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育消費符號化研究
體育商品的符號價值具有兩個層次:第一是它的獨特性,即通過參與體育健身鍛煉、觀賞體育賽事等來顯示它與其他商品的不同;第二是體育商品本身的象征性,如進入檔次高的體育健身鍛煉場所,就在一定程度上顯示出消費者的社會地位、生活品位、社會認同等[6]。對於體育消費,消費者最初的理念是重視它的使用價值,即消費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自身身體機能水平和健康。但隨著社會流動和社會化程度的增加,人們開始把消費行為作為一種確定自己身份和地位、品位的識別方式,消費開始向符號意義轉變。由此可以看出,在消費主義文化影響下,各階層居民的體育消費開始向符號轉變。今後在體育強國號召下,要想實現這一強國夢要積極參與體育鍛煉,帶動體育產業的發展,參與型體育消費必將代替實物型體育消費成為體育產業的支柱。
三、體育消費中產生符號消費原因分析
(一)經濟收入
影響居民符號消費最根本的原因是居民收入狀況。研究者指出,消費者對體育消費的需求以及檔次,一定程度上取決於消費者的經濟收入,收入越高體育消費能力越強。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的經濟開始進入一個較快增長期,社會物質逐步豐富,人們生活水平得到一定提高,我國居民經曆了由資源匱乏到物質資源高度發展的時代。社會各階層經濟收入的差異直接體現在其各自的消費領域,經濟收入是各階層實現符號消費的最根本的基礎。隻有當經濟收入達到某個程度,對於消費的需求才開始從生存型消費發展到享受型甚至發展型消費,並且從符號消費中去建構自己的身份,區分自己的社會階層。
(二)受教育程度
社會學家布迪厄在論述階級與趣味區隔時提出,人們對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的擁有程度可以作為區分個人品味的依據,他認為文化作為一種資本,在建構其社會階層地位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文化資本主要是教育的產物,特別強調其“教養和品味”的涵義及家庭背景對這種品味性的文化資本的形成所起的決定作用。通過接受教育,人們可以得到好的職業規劃、高的經濟收入,並且在受教育過程中能培養自身的審美觀念和品位。高素質、高的文化程度的人,能夠對體育運動有比較全麵和正確的認識,也就能很好地參與到體育活動中來;文化程度較低的人由於對體育運動沒有全麵細致的認識,所以參與體育活動積極性較低。
(三)社會分工
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的生產資料所有製結構與分配製度呈現出多樣性,職業結構開始多元化,形成了多種新的職業群體,各個職業群體之間出現了明顯的分化。新興行業創造了眾多的職業崗位,社會成員也開始向外資企業、民營企業、鄉鎮企業等流動,這大大充實了我國的職業種類和結構。同時,隨著社會的發展,不同職業所帶來的收入和社會聲望也產生了差異,這對居民的社會分層,以及基於職業的社會分層的不同社會階層居民的體育消費、符號消費均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四、結論與建議
對於體育消費中產生符號消費的原因,我們應該采取辨證的態度。一方麵應承認其存在的客觀性,在消費社會中,符號消費成為體育消費的一部分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另一方麵政府和民眾應采取相應措施正麵應對,政府應高度重視城市特別是農村基礎體育設施的建設,盡可能加大基礎體育設施投資的力度,而民眾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在適度範圍內消費相應的體育運動,淡化體育消費中符號消費,盡可能避免體育消費中社會資源的浪費,切忌體育消費中的非理性和炫耀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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