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年底,當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汪梅死刑。
不久,她被槍決。
怨恨磨利斧頭刃一時泄憤把法犯
2004年6月的一天上午,我接到涇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長張曉宏打來的電話,他說他們剛破了一起案子,讓我去采訪。我以前到涇川采訪過案子,我們比較熟,便欣然答應了。
“我派車來接你吧。”張隊長客氣地說。
我忙推辭:“不用了,從平涼到涇川,坐快客一個小時就到了。”
下午3點我來到刑警大隊二樓,個頭高大魁梧的張隊長把我讓進他的辦公室,又是倒茶,又是遞煙,仍然那麼豪爽熱情。不一會兒教導員楊建政也來了,我們寒暄了一陣,話題就轉到案子上。案情並不複雜,犯罪嫌疑人郭某不堪丈夫的打罵,先在食物裏投毒,然後又用斧頭砍殺其丈夫。幸運的是,她的丈夫後經醫院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
整個案子沒有懸念,犯罪嫌疑人很容易被抓到,當時聽了案情後,我有點不過癮的感覺。看來,隻有挖案子背後的東西了,這樣寫出的報道讀者才愛看。我這樣想。
在涇川縣看守所,我見到了犯罪嫌疑人郭某。她32歲,中等個頭,不胖不瘦,鵝蛋臉型,膚色白淨,細眉細眼,高鼻梁,是一位挺漂亮的女人。
她行凶已成事實,法律自會對她進行審判。所以,我最感興趣的是她為何要謀害丈夫,丈夫不是她曾經欣賞的“美男子“嗎?
郭某長長歎息一聲,向我講述了她遭受丈夫打罵的辛酸史。
她的娘家在慶陽市寧縣長慶橋鎮長慶橋村。曾有過一次婚姻,3年前和前夫離婚。2002年,她與同樣離過婚的羅漢洞鄉南河村村民呂某相識,繼而對呂某產生好感。
“他哪方麵吸引了你呢?”我問。
她黯然的目光閃爍出一絲光彩,臉上漾出微微的笑意,有點羞澀地說道:“他一米八的個子,人長得又帥,比前夫強多了。我們認識不久,就在當年農曆3月15日結了婚。”
可以想象,他們曾有過短暫的激情時光。
但當尚不成熟的愛情幼苗被移植到現實生活的土壤,幾經風雨的吹淋,就逐漸失去了生機,開始走向枯萎。
郭某和呂某結婚不久,彼此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性格、誌趣、修養等方麵分歧很大,短期的親熱關係很快降了溫,再也熱不起來。郭某自幼在長慶橋長大,讀完初中學業,雖比不上大學生,但在當地也算是有文化的人,加之她老家地處交通要道,南來北往的人比較多,因此,她從生活習慣到衣著打扮都比較講究,跟城裏人十分接近。她的觀點是,哪怕日子窮一點,苦一點,也要把自己收拾得幹幹淨淨。可是,丈夫卻很邋遢,不愛刮胡子,跟他逛街,讓他把皮鞋上的土擦一下,他不擦不說,還當著人麵罵郭某多事,氣得她一整天沒有一個好心情。每次和丈夫鬧了矛盾,她希望他講“理”,看不慣他動粗。但他卻恰恰相反,他是個典型的大男子主義,脾氣也很暴躁,家裏稍有不順心的事,便要怪罪郭某,甚至動手打她。
結婚半年後,收割完家裏的麥子,郭某和呂某到銀川去打工。期間,郭某因呂某不給她錢,便打算自己掙錢花,卻遭到呂某的反對。
有一天晚上11點多鍾,下班回來的呂某發現妻子不在“家”,就沿街到處尋找,當他從一飯館的櫥窗外看到郭某在裏麵當服務員,徑直走進飯館,二話不說將郭某拽出來,兩人遂發生爭執,吵了一路。回到租住房,呂某一把拽住郭某的領口,把她推搡到牆角,氣急敗壞地罵道:“你給我做的飯呢,不讓你胡跑,你出去幹啥!”
郭某想起自己平時所遭受的屈辱,也豁出去了,哭著嚷道:“你不給我一分一文錢,我自己掙錢花難道有錯嗎?給你姓呂的丟了啥人?我哪怕給人當保姆,人家也會給個工錢!跟你個白眼狼,真是倒了八輩子黴!”
“我讓你嘴強!”呂某鬆開郭某的衣領,用大手卡住她的脖子,憋得她的氣差點喘不上來,情急之下,伸出右手在呂某的臉上抓了一把,摳出幾道血痕。
呂某惱羞成怒,掄起巴掌在郭某的頭上猛抽,打得她歪倒在門邊才住手。
第二天一大早,郭某提上自己的包乘車回了涇川。
呂某怕出意外,過了幾天也扛上鋪蓋卷返回家裏。
第二年年初,郭某生了一個男孩。她想,有了孩子,呂某會把自己的壞脾氣收斂一些,但仍然事與願違,她最終選擇了沉默的忍受。這沉默的忍受背後,卻積累著對呂某越來越多的憤恨,如同一顆不定時炸彈埋藏在她的心裏。
2004年5月30日早上起床時,呂某催郭某去耕地。她因為要看孩子,不願去。6點多鍾,呂某和其母去地裏種玉米,郭某把孩子哄睡後,趕到地裏。幹活時,呂某一直吊著臉,不是嫌郭某動作慢,就是嫌她沒有撒好玉米種,造成浪費,嘴裏罵罵咧咧。
“你日能得很,你一個人幹去!”被氣哭的郭某把盆子往地頭一扔,扭身就走。
呂某欲追打妻子,被母親一把拉住。
郭某回到家裏,心情一直很苦悶、煩躁,在做飯時,想起丈夫平日對自己連打帶罵,新仇舊恨一起湧上心頭,頓時產生用老鼠藥毒死他的惡念。她穩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緒,從掛在牆上的一個包裏取出用來毒老鼠的液體鼠藥,然後倒進一隻盛有麵條的碗內,將這碗飯置於鍋蓋上。這時,郭某看見呂某先一人回來,便抱起孩子躲到外麵去了。被伺候慣的呂某,放下農具後,很自然地走進廚房,將擱放在鍋蓋上的一碗麵條,連同鍋內的一碗稀飯、半個饃,端到上房全部吃完。不一會兒,他突覺胃內不舒服。
郭某估計呂某“差不多了”,回家查看情況,看到呂某抱著頭,蹲在大門口。呂某見到妻子,說他心裏很難受,讓郭某趕快去找村醫療所的大夫。郭某便去找大夫。
她走後,疼痛難忍的呂某似乎意識到什麼,又讓一鄰居去叫他的大哥。
呂某的大哥來看望呂某,見弟弟麵色蒼白,一副痛苦不堪的樣子,便把他攙扶回家,讓他躺在炕上,隨後就去找村上另一個大夫。
就在呂某的大哥走後不久,沒找到大夫的郭某獨自回來了,她見呂某躺在炕上胡亂翻滾,不住地責問她你給我吃啥了。
緊張中,她趁呂某不備,從房內臉盆架下取出一把斧頭,舉起朝呂某頭部左側的太陽穴處猛砍……正在這時,呂某的大哥和大夫趕來,急忙奪去郭某手裏的斧頭,製止了這場血案,然後將一臉鮮血的呂某送往醫院搶救,經醫生緊急救治,呂某脫離了生命危險。
隨後,呂某的大哥向羅漢洞派出所報了案。
2004年5月31日,涇川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犯罪嫌疑人郭某依法刑事拘留。6月21日被涇川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要不是呂某的大哥及時趕到,呂某的生命就會斷送在妻子高舉的斧下。
然而,據張隊長說,這起案子的結尾頗有戲劇效果,康複出院的呂某不但不恨自己的妻子,反倒要求撤訴。
法律程序不會被個人私情改變,但從中不難看出,“血”的洗禮,已使呂某有所醒悟:他吞食的苦果,正是自己種下的。假如他平時能夠以陽光般的胸懷善待妻子,妻子回贈他的,決不會是仇恨,而是愛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