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智慧篇(1)(1 / 3)

彭知縣巧斷爭妻案

宋嘉定年間,茶陵知縣彭仲文公正廉明,善於調查思考,所斷公案合情合理,令人信服。

一天,上五都農民趙仁元與下五都農民王老三為爭奪妻子而訴諸公堂,“公說公有理,婆說理還強”,不分上下。彭知縣便分別詢問原委。

趙仁元是一個老實憨厚、勤勞儉樸之人,三年前娶張氏為妻,夫妻恩愛,相敬如賓。隻因家貧,衣食無著,趙仁元總感虧待了妻子,而妻卻任勞任怨,更加重了趙仁元的負疚感。婚後第二年天旱無雨,田地顆粒無收,荒外野草也難以尋找,趙仁元家已斷炊了。為使妻子不跟著自己受凍餓之苦,便想放妻子一條生路,違心地將妻子改適於人。

王老三,家道殷實,吃穿有餘,但為人小氣、吝嗇,是當地有名的“鐵公雞”。上年妻子病故,有意續弦。經媒人撮合,便娶了張氏為妻。因為張氏賢慧,且能吃苦耐勞,盡管對於王老三的吝嗇、刻薄甚是反感,但她一再忍讓,委曲求全。所以,王老三對張氏很是滿意。

轉瞬間又過去一年。這一年天公作美,風調雨順。趙仁元早起晚睡,辛勤勞作,獲得了很好的收成。但他很不快活,常常看著滿倉的穀子而傷心落淚,老是思念聰明、賢慧、勤勞的妻子。於是他將稻穀糶出換回300兩銀子給王老三,以贖回自己的妻子。豈料,王老三這次要妻子而不要銀子。兩人爭持不下,互不相讓,便狀告到縣衙。

彭知縣聽完雙方的陳述,覺得這兩人對妻子都還不錯。趙仁元雖休妻、並逼妻子改嫁,已鑄成大錯,但實是無可奈何,尚屬忍痛割愛之舉。但他又想婚姻家庭應以雙方的愛情為基礎,隻有基礎牢固,才能美滿和諧。於是,他便將張氏傳到大衙內閣詢問。

張氏直言不諱地說:“如果能讓我重新選擇的話,我寧願跟著前夫受窮,而不願跟著後夫享福。”

彭知縣問:“為什麼?”

張氏答:“前夫家底薄,吃穿寒酸,但為人老實大方,夫妻相敬如賓。不是鬧災荒,他不會將我改適於人。所以,我不怪他。後夫雖然吃用有餘,家底厚實,但為人太刻薄,是個宜省人口也不花錢財的吝嗇鬼。”

知縣又問:“何以見得?你列舉一事看看。”

於是,張氏便講了一個故事。那天王老三與張氏參謁拜堂,拜謝天地,謁敬祖先。儀式完後,夫妻被引入洞房。可是,王老三還未坐定就三步並作兩步,來到廳堂將蠟燭吹滅忙用廢紙小心翼翼地包紮好,帶回洞房交給張氏,說:“這是拜堂用剩的蠟燭,你好好保存,待生了兒子後做‘三朝’時再用。”張氏見其行,聽其言,哭笑不得,隻好忍氣把殘燭接在手中。然後張氏說:“老爺,跟這樣的人一起生活,還有什麼樂趣可言?”

知縣詢問完後,即升堂審案,知縣先說:“我這裏有錢一封,是償給你們中的一人娶妻的費用。你二人誰要錢可以拿去。”王老三搶先說:“老爺,我要張氏,不要錢。再說,即使有錢,要找個這樣好的妻子也難。”趙仁元說:“我之所以拿300兩銀子向張老三贖回妻子,就是因為張氏過去跟我吃了虧,如今手頭寬裕一點,想讓張氏過幾年幸福日子,以盡我做丈夫之責,也贖回過去失責之罪。因此,我不要錢,隻要妻子。”

知縣反複勸告他們:“世間好女人多得很,何苦要相爭一個張氏呢?”而二人不聽勸告,死死咬定要張氏。突然,衙門內室一個丫環急急忙忙走到堂前跪報說:“老爺,張氏暴病死了。”知縣大吃一驚地說:“張氏剛才還好好的,怎麼一下子就死了呢?”便急忙向室內走去。趙仁元聽說張氏死了,痛不欲生,暈倒在地。王老三聞言,抓耳撓腮,不知所措。

知縣複轉公堂,對他二人說:“張氏在我衙內身亡,我應負失職之責,將向知府衙門請罪。隻不知你二人誰要錢,誰要妻子。”王老三接言說:“張氏已死,人死不能複生,再爭又有何用。承蒙老爺關心,償錢娶妻,我感謝老爺恩典。”便拿著錢回家去了。趙仁元非常痛苦地對知縣說:“在生時我不能讓她享人間福,現在她已死,請求老爺恩準,讓我將其屍首領回去厚葬,以了心願。”

知縣聽後,便笑著對趙仁元說:“你愛妻、疼妻,誠心可見,快去內衙見過妻子領回家吧!”

趙仁元一聽,高興極了,帶著張氏歡歡喜喜回家去了。

王老三急匆匆地回到家裏,將包裹打開一看,這哪裏是錢,原來是一對燭蒂。

講述人:尹菊林,農民,時年50歲,現已故。

搜集時間:1950年3月。

流傳地區:虎踞等地。

牧童智取惡狼命

以前,險峰山上有一條大灰狼,既凶殘又狡猾,經常咬死豬羊。人們對這條灰狼非常痛恨,卻沒有一點辦法。

有兩個小牧童決心懲治這條惡狼,於是注意偵察惡狼的行蹤。一天,他們發現惡狼嘴裏叨著食物鑽進了半山腰的一個山洞裏,一會兒又跑出來到山下覓取食物。他們分析,這條雌狼可能產下狼崽,便想出了懲治惡狼的辦法。第二天,他倆在山上找到了狼窩。趁老狼外出覓食的時候,他們偷偷地摸進洞裏,抱出兩隻小狼崽子,又在狼洞的附近,找到兩棵相隔十來步遠的樹,便一人抱著一隻小狼分別爬到樹上。

等了一陣,老狼回來了。它走進狼窩發現小狼崽子不見了,便慌慌張張地竄出洞口四處張望。

這時蹲在西頭樹上的牧童狠狠地扭著小狼的耳朵,小狼嗷嗷尖叫起來。老狼聞聲仰視,立刻狂吼著,撲到樹下,後腿站起,又爬又抓。蹲在東頭樹上的牧童見狀,也將懷裏的小狼捏得嗷嗷怪叫,老狼又發瘋一般地朝這邊奔來,在樹下又撲又跳。那邊的小狼又嗷嗷地叫起來,老狼又向那邊撲去。這樣,老狼在兩棵樹之間淒厲地號啕著,奔來奔去,沒有一刻停歇,真是又氣又急。

老狼為救小狼崽,拚命地爬著,掙紮著,凶神惡煞地跳著,聲嘶力竭,漸漸地越跑越慢,其叫聲也越來越弱,最後一頭紮在地上就起不來了。

牧童等了一陣,見老狼一動也不動了,便悄悄地溜下樹來一看,哈哈!老狼已經斷氣了!

講述人:龍武生,農民,小學文化,時年58歲。

搜集時間:1992年3月。

流傳地區:虎踞。

州知智判爭議案

傳說南宋時期茶陵州知府善斷疑案,尤其對於相互爭執的案件,他不要出衙調查,也不需用刑拷問,一斷了然。有一位王子聽說後,就裝扮成一個商人,騎著高頭大馬到茶陵州來探聽虛實。

走到半路上,王子被一個骨瘦如柴的乞丐擋住。乞丐向王子討了些錢,還懇求王子讓他一同騎馬進城,好心的王子答應了。

他倆騎馬進城後,乞丐說馬是他的,隻因為他見這個做買賣的人走得精疲力竭,才讓他騎上馬的。

他倆爭執不下,又沒有可作證的第三人,隻好去見州官。到了州知府,知府大人正在審案,他們隻好站在後麵等候。

第一個案子,是一個讀書人和一個不識字的闊佬爭一個女仆,都說女仆是自己家的,兩人爭執不休。州知說:“把女仆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另一個案子,是一個賣布人和一個賣油人為錢而相爭,都說對方搶了自己的錢。州知說:“把錢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輪到王子和乞丐了,他倆都說那匹馬是自己的。州知說:“把馬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第二天,他們都按時到了州府。

州知對讀書人說:“女仆是你的,你把她帶走吧。”那個不識字的闊佬挨了50大板,被轟了出去。接著州知把賣布人傳來,說:“這錢是你的,那賣油的是個盜賊,將要受到懲罰。”

最後,州知問王子和乞丐,能不能在許多匹馬中認出自己的馬來,他倆都說能。州知把他們倆帶到一個馬棚裏。兩個人都毫不費勁地從幾十匹馬中認出了那一匹馬。

可是州知卻對王子說:“你把馬牽走吧!你是這匹馬的真正主人。”隨後把那個乞丐打了50大板,將他趕出了府衙。

三起案子,州知判得幹淨利落。王子很納悶,便向州知府說明了自己的身份,要州知說說是怎麼判斷這三起案子的。

原來第一個案子,州知在判案前,叫那個女仆往一個很髒的瓶子裏灌墨水。女仆拿過墨水瓶,先揩幹淨,再去灌墨水,動作很熟練利落,這說明平日灌過墨水。假如她是不識字的闊佬的女仆,就不是這樣了,所以就把那個女仆判給那個識字的人。

判那個搶錢的案子,州知是把錢放到水裏,第二天清早看看水麵上有沒有油花。賣油人雙手沾滿了油汙,如果錢是他的,上麵必然有油跡,經水一泡,就會有油花浮在水麵。可是泡了一夜,水麵上一絲油花也沒有。州知也就毫不猶豫地把錢判給賣布的人。

判斷馬的案子時,敏銳的州知發現,那匹馬看到王子,又撓蹄子又噴鼻子,顯得很親熱的樣子。而當乞丐走近那匹馬時,那馬卻無動於衷,冷漠地看著別處。這樣,州知就清楚地知道,這匹馬真正的主人是王子了。王子一聽,非常佩服。

講述人:尹菊林,農民,時年50歲。已故。

搜集時間:1950年1月。

流傳地區:茶陵、攸縣。

一言不發贏官司

一天,一個窮人騎馬到茶州。到了中午,他把馬拴在一棵樹上,然後坐到一邊去吃飯。這時候,一個闊少爺也騎馬來到這裏,把馬也拴在那棵樹上。窮人吃了一驚地說:“請不要把馬拴在那裏,我的馬還沒有馴服好,它會踢死你的馬!”

闊少爺一聽,傲慢地說:“我想拴在哪裏就拴在哪裏,用不著你這個鄉巴佬來教訓我。”拴好馬後,他也坐下來吃飯。

過了一會兒,真像窮人所警告的那樣,兩匹馬相踢起來,不待他們的主人跑上前,窮人的馬已把對方的馬踢死了。闊少爺勃然大怒,扯住窮人帶到州知府,叫嚷要窮人賠他的馬。

州知問窮人:“你的馬是怎樣踢死他的馬的?”

窮人心想:“他是有錢人,我是窮光蛋,我說得再有理,也會沒用,不如先不說話,且看看他怎麼說。”於是窮人一言不發。

州知又問:“你的馬真的踢死了他的馬嗎?”

窮人還是閉口不言。

州知一連串地問了許多句,窮人就是不開口。

州知對闊少爺說:“看看,他是個啞巴,不會說話,怎麼辦呢?”

闊少爺急了:“他不是啞巴,剛才見到他時,他還說話了呢。”

州知問:“他說什麼了?”

闊少爺說:“他說請不要把馬拴在那裏,我的馬還沒馴服好,它會踢死你的馬。”

州知皺起眉頭,說:“這麼看來,過錯不在於他了。他已經事先警告過你,因此,他不應該賠償你的馬。”

闊少爺隻好自認晦氣。

州知又問窮人:“你為什麼不回答我的問話?”

窮人回答道:“尊敬的知府大人,我是個窮人,一時間又找不到很好的話來為自己辯護,我想還是由他自己來說吧。現在,他不是把問題說得很清楚了嗎?”

講述人:周際雲,小學教師,現已故。

搜集時間:197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