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經濟前景初探

“網紅經濟”的蓬勃興起,很多人從中看到了商機,這也吸引了很多投資。時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潮流漸起,萬象更新,走向成功將有無限可能。通過集聚網絡人氣創業創新,隻要不違反法律都應予以鼓勵。但與此同時,“網紅經濟”作為一種新興產物,缺乏成熟的商業模式,尚有諸多不確定因素。

(1)投資網紅要承擔很大風險。“網紅經濟”的實質是粉絲經濟。網紅變現的能力依賴於特定的粉絲群體和他們的黏性、忠誠度、轉化度。而粉絲的不確定因素太多,喜好也時常有變。對於投資人來說,這種不穩定意味著投資風險。

(2)如果把網紅當作一個品牌來運營,粉絲沉澱、購買轉化,長尾效應口碑營銷,再有一些節點性的爆點營銷和事件營銷,對熱度再次拉升,吸納新粉絲等活動周而複始。成名吸引流量隻是第一步,後續還要有足夠的曝光度,足夠的話題炒作,足夠的精準內容,最後才是足夠的粉絲來變現。

(3)網紅到底是新經濟還是快消品?現在稍微有姿色的網紅都會經營個人的服裝品牌或者淘寶店鋪,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賣衣服門檻低,掙錢快,轉化率高,重複購買率高,資本直接變現的能力強。

這反映出網紅的共同問題是:大多數打算趁自己還紅的時候,快速掙到一筆錢然後再改行。這好比暴發戶和企業家的區別,沒有長期經營自身品牌的決心和能力,不變換方式完善自己推廣方式和渠道,這樣的網紅想要長效經營,可能性極小。從商業模式來講,現階段的“網紅經濟”並未尋找到規模化的標準商業路徑;從網紅本身講,其中不乏一些人以“低節操”進行內容表達,靠炒作和搏出位“想要在關注度上分一杯羹”,他們遊走在行業的灰色地帶,而這種違背主流價值觀的內容也亟待監管,注定不會長久。但凡事都有發展的過程,對於“網紅經濟”這種新型的商業模式,我們應秉持樂觀的態度。

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互聯網技術與標準”論壇上,阿裏巴巴集團首席執行官張勇(花名:逍遙子)說:“年輕一代對於偶像,對於同好者,對於明星的追逐,產生了新的經濟現象,我想這個是全球範圍內獨一無二的,這些網紅一族不是大明星,完全是基於互聯網草根產生的。”在張勇看來,“網紅經濟”是一種全新的電商現象,網紅通過自己在粉絲中的效應,將製作商、銷售者和消費者緊密連接。不僅如此,設計者和服務者也融入其中,形成了一種全新的鏈接,展現了互聯網全麵融合的無限活力,這是網紅經濟時代的新模式。這一從淘寶產生的網紅經濟打造了許多電商奇跡,成為一種全新的電商現象,已經被很多像張勇這樣的人看好。

據估計,網紅經濟市場的規模已經超過千億元。在如此龐大的市場規模中,電商、打賞、廣告、線下活動和付費服務成為目前網紅變現的主要方式。走過粉絲吸附、大量擴張與沉澱三個階段,網紅社交資產慢慢形成,在“內容生產—營銷推廣—粉絲維護”的過程中,這些社交資產將逐步變現。現階段,網紅主要通過平台電商、社交電商、廣告、付費等方式直接在社交平台上獲利。無論是在淘寶電商、新浪達人通、微賣小店,還是通過線上吸附粉絲、線下導入業務,這些變現模式都與國外的網紅有些細微的區別。

國內的運用模式基本是股份製。比如,投資一家網紅服裝電商,當年收益若是上億元,基本不會留有庫存,利益分配包括40%的毛利潤率和30%的淨利潤率,另外10%的費用則包含約6.5%的運營費用、3%的行政費和0.5%的流量營銷費用。最後的利潤和網紅平分,當然也有股權上的合作。未來,隨著“網紅”職業人的出現,會有更多的投資商加盟或股份合作,實現利益共享。國外的網紅通常在Youtube和Instagram兩個活躍平台上發布多以圖片和視頻為主的內容,他們與電商的合作模式多為分享股權,而非銷售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