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意調查的實施
民眾對法規的質量有著直觀的判斷和感受,對於法規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也有不同的認識和想法。收集這些信息對於改進立法工作無疑具有重要意義。上海市這次立法後評估民意調查通過四個途徑進行:一是上海市人大代表。這一群體與社會公眾有著緊密的聯係,具有廣泛的社會代表性,對上海市地方立法的情況相對比較了解。二是上海市政協委員。這一群體代表著社會的精英階層,對法規的認識和判斷代表了對地方法治的一種理想和追求。三是執業律師。他們是法律專業人士,對法規質量的評價更為深刻、準確。四是網民。這是一個較為特殊的群體,以此獲得的信息更加具有全麵性和多樣性。
3. 專家測評的組織
專家對法規的認識和了解相對而言更為深入,同時又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理論的支撐。他們的綜合意見更多地體現了一種深層次的、精密性的、理性化的認識。上海市這次立法後評估專家組按照“三三製”的原則精心遴選,由立法領域、行政法製領域、行政法學研究領域各三名資深專家組成。為了便於專家評分,還專門設計了評分表。
4. 執法部門反饋的操作
對於法規質量的高低,執法部門是最有發言權的,特別是在操作性、針對性等指標的評估上,執法者對法規的疏漏與不足等問題有著切身的體會。上海市這次立法後評估要求執法部門對各自所負責實施的地方性法規進行總結,並對每一項法規出具專項報告。提供該項法規貫徹落實的基本情況、條文存在自身缺陷及對執法的影響、對該項法規修改完善或廢止的意見建議。
三、立法後評估理論的研究和探討
本書還在“弁言”中對立法後評估的概念、作用及今後的走向,進行了一些研究和探討。
1. 立法後評估的概念
對於什麼是立法後評估?本書從後評估製度談起。在簡單介紹了後評估製度的概念、國際上關於後評估的經驗、一些國家開展立法後評估的情況後,提出了我國地方立法後評估的概念,即地方立法後評估是指具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製定權的國家機關或者由其委托的主體,按照一定的評估程序對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合法性、合理性、協調性等指標進行評價,並提出完善法規、規章建議的活動。
2. 立法後評估的作用
本書從四個方麵闡述了立法評估的作用:一是提高立法質量。由於各種原因法律法規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缺陷。在立法後評估中發現法律法規的缺陷,可以通過後評估報告提供立法機關在以後的立法中加以克服。二是提高執法水平。立法後評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對執法狀況的評價。執法機關可以借助後評估的結論,改進執法工作,提高執法水平。三是提高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立法後評估注重檢驗法律法規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作用,能夠發現法律法規的不足,進而通過修改程序,加以克服,使法律法規適應並滿足化解社會矛盾的需要。四是提高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水平。立法後評估是開門立法的重要措施。社會成員通過這個環節對法律法規實施狀況進行評判,是一種社會參與,不僅表達了他們的意誌,也對立法的改進和提高發揮了作用。
3. 地方立法後評估今後的走向
本書認為,今後立法後評估將會運用得更加普遍和深入。一是立法後評估的科學性將進一步提高。二是法律法規備案審查製度的健全,將推動立法後評估工作的深入。三是立法後評估將延伸關注影響法律實施的原因。四是立法後評估的作用將進一步顯現。五是人大作用進一步發揮,將為立法後評估作用的發揮提供空間。可以相信,立法後評估在提高立法質量、提高執法水平以及提高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方麵的作用進一步發揮;作為民主政治建設工具,立法後評估將在被廣泛運用後日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