”為“形”。其意為:看到事物未露形跡時的情形。
極:極致,最高程度。
參以相平:(名與實)相互檢驗以求彼此相副。參,檢驗,驗證。
相成:相互促成,相互成全。
得之形名:懂得了這形和名的關係。
【譯文】
任用官吏的原則在於:不明事理的不予任用,狡黠刁詐的不予聽從,講求仁惠的不予親信,持勇逞強的不予接近,任意而為的不予信任。不因為個人品性而任用人,因而可稱之為審慎。努力出自無所謂努力的律法,作為出自本身無所作為的教令。看到了不露形跡的東西,就曉得了所見事物的實質;聽見了默不作聲的東西,就懂得了你所聽聲音的依據。所以說,沒有形體的東西是有形體的東西的根本,沒有聲音的東西是有聲音的東西的母體。按照名稱責求名所指示的事物的實質,這被指示的是實的極致;按照事物的實質確定事物的名稱,這被確定的是名的極致。名與實相互檢驗以求彼此相副,轉而使二者相互成全,由此而得以知曉所謂“形名”——事物名稱與名稱所指的事物實質之表現——的關係。
夫川竭而穀虛,丘夷而淵實。聖人以死,大盜不起,天下平而無故也。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何以知其然?為之鬥斛而量之,則並與鬥斛而竊之;為之權衡以平之,則並與權衡而竊之;為之符、璽以信之,則並與符、璽而竊之;為之仁義以教之,則並與仁義而竊之。何以知其然?彼竊財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仁義存焉,是非竊仁義邪?故逐於大盜,霸諸侯,此重利也,盜蹠所不可禁者,乃聖人之罪也。
【注釋】
川竭而穀虛:河水幹涸了,山穀就空虛了。川,河流。竭,幹涸。
丘夷而淵實:山丘削平了,深淵就被填塞了。夷,鏟平,削平。實,填塞。由此句往下,整段話與《莊子·胠篋》中的一段文字略從同,疑其取自《莊子》。
以:通“已”,盡,畢。
天下平而無故也: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此句作“天下平而故也”,《指海》本據《莊子·胠篋》於“故”前增補“無”字,今從《指海》本。其意為:天下安寧而不再有事故。故,事,事故。
鬥斛:量器,多用於量糧食。鬥,容量為十升。斛,容量為十鬥。
則並與鬥斛而竊之:明初刊本此句作“則並鬥斛而均之”,《百子全書》本作“則並鬥斛而竊之”,《指海》本據《莊子·胠篋》於“並”後增一“與”字,並改“均”為“竊”,今從《指海》本。其意為:就連鬥斛也一並偷了去。
權衡:即秤,稱量輕重的器具。權,秤錘。衡,秤杆。
符璽:符,古代用作憑證的符券、符節、符傳等信物。璽,印,一種取信於人的憑證。
則並與符璽而竊之:明初刊本此句作“則並與符璽而功之”,今據《百子全書》本、《指海》本改“功”為“竊”。
則並與仁義而竊之:明初刊本此句作“則並仁義以竊之”,《百子全書》本作“則並仁義而竊之”,《指海》本據《莊子·胠篋》於“並”後增一“與”字,並改“以”為“而”,今從《指海》本。
彼竊財者誅: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此句作“彼竊財誅”,《指海》本於“誅”前增一“者”字,今從《指海》本。
故逐於大盜:明初刊本等諸世傳本此句作“故遂於大盜”,今據《莊子·胠篋》改“遂”為“逐”。逐,競爭,爭先。
盜蹠所不可禁者:明初刊本、《百子全書》本此句作“盜趾所不可桀者”,《指海》本據《莊子·胠篋》改“趾”為“蹠”、改“桀”為“禁”,今從《指海》本。
【譯文】
河水幹涸了,山穀就空虛了;山丘削平了,深淵就被填塞了。聖人死絕了,大盜就不會興起了,天下也就會寧靜而不再有事故了。聖人不死,大盜就不會止息。怎麼知道事情會是這樣的呢?聖人為人們造出鬥斛來量東西的多少,大盜就連同鬥斛一並偷了去;聖人造出秤來稱量輕重,大盜就連同秤一並偷了去;聖人造出符、印來作為取信的憑證,大盜就連同符、印一並偷了去;聖人確立仁義以教化人們,大盜就連同仁義也一並偷了去。怎麼知道事情會是這樣的呢?那些盜竊財物的人會被誅除,而篡竊國家的人卻能做了諸侯。有了諸侯的門第,就有了所謂的仁義,這不是連同仁義也一並偷去了嗎?所以人們會爭著做大盜,競相稱霸諸侯。這是有重利可圖的呀,盜蹠之類大盜所以難以禁止,實在是聖人的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