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房屋外六事(1 / 2)

古代把住宅內外環境中與住宅吉凶相關聯者,稱為六事,分內六事和外六事。內六事以門戶、明堂、天井、廳堂、床鋪、廚灶、碓磨等為主。外六事以路巷、池井、坑廁、畜欄、壇廟、橋梁等為主。

現今都市建築物林立,而且形狀是千奇百怪,無奇不有,所以當今社會中的建築物遠遠超過先前所講的外六事範圍。我們不妨以住宅為中心把居室外所有的建築物統稱為外六事。外六事的範圍可以包括:樓廈、亭子、電線杆、圍牆、招牌、屋頂較大的水箱、天橋、樹木、消防箱、變電器、高架公路等等。

第一節 外六事總論

談外六事與飛星的關係,我們不妨從三個方麵來論述。這三個方麵是理氣、五行、形態。

一、理氣與形巒

如果在飛星盤內某一宮位外有外六事的其中之一,我們首先要觀察的是此宮位內向星、山星旺衰。如某宮位內向星為生旺之星,在此宮位有一高樓,且住宅至此高樓中間距離太近且無形勢良好的水路。那由於此高樓而破壞了形理兼顧的原則,不能獲吉,不利財運。

若此宮位內向星並非旺星,而是衰敗之星則此宮位內無凶。因高樓在此使衰敗之氣潛藏。若再配合整個星盤使生旺之氣流通,則以吉論。使衰敗之氣潛藏,而發動生旺之氣,此即是地理師之責任。

山星生旺若是配合高樓,那此宮位內宜於作為居室或臥房。因山星得生旺之星配以巒頭合局,正是形理兼顧,當屬吉論。

若山星衰敗見高樓,即使高樓形勢良好,亦不能收氣及蓄氣,不能以吉斷。形理不能配合,何吉之有?

此雖言外六事與星曜理氣之關係,實則仍是講形理兼顧之理。本書再三重複形理兼顧,讀者宜於此重視,可知形理兼顧為玄空一大原則。

二、五行

除了形理兼顧外,還需參看五行。具體來說外六事之五行與宮位內山、向、運星皆有關係。

外六事五行宜生宮位內山、向星,不宜相克。

外六事因其範圍相當之廣,而在宅之周圍皆有可能出現,時吉時凶具體的判斷必須依飛星盤的配合而言。如七運壬山丙向之房屋,在宅之震宮位內有方形之電箱或者郵箱,主不利中男、易流產、出書腐、主出腎疾等之應驗,皆因方形屬土克一白山星之故,雖有四綠木克之,不利之因素仍然存在,更有運盤五黃助克,若宅外再出現高樓及掩蔽陽光之建築物,必有克傷中男之應。所以宜置金屬物品化解土克水,而使土生金,金生水輾轉相生。最好開為門路,亦主書香。

如巽宮處見直衝水或者有不佳形態之物,或木型建築物逼壓,皆主出口舌官非、車禍、外傷、鬥爭不斷、人心不合、女子腹疾、小產、不利老母等。因星盤本已是犯鬥牛煞(二為土,三為木,木土相戰)不吉,應以五行屬火之物通關化克,更不宜在外六事上出現形勢上的不佳及增加克性的五行來引動原星盤的不吉。所以當出現外六事增加原星盤不吉的情況下,不宜作為臥室等常用之場所,更要以通過使用通關之五行的物質、形態、顏色作為布置,盡量使五行配合得宜。這也是外六事對星盤作用的一個重要地方。

三、形態

在考慮上述兩種因素外,還需參看其形態。若在房屋星盤宮位內見形態上的問題時,比如,此處要有山,卻山形破碎,草木不生,怪石密布,不管山形五行如何,皆凶,即使山星是生旺星也以凶斷。這種情況是無法通過人為的因素來改變的,隻有盡量不要在其宮位內用事或作為臥室。由此可見風水並非樣樣能改,而在很多情況下,人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受到很多外在因素的限製。所以事先選擇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便顯得尤為重要。

第二節 外六事詳論

一、山峰

都市中以比本屋高的樓房為“山峰”,不管在何方位,都要以山盤挨星的生旺、退氣、死煞分吉凶。但逼壓(靠太近)、尖射者(牆角或尖銳物體正對),無論何氣皆凶。

山林遊樂區的建築,及山區的寺廟、住宅、別墅大都依山麵水建造,所以最適合旺山旺向的挨星格局,最忌上山下水的挨星。

四周都有山峰岡巒時,要以最高大、山頭最高點、最近、形狀最特別者作為斷吉凶的重點。其吉則風水吉,否則則凶。

蔣大鴻《天元歌·第四》說:“宅前逼近有奇峰,不分衰旺皆成凶;抬頭咫尺巍峨起,泰山倒壓有何功?”也就是說,不管形狀多麼好的山峰、建築物,隻要是逼近,如泰山壓頂者,在任何元運都作凶論,主被欺辱、不能發達、出暴戾之人、絕嗣等凶事。

住宅周圍有四山高壓,及凹風空缺(兩山之間有空缺,山風可以吹出),不論前後左右皆忌。凡有衝射,不論何煞。前主傷夫,後主傷妻,左主損男,右主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