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黨的幹部必須堅持原則、認真負責,麵對大是大非敢於亮劍,麵對矛盾敢於迎難而上,麵對危機敢於挺身而出,麵對失誤敢於承擔責任,麵對歪風邪氣敢於堅決鬥爭。
第一,挺身而出具有特定的內容指向。挺身即是撐直身體,挺直身體站出來,形容麵對著艱難或危險的事情,勇敢地站出來,不畏縮、不後退。挺身而出不是為了個人利益、小集團利益、既得利益等小團體利益而辯護,它有具體的指向,就是要為國家民族利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以及黨的事業發展而挺身而出。
為國家民族利益挺身而出。長期以來黨內的倫理學家一直很強調人的精神境界,認為第一境界是大公無私,第二境界是先公後私,第三境界是自私自利。現在,如果按這三種境界來處事,會把處於複雜紛繁的社會環境中的黨員的行為選擇簡單化。實際上,對大多數既熱愛國家與集體又關心個人利益的普通黨員來說,無論大公無私、先公後私、公私兼顧、無私奉獻,甚至爭取個人利益,都可以是他們處於不同境遇內的不同的處事原則和行為選擇。黨員不是為境界而生活的。馬克思在其著作中,讚成為了理想而自我犧牲,但他也反對為了道德而完全犧牲個人的正當利益,認為這本身就是非道德的。他說:“共產主義者既不拿利己主義來反對自我犧牲,也不會拿自我犧牲來反對利己主義……,他們清楚地知道,無論利己主義還是自我犧牲,都是一定條件下個人自我實現的一種必要形式。”因此,現實生活中,黨員行為可以是多選擇的。但是在關鍵時刻、特殊時期要能挺身而出,以國家民族利益為重,舍小家、為大家,決不能患得患失,更不能畏縮不前、貪生怕死、臨陣脫逃。為國家民族利益挺身而出,就是切實解決好“服從誰”的問題,堅持個人和集體的一切利益服從國家利益。黨的性質決定共產黨人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國家的利益就是我們的最高利益,在國家利益受到損害時,敢於挺身而出,旗幟鮮明地開展鬥爭。同時,要像愛護自己眼睛一樣維護國家統一、主權和尊嚴,始終把個人追求同祖國富強結合起來,把各民族繁榮發展同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相統一,在熱愛祖國奉獻祖國中實現自己的價值觀。
為人民群眾利益挺身而出。壯舉發乎自然,英雄出於平常。群眾危難之時,能不能、敢不敢挺身而出,檢驗了一個黨員領導幹部的責任感、使命感,更測出了對人民群眾感情的深淺。對群眾的感情問題,是一個政治問題,是正確的權力觀、明確的公仆意識、強烈的群眾觀念的綜合體現。有些幹部,平常滿足於完成規定的任務、“憑良心工作”,與群眾總是隔著肚皮、分著心窩,感情淡漠,危急時刻自然就表現平庸;更多的幹部,平常與群眾打成一片,了解群眾的疾苦憂患,牽掛群眾的安危冷暖,將維護群眾利益作為最高準則,在群眾有危難之時,他們義無反顧。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這樣的幹部,是我們黨和政府幹部中的主流,是建設小康大業的砥柱,是永遠值得群眾充分信任的領導力量。堅持“權為民用”。要明白,“官”是為人民服務的崗位,“權”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領導幹部受人民重托,掌一定權力,負一方之責,就要以民為本,恪盡職守,奉公而使,為民而用。堅持“利為民謀”。為民謀利,造福人民,是共產黨人的天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領導幹部最根本的價值取向。領導幹部隻有堅持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把經濟建設放在首位,大力發展生產力,不斷增加群眾收入,提高群眾的生活水平和質量,才會使群眾滿意,得到群眾擁護,才能在群眾中真正樹立起威信,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堅持“業為民立”。人民群眾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我們一定要堅持把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有機結合起來,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把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必須堅持一切以人民的利益為重,一切對人民負責,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讚成不讚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工作的第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