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閑談義氣是什麼東西(3 / 3)

哥們苦口婆心的說:吃頭孢了!吃頭孢了!吃頭孢!不知道他是真龍還是真聾。

從此,我便再也沒有主動和這個叫“狗人”的朋友聯係,因為我知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狗人”哥們能交上四六不懂的人做朋友,說明,在某一個側麵,他們是相通的,所以,我果斷放棄了這個朋友、甚至刻意疏遠和他好的朋友。原因,隻要是一個思維正常的人,就會明白。

第四句:為善去惡是格物,也是一個倒裝句,應該是:格物是為善去惡,按照現在漢語的邏輯有點理解不通,其實這和古代語言習慣有關,古代紙張很貴,要求用盡量少的文字表達盡可能多的意思,應該和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發電報有些類似,按字收費,所以,文人便盡可能的提煉文字,好聽點說叫:語言的凝練。然而我卻認為,這個官員們的集體摳門。

其實第四句話我的理解是:格物是一種方法或決策,這種方法或決策是保留“良知”識別真正的“善”和去除“良知”識別的真正的“惡”。

這種保存“善”和去除“惡”的過程叫做格物。

也許有些人看著會比較迷糊。其實把這翻譯分解成幾段理解,還是很簡單的。通過上麵第三句的翻譯,知道了,良知是一種能夠發現全局“善”和“惡”的方法,通過這種方法,我們識別了哪一個是真善,哪一個是真惡。這樣,格物,就是將良知識別出來的“善”保留,將良知識別出來的“惡”去除的過程。

但這個過程往往是痛苦的,即便我們閱曆能夠支撐良知的識別善惡,但識別善惡後,往往很難將其去除,那是因為我們舍不得丟下“惡”拋給我們短期幸福的魚餌。

以抽煙為例子,難道抽煙的人,都不知道抽煙是有害的嗎?當然不可能。我把心、意、良知、格物,帶入知道抽煙是有害的這個過程中。

以一個人(小王)從嚐試抽煙到戒煙這個過程,理解心、意、良知和格物。

心:

最初小王對抽煙是沒有興趣的,並不知道抽煙這種行為是好還是壞(無知無覺,不經曆、不明白),我們將此時的心態叫做心(名詞狀態)。

意:

當小王發現有人有抽煙這種行為時,產生好奇並嚐試抽煙。當他學習一段時間,感覺抽煙很舒服。這時如果有人勸他不要抽煙,說抽煙對他有百害而無一利處的時候,他不會相信。因為以此時他的角度看,抽煙讓他精神振奮(爽)、飄飄欲仙的感覺,所以此刻給小王煙抽的人是善的,不給他煙抽的人是惡的。

{解釋抽煙的舒服:當然,我並不會抽煙,曾經嚐試過,因為心裏堅決抵製抽煙加上不能把握抽煙的節奏,所以很嗆眼睛,所以不知道抽煙後的真實感覺,之所以我認為會爽,因為我偶爾也喝一點酒,類比將要醉酒的時候,感覺飄飄欲仙,套用小品的一句話,酒醉之前我是中國的,酒醉之後,中國是我的,當然我是沒有那樣的感覺,我隻是用這個例子讓不抽煙的人理解,其實抽煙本身是一件短時間內很開心的事情。}

良知:

當小王抽一段時間煙,發現抽煙會引起咳嗽、氣喘等疾病是,並且對抽煙的危害有透徹的了解是,便是從心(動詞:上帝視角、客觀視角觀察)的角度發現抽煙從長遠看確實是壞處大於好處,小王這個思考過程就叫做良知。

格物:

當終於有一天,小王因為咳嗽、氣喘或者旁人的譴責下定決心不去抽煙,他這個過程便叫做格物。格物就是保留那些對長遠來看好的方麵,例如不抽煙便不會咳嗽、氣喘等等。同時去除那些壞的方向,抽煙引發氣喘等等。

其實格物應該是一種行為或決策,比如戒煙這種行為就是一種格物。而不是某些中學教材吹的神乎其神的哲理。其實當你離開學校,你會發現,學校教給你的東西,都是事物的善的一麵。不可否認,他們的出發點確實是好的,然而在這種環境中長得的孩子,要麼非常單純,有著董永似的執著,江湖人稱:“書呆子”,要麼有些曹操似的“詭詐”,江湖人稱:“壞透腔”。當然這個兩種都比較極端,屬於極少數,正常人還是主流的。就如同高智商和低智商是兩個極端,但畢竟是極少數,正常智商才是大多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