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轉型同經濟轉型相同,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要經曆一個較長的曆史時期。一個高效的、為公共服務的政府是任何一個國家的理想公共管理模式,但是在現實中還存在許多阻礙這一進程實現的問題。本文的研究隻是一次不成熟的嚐試,不乏愚見,特別是其中還有許多問題,值得進一步思考與發展。
1.不同類別官員的改革補償問題
政府轉型的層次從哪一級政府或者哪種部門開始是改革者與被改革者關心的問題,同時也是完善政府組織內製度變遷理論的一個方向。
2.政府製度人的一般模型
目前,關於製度變遷行為的較為成熟的概念有“政治企業家”、“製度企業家”,但其關注的焦點還是放在補充式製度變遷的情境中。當政府需要製度變遷時,行為人的假定是否需要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在本文對製度行為人的描述中,還缺乏對其偏好、或需求函數的一般模型探討。
3.政府轉型動力條件的數據實證分析
本文的研究還限於微觀行為主體博弈的邏輯實證,並未得到經驗驗證。因此,建議可采用市場化程度、社會自治程度與政府轉型的進程的相關性進行分析。
4.公共品供需一般均衡分析
公共品的問題往往隻考慮到社會福利角度,以及產品市場角度,這就忽略了公共品供給的政治過程。建議考慮將政治市場與政府內部交易機製內生到公共品的供需框架下進行,把公共選擇模型以及政策製定模型與公共品的生產以及提供結合起來,從而可以得出公共品的一般均衡模型,然而這無疑將是一個非常艱苦的工作。
5.企業家三種選擇下的成本收益比較
文中第四章曾經提出的在轉軌國家中,企業家往往麵臨著三種選擇,三種選擇所付出的成本性質不同,所獲得收益不同,在何種情況下,做出何種決策是決定製度變遷的一個重要因素。本文是假定了企業家與政治企業家的性質,使得該問題越過這一障礙,確係研究問題方便之舉。
6.改革彌補成本的設計
機構改革中的難點在於彌補改革成本的問題,如何通過彌補在位官員由於失去在位收益而損失的福利,隻能進一步借鑒委托代理理論的一些工具進行進一步的計算。
除此之外,本文還有許多不盡完善以及考慮不周的地方,特別是對於文中的一些子假說沒有充分的實證驗證,還是很大的遺憾。然而有了這些遺憾,對於該課題的研究還將繼續,並力圖建立起一個完整的解釋轉軌國家政府轉型的製度變遷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