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5章(3 / 3)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集說】蘇氏軾曰:有親剛樂,動眾則憂。◎朱氏震曰:此得位而眾從之,故樂,師犯難而眾比之,故憂,憂樂以天下也。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本義】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或曰:二卦互有與求之義。

【集說】郭氏雍曰:《臨》與所臨,《觀》與所觀,二卦皆有與求之義,或有與無求,或有求無與,皆非《臨》《觀》之道。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本義】《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不行也,《蒙》坎遇艮,坎幽昧,艮光明也。或曰:《屯》以初言,《蒙》以二言。

【集說】蘇氏軾曰:“君子以經綸”,故曰“見”。“盤桓利居貞”,故曰“不失其居”。蒙以養正,蒙正未分,故曰“雜”。童明,故曰“著”。◎龔氏原曰:不見則不足以濟眾,不居則不足以為主。◎柴氏中行曰:在蒙昧之中,雖未有識別,而善理昭著。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

【集說】虞氏翻曰:《震》陽動行,故起。《艮》陽終止,故止。◎朱氏震曰:陽起於《坤》而出《震》,則靜者動,陽止於《艮》而入《坤》,則動者靜。◎郭氏雍曰:損已必盛,故為盛之始,益已必衰,故為衰之始,消長相循,在道常如是也。◎俞氏琰曰:《損》《益》蓋未至於盛衰,而盛衰自此始也。◎錢氏誌立曰《損》《益》《否》《泰》,為盛衰反複之介,《易》所最重者也,《雜卦》於它卦分舉,而《損》《益》《否》《泰》則合舉之,以明盛衰之無常,反複之甚速也。《周易》自《乾》《坤》至《否》《泰》十二卦,自《鹹》《恒》至《損》《益》十二卦,此除《乾》《坤》外,自《比》《師》《至》《損》《益》十卦,自《鹹》《恒》至《泰》《否》十卦。

大畜,時也;無妄,災也。

【本義】止健者,時有適然,無妄而災自外至。

【集說】郭氏雍曰:“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然則“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亦以待時也,《無妄》之謂災,其餘自作孽而已,故《無妄》“匪正有眚”。◎何氏楷曰:《大畜》若上九天衢之亨,可謂得時矣,然無畜而時,不謂時也,《大畜》故謂之“時”耳,《無妄》若六三“或係之年”,可謂逢災矣,然有妄而災,不謂災也,《無妄》故謂之“災”耳。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集說】郭氏雍曰:謙輕己,豫怠己也,以樂豫,故心怠,是以君子貴知幾。◎《朱子語類》雲:“輕”是不自尊重,卑少之義,“豫”是悅之極,便放倒了,如上六“冥豫”是也。◎項氏安世曰:自以為少,故“謙”。自以為多,故“豫”,小故“輕”,多故“怠”。◎柴氏中行曰:謙者視己若甚輕,豫則有滿盈之誌而怠矣。◎張氏振淵曰:《萃》有聚而尚往之義,《升》有往而不反之義。

噬嗑,食也;賁,無色也。

【本義】白受采。

【集說】郭氏雍曰:《賁》以白賁無咎,故無色則質全,有天下之至賁存焉。◎項氏安世曰:物消曰“食”,噬者合,則強物消矣。

【案】此二語之義,即所謂“食”取其充腹,衣取其蔽體者也,若飫於膏梁,則噬之不能合,而失飲食之正,若競於華美,則目迷五色,而非自然之文。

兌見而巽伏也。

【本義】《兌》陰外見,《巽》陰內伏。

【集說】何氏楷曰:《巽》本以陰在下為能巽也,《彖傳》乃為“剛異乎中正而誌行,柔皆順乎剛”。《兌》本以陰在上為能說也。《彖傳》乃謂“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蓋終主陽也雲爾。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

【本義】《隨》前無故,《蠱》後當飭。

【集說】俞氏琰曰:故,謂故舊,與革去故之故同,隨人則忘舊,《蠱》則飭而新也。

【案】無故,猶莊子言去故,人心有舊見,則不能隨人,故堯舜舍己從人者無故也。

剝,爛也;複,反也。

【集說】項氏安世曰:剝,爛盡。複,反生也。凡果爛而仁生,物爛而蠱生,木葉爛而根生,糞壤爛而苗生,皆《剝》《複》之理也。◎徐氏幾曰:剝爛則陽窮於上,複反則陽生於下,猶果之爛墜於下,則可種而生矣。

晉,晝也;明夷,誅也。

【本義】誅,傷也。

【集說】虞氏翻曰:離日在上,故“晝”也。明入地中,故“誅”也。◎郭氏雍曰:《晉》與《明夷》,朝暮之象也,故言明出地上,明入地中,“誅”亦“傷”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本義】剛柔相遇而剛見掩也。

【集說】張子曰:澤無水,理勢適然,故曰“相遇”。◎朱氏震曰:往來不窮,故曰“井通”,遇陰則見掩而困,唯其時也。◎郭氏雍曰:“往來井井”,則其道通,困遇剛掩,所以為《困》。◎項氏安世曰:自《乾》《坤》至此三十卦,正與上經之數相當,而下經亦以《鹹》《恒》為始,以此見卦雖以雜名,而《乾》《坤》《鹹》《恒》上下經之首,則未嚐雜也。

鹹,速也;恒,久也。

【本義】鹹速,恒久。

【集說】蔡氏淵曰:有感則應故速,常故能久。◎蔡氏清曰:“鹹”非訓速也,天下之事,無速於感通者,故曰“鹹速”。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集說】虞氏翻曰:渙散故“離”,節製度數故“止”。◎張子曰:天下之難既解,故安於佚樂,每失於緩,《蹇》者“見險而止”,故為“難”。◎項氏安世曰:《渙》《節》正與《井》《困》相反,《井》以木出水,故居塞而能通,《渙》則以水浮木,故通之極而至於散也,《節》以澤上之水,故居通而能塞,《困》為澤下之水,故塞之極而至於困也。◎徐氏幾曰:《睽》者疏而外也,《家人》者親而內也。◎俞氏琰曰:《渙》《節》皆有坎水,風以散之則離,澤以瀦之則止。◎徐氏在漢曰:外,猶言外之也,非內外之外,以情之親疏為內外也。

大壯則止,則退也。

【本義】止,謂不進。

【集說】郭氏雍曰:壯不知止,小人之壯也,君子之壯,則有止,《遯》之退,《大壯》之止,則克己之道。◎趙氏玉泉曰:《大壯》以“壯趾”為“凶”,“用壯”為“厲”,欲陽之知所止也,《》以“嘉”為“吉”,“肥”為“利”,欲陽之知所處也。◎何氏楷曰:壯不可用,宜止不宜躁,與時行,應退不應進,止者難進,退者,易退也。

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過,過也;中孚,信也。豐,多故,親寡,旅也。

【本義】既明且動,其故多矣。

【集說】朱氏震曰:《大有》六五,柔得尊位而有其眾,有其眾則眾亦歸之,故曰大有眾也。《同人》六二,得中得位而同乎人,同乎人則人亦親之,故曰“同人親也”。◎潘氏夢曰:物盛則多故,旅寓則少親。

《離》上而坎下也。

【本義】火炎上,水潤下。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本義】不處行進之義。

【集說】龔氏原曰:柔為君,故《大有》則眾,柔為臣,故《小畜》則寡。

【案】寡者,一陰雖得位而畜眾陽,其力寡也,不處者,一陰不得位而行乎眾陽之中,不敢寧處也。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

【集說】李氏舜臣曰:乾上離下為《同人》,火性炎上而趨乾,故曰“同人親也”。乾上坎下為《訟》,水性就下,與乾違行,故“不親也”。

大過,顛也。,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本義】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

【集說】韓氏伯曰:剛柔失位,其道未濟,故曰“窮也”。◎《朱子語類》雲:女待男而行,所以為漸。◎又雲:《雜卦》以《乾》為首,不終之以它卦,而必終之以夬者,蓋《夬》以五陽決一陰,決去一陰,則《複》為純《乾》矣。◎項氏安世曰:《大過》之象,本末俱弱,而在雜卦之終,聖人作《易》,示天下以無終窮之理,教人以撥亂反正之法,是故原其亂之始生於《姤》,而極其勢之上窮於《夬》,以示微之當防,盛之不足畏,自《夬》而《乾》,有終而《複》始之義也。又曰:自《大過》以下,特皆以“男女”為言,至《夬》而明言之曰:“君子”“小人”,然則聖人之意,斷可識矣。◎胡氏炳文曰:本義謂自《大過》以下,或疑其錯簡,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愚竊以為“雜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備”,此蓋指中四爻互體而言也,先天圖之左,互《複》《頤》《既濟》《家人》《歸妹》《睽》《夬》《乾》八卦,右互《垢》《大過》《未濟》《解》《漸》《蹇》《剝》《坤》八卦,此則於右取《垢》《大過》《未濟》《漸》四卦,於左取《頤》《既濟》《歸妹》《夬》四卦,各舉其半,可兼其餘矣,始於《乾》,終於《夬》,《夬》之一陰,決盡則為《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