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普通老百姓呢,腦袋上戴點什麼好呢?老百姓沒有帶冠的權力,隻能拿塊抹布裹上去,包在發髻上,叫作巾幘。不過胡服騎射還是施益於百姓,老百姓戴上了帽子。帽子是胡人的發明專利(他們發明了很多東西,褲子、靴子、帽子,還有騾子,從前趙簡子視胡人培育的這種似馬又長著驢耳朵的混血兒為珍品,當作寵物養了兩頭)。
胡人發明的帽子不同於中原士人一貫的冠。冠這東西,沒有什麼實用,就是一個圈兒或者棍兒,弄在腦袋上,類似孫悟空的緊箍咒,隻是表示身份,空圈細棍,不能保暖。但是胡人的帽子是暖額的、防風沙,其“爪牙帽子”是用動物皮革做的,像爪牙一樣緊緊扣在頭上,趙武靈王改成黑色綾絹做,給士兵戴在頭上,類似現代的護士帽。但是老百姓也喜歡把這帽子戴給胎毛稀疏的小孩子。但是大人不戴,大人還是喜歡抹布“巾幘”和冠。帽子徹底征服了漢人是在晉唐後,烏紗帽、四塊瓦、東坡帽,獲得流行,兼具冠和帽的特點,既能包頭,又標身份。
老百姓得到的另一個好處是靴子,這也是胡人的專利。中原人則穿履,履的麵料是麻的、布的,有錢人穿絲麵料的。由於深衣都是垂到腳麵的,所以履的鞋幫很低,低到了露出大半個腳麵的地步,輕盈倒是輕盈,但是跑起來不跟腳。路上土多,泥土常把這美麗的履給弄髒巴了。戰場上更是泥濘,猛跑幾下,鞋幫和鞋底全揉爛了——因為鞋底是布做的(納著密密的針腳),倘跑在石子上,還要硌腳。總之,履適合民間不適合戰場。如果在履的鞋底下多加一層木底,倒是可以防範泥巴,那就是屐(日本人現在還在穿木屐)。木屐雖不怕泥路,但這樣的硬底不能彎折,穿上後隻能像日本美女那樣搖著屁股走,在公子哥家的花園裏同然好看,但是戰場上這麼走就保不住命了,還不被胡人追上一把戳死?
胡人穿的則是皮靴,底子是革的,軟硬合適,防泥善跑,鞋幫又高,高成了靴筒,一直到膝蓋下麵,可以護腿,也適合騎馬。在靴麵和靴筒表麵還裝飾著幾十個、上百個青銅泡,晶瑩閃亮,威武奪目。經過趙武靈王改革,靴子也慢慢走人中原,廣泛流傳,男女都有穿。隋唐以後,宋明的官員們更必須穿靴,叫作皂靴,皂靴好處大,踢老百姓屁股的時候,比較給勁。
公元前307年,趙國的士兵們都穿上了胡人的漂亮靴子——奔跑靈活——頭上戴爪牙帽子,上身短衣,外罩輕甲,腿穿現代化的褲子,手持長戟,風姿颯爽,在頭戴野雞翎(鶡鳥冠)的武官指揮下,奔馳沙場,遊擊嬉戲,實在是酷呆啦!
但是,這麼好的東西,也有人反對。趙武靈王的叔叔——公子成,就是個老腦筋的反對派。他故意在家中裝死,鬧著不肯換上胡服來上朝。不過你也要理解他啊,試想,如果你單位領導明天讓你改穿粘罕、金兀珠的衣裳帽子來上班,你會照辦嗎?當然你可能巴不得這麼爽一把。但是你們公司的副總呢,也樂意照辦嗎?穿著粘罕的衣服來?
公子成,是副總級的大領導,他當然不肯穿,躲在家裏裝病,嘴上還振振有詞:“臣聞中國者,蓋聰明徇智之所居也,萬物財用之所聚也,賢聖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異敏技能之所試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義行也。”意思說,中國是世界的中心,我們不求別人,都是別人大老遠跑到這兒來學習取經。我們卻舍此高級文明不用,而因襲遠方野蠻之服,更易古人的教導,背離中國的傳統!總之,不可以!寧可在家裝死。
這“公子成”是個國粹家,什麼都是中國的好。中國即使亡國了,沒有國君了,也比夷狄之有君好!
趙武靈王聞言,親自跑到叔叔家裏,做了他大量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陳之以利害。你不要小看這人是叔叔,在分封製餘緒的時代裏,國君的親族都受封為官,公子成就是一個朝中顯貴。趙武靈王說:“顯貴啊!阿不,叔父啊,衣服,是為了方便穿的;禮儀,是為了利國而設的。胡服騎射能夠利國,有什麼不好呢?我們的開國先人趙簡子不把晉陽城作為邊塞,目的是便於擴及上黨,他的兒子趙無恤兼並了戎人的代國,目的是攘取胡人之地,這都是明擺著的啊。但是後來沒有繼續北上。後來,中山狄人依仗齊國大兵,侵略我們邊邑,捉拿我們的小民,水灌我們鄗城(河北高邑),先王忿之,仇怨至今未報。現在,我們胡服騎射,近可以守衛上黨,遠可以報中山之怨。而叔父順應中國之俗以違逆簡主、襄主(趙無恤)之意,厭惡變服之名,而忘記國家之恥辱,這不是寡人所期望於您的呀!”
一席動情的話,說得“公子成”騰地從床上爬起來,慚愧地連拜兩次,嗚嗚叫道:“老臣愚蠢,不能通達大王之意,妄出世俗淺言。大王想繼承簡主、襄主之遺誌,老臣敢不聽命!”說完再拜。觀者無不感慨。趙武靈王也很激動,抓住他的手,趕緊賜他一套胡服穿上。
噫嘻!改革家趙武靈王也是個goodcommunicator啊,跟老家夥講道理,就得用先主創業之遺願來抓他的心底!不過,公子成畢竟愚頑不化,後來趙武靈王的致死,也是他的主謀。
四
騎兵結隊衝鋒,氣勢磅礴,人畏其猛,莫敢對當。這是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後的奇效。借助戰馬迅馳的機動性和猛烈的衝擊力量,趙人胡服北上,聲勢浩大,十年驅胡千裏,辟地開疆,趙武靈王大樂,壯誌得酬。但是,想要深化改革,大力發展騎兵,還是受著好幾個因素製約。
首先,中國的馬種比較差,製約著騎兵的建設。馬的馴化,始於中亞,大約四千年前傳到中國(正值堯帝時期)。馬從堯帝起,就開始給中國人拉車,一拉就是兩千年。它們爬在地上,做出使力的樣子,吃苦耐勞但是緩慢。農業社會長期套車服役,使馬的品格退化,很多馬的DNA向牛變異,終於不會奔跑了。它們個子矮,骨架細,沒有爆發力,瘦單單的,更像驢——這就是中國的土產馬匹。可能也是這個原因吧,春秋時代的馬都是四匹捆在一起拉戰車,而不適合騎乘(否則就成騎驢打仗了)。直到漢朝,引進西域寶馬雜交,馬的品質才逐漸提高。
好在趙國這裏有良馬,從前趙無恤奪得河北北部代地(今蔚縣一帶),為趙國搞到戰馬基地。代地原是狄人盤踞,代馬聞名於諸侯。“解放胡鷹逐塞鳥,能將代馬獵秋田。”這是唐人的詩句。趙武靈王征發代馬,在代地以北的原陽建設“騎邑”,練習騎兵,兵源是趙人也有用錢帛誘來的胡人。如果你也想應征報考,當然可以,條件是,年齡在四十以下,身長在七尺五寸以上(1.68米),體魄健壯,矯捷靈便,要敢於“登丘陵,冒險阻,絕大澤,馳強敵,亂大眾”——總之要是個搗蛋鬼才行。但是騎兵打仗也講紀律,不是馬蜂群奔,它的編製方法跟步兵差不多,五騎設一長,十騎有一吏,許多不同的小隊組成大陣。如果你練得出色,沒準長官能讓你帶個小隊。
入伍以後,先要把屁股準備好,因為當時的馬鞍還處於雛形:隻是一塊皮麵的布墊,搭在馬脊梁上。馬在啟動和刹車的時候,就靠這塊墊子提供給人以動力和摩擦力,實在折磨基層的屁股,人弄得前仰後合。後代的馬鞍中間低凹,前後隆起,多角度提供前進、製動動力,就好多了。戰國時代的馬鞍下邊有肚帶和後秋用於給馬鞍定位(肚帶捆著馬肚子,後秋同定於馬尾巴下)。打仗的時候注意每打一會兒就收緊馬肚帶,以固定馬鞍——因為馬這大家夥一肚子都是草,它跑一會兒,肚子就癟下去一號,所以要及時勒緊肚帶,不然你就掉下去了。盡管如此,你也容易掉下去,因為戰國時代的馬鞍子尚無攀繞馬胸的胸帶與之聯結(隻有肚帶和後秋),鞍子易於向後滑動。騎快了,人就坐到馬腚上去了。
能在奔馳的戰馬上坐穩以後,接下來是練習射擊。馬上射擊難度大,馬亂顛亂晃,射擊命中率差,不如從戰車上發射得準,所以你得認真苦練。而且請記住,當敵人在你的射程中時,你也在敵人射程中,所以你最好是側著身子“偏坐”,中箭麵窄。好在你的馬亂顛亂晃,敵人不容易射中你。如果換在移動沉緩的戰車上立著,那被射中的機會就大了。不過,戰車兵的甲胄精致(牛皮質地,楚國人甚至是犀牛皮、鱷魚皮的),擋箭效果好,拔下箭來可以接著打鬥。騎兵卻是輕甲,牛皮的,隻覆蓋上身,甚至沒有甲,隻穿著戰袍,吃上一枚箭,入肉三寸,拔下來,帶肉二兩。
為了補充戰馬之不足,趙武靈王在改革次年從林胡那裏奪了許多胡馬供練習,所謂史書上的“林胡王獻馬”。林胡王怎麼肯獻馬來了呢?把重要戰略資源拱手給了敵人?從來都是他搶別人東西啊。
林胡王當然不肯憑空交馬,是趙武靈王硬打垮了他,搶來的。這就奇怪了,雖然說師夷之技以製夷,但趙武靈王剛學會騎馬,學生就這麼快打敗老師了?迫使老師獻上胡馬了?史書上對此沒有解釋。我們隻能根據古代兵書的描述,推論趙武靈王的車騎,與胡人騎兵對壘時的情形。當趙武靈王親自率領大軍在山西北部、河北北部“略地”(就是占地盤的意思),一旦遇上策馬狂奔的胡人冒出地平線,奔騰殺來。趙武靈王立刻布陣迎敵:以騎兵在前,阻擋敵人,給自己戰車創造充裕的時間構成戰鬥隊形,一般做成圓陣固守。當敵人胡馬蜂擁逼近,騎兵就退人戰車陣內,用戰車車體及車上豎起的盾牌為掩護,聯結成原野上的臨時城牆,從“城牆”後麵,用遠程武器(也就是箭)成叢發射,大量殺傷胡人。
當胡人無法攻穿趙國車陣,馬噎人傷,士氣頓挫之際,趙武靈王的騎兵與戰車立刻展成攻擊隊列,實行反擊,猛衝敵群,直至敵方潰散,並且由騎兵對潰軍實施遠程追擊。步、騎、戰車三種兵種的密切配合,使趙武靈王的軍隊展現出所向無敵的戰鬥力。胡人射技雖佳,但兵種單一,並且各自為戰,缺乏有效組織配合,敗率多於勝算。
趙武靈王由此把山西北部的樓煩大部打散,部分收編己用;把林胡從陝西東北角驅逐到更北,把東胡打得不敢跨入無窮之門(河北北部張北縣要塞,出了這個門,就進入茫茫漠北)。
在戰勝三胡的過程中,騎兵發揮了不可取代的攻堅越險、追亡逐北的作用,但它還不能脫離戰車,成為主戰部隊。這主要是因為當時騎兵戰具尚不完備,沒有馬鐙,削弱了單騎的作戰能力。
馬鐙看似簡單,卻是極具革命性的坐騎部件,它可以使騎手與戰馬很好地結合在一起。當你蹬住馬鐙,身體前傾,手挾長矛,把人的軀體重量與馬的龐大衝鋒慣性合二為一,使馬匹和人變成長矛的運載火箭,一起發射出去,全力飛撞敵人,什麼甲胄能阻擋得了啊。但是,戰國時代還沒有馬鐙,勢必削弱了騎兵的作戰效果,於是當時的主力兵種還是戰車兵和步兵。事實上,趙國騎兵占總作戰人數比例不超過10%。其他諸侯國,不過1%。趙國曆來的騎兵數量,估計通常不過五千騎左右。
騎兵數量不可能太多,也是受著給養運輸的限製。一匹馬一天需要的飼料大約是士兵一份口糧的十倍重,軍隊中騎兵占了10%,總糧草重量就增加了一倍,占到20%,總重量就增加到原來的三倍。馬是不能在路邊以吃青草為生的,馬是個康大個,看上去很生猛,其實很嬌氣,吃青草多了,就拉稀,它必須吃曬幹切碎的飼料。這就得耗用輜重部隊運送,因此騎兵的占比也不是太大。
騎兵真正成為與步兵分庭抗禮的主戰部隊,還要到南北朝以後,那是在五胡亂華的胡人帶動下,才發展起來的。而戰國時的騎兵,主要是輔助功能,也就是協助打亂對方陣列——從正麵或側麵或後麵,騷擾對方的給養線和後方橋梁,對敵追擊,等。戰車和步兵,還是主戰力量。
五
胡服騎射後,趙武靈王就跟北邊的三胡動手,用車、步、騎三軍聯合行動,十年期間,刮擦三胡,拓疆千裏,在原三胡之地設置雲中、雁門、九原三個郡,從而趙地囊括山西中部北部、河北北部南部、陝西東北角。趙武靈王在北方邊境大築長城,最北一線已經修到了內蒙古境內,大青山以南,這裏至今仍有趙長城遺跡,長約一千三百餘裏。
胡服騎射後第三年,公元前305年,趙軍兵分兩路,大舉夾擊進攻今河北省中部的中山國。
我們不禁要問,趙武靈王為什麼要孜孜不倦地進攻三胡和中山呢,是不是有侵略病啊?
首先,擴張領土可以直接增加諸侯王族征收賦稅勞役的地麵,增加了王族的財富,也就是強化了國家的物力,從而支持進一步的擴張或者國家防禦。一個諸侯王國總是要盡可能擴張,直到它達到統治能力的極限。這種擴張,在君主看來之所以必要,因為它也是為了國家防禦而不得不為之。不論是迫使別國當自己的小弟還是直接占領之,都可以擴大自己的戰略緩衝區域,以保證不受國際上其他大國或霸主的威脅——國土麵積太小的話,沒有戰略回旋空間,一次戰役失敗,就容易被敵人一鼓作氣地縱橫它的領土,而被滅掉。地盤小,在戰國不可能長久存活。所以,若光搞經濟,但國土麵積太小的話,搞得再好也不安全。這就是為什麼以色列在富裕的同時卻一時一刻也不忘記領土擴張,哪怕隻擴一尺一寸。
戰國時期的中華大地上,也有一個“以色列”,那就是趙國東邊的中山國,在河北平原上。
中山國的文明並不落後,它是一支有誌氣的遊牧狄人——白狄,在春秋中期從陝北老家舉著白旗(所以號稱白狄),一路遊牧過來的。他們越過太行山,入居河北平原,在石家莊、保定一帶,圈了一塊地,建國,是為中山。然後就忘了本,“漢化”得很厲害。大量使用鐵質農具,農牧兼行。如今出土的逾萬件精美文物,證實著中山國往昔的輝煌:青銅質地的“錯金銀四鹿四龍四凰銅方幾案”,十二隻禽獸托著幾案讓你吃飯,“銅身銀首寶石鑲睛人俑燈”,是個舉著燈的傭人,寬袍大袖,說明中山人“漢化”得徹底。還有一塊碑刻,是現存中國最早的碑刻之一,號稱世界上最早的地圖。還有兩壺老酒,也是中國最老的,清澈透明,放在青銅酒壺裏,開蓋後,還冒著兩千三百年前的濃香,共計十多斤。可見中山人釀酒也不錯。
中山人喝完了酒以後,熱血狂躁,就向東北去打燕國人,侵燕“數百裏,列城數十”;向南則毆打老趙,令趙人耿耿於懷,也就是趙武靈王勸說公子成時提到的,“從前,中山負齊之強兵(中山的背後還有大齊在撐腰),侵暴吾地,係累吾民,引水圍鄗,先王忿之,如果不是社稷神靈保佑,都城幾於不守”。鄗邑(河北高邑)距離趙都邯鄲才一百公裏。中山國像一匹猛烈的山貓,咄咄逼人,令趙人憂懼,竟號稱戰國列強之一。
中山的地理位置更讓趙人難受,它“控太行之險,絕河北之腰”。所謂“控太行之險”就是太行山呈南北走向,像一個隆起的屋脊,把山西、河北兩省左右分開。趙國要從山西本土進入河北,必須躍過太行山,怎麼躍呢?太行山麓隻有一些東西走向的穀道(叫作陘)可以穿越。而中山國正控製了陘口險要處。所謂“絕河北之腰”,中山割斷了趙國在河北北端的代地與南端的都城邯鄲,上下分離,把代地這個重要軍事基地,阻斷在北,不與南部邯鄲相接,自然讓趙國不爽。趙國必須打通邯鄲與代國間的大道。從地圖上看,趙國像袋鼠一樣,抱著腹部的中山國。
於是,胡服騎射後第三年,公元前305年,趙軍分兩路大舉進攻中山。南路軍以步兵、戰車兵混合編製構成,由趙武靈王總領,還帶著他的大兒子公子章,從邯鄲一路北上。北路軍以新訓練的騎兵和戰車為主,牛翦、趙希為統帥,從河北北部代地南下。兩路軍形成南北夾擊中山之勢。
牛翦、趙希的北路軍車騎,很快逼近中山北部的曲陽地區,與列陣出迎的中山人,遭遇在原野上。中山人駕駛著華麗考究的戰車,看見敵人卻穿著古怪的褲子,腦袋上插著野雞尾巴,好像是遠道跑來演雜耍的。中山人心說,這幫人比我們狄人還狄人呐!
兩軍對壘,旗鼓相當,該怎麼打呢?常規的打法是:利用馬駕戰車的巨大衝擊力,組成密集車隊,對敵人戰車陣列發動迅猛攻擊,使敵軍前沿波動,然後用步兵跟進,對陷於混亂狀態的敵軍進行衝殺,直至其潰敗。但是,這種打法越來越不奏效了。戰國時期弩的廣泛使用,往往壓製了戰車的衝擊。
弩和弓不一樣,弓拉圓了立刻就要發射,弩是把弓弦拉開,掛在弩臂上,像老鼠拍子那樣架好,等用的時候再發。事先把弓弦拉掛在弩臂上,可以用兩手乃至借助腳來做,所以就可以把弩的弓幹材料的倔強係數做得更大,因此射出的箭比弓射出的力道更大,射程更長,能夠射穿戰車兵的皮甲。而弓箭則未必。所以,弩對戰車構成很大威脅。
當敵人戰車蜂擁而至,我方以兩三排弩手站立陣前迎擊,他們輪番上弦,擎弩,瞄準,摳扳機。密集的弩箭疾勁有力,使目標高大行動緩慢的戰車上隻能呆立著的戰車兵成了逃不掉的靶子。戰車兵被箭雨攢射,一旦死掉一個,或者有一匹馬倒下,整個車體就跑偏,甚至傾覆,後邊的車更亂套了。本來想衝亂對方陣腳,結果自己卻先亂了,戰車像一堆垃圾一樣,全在弩箭的勸說下,卸載在敵陣前的空地了——當然這是極端情況。但是,鋒利疾勁、密集的弩箭,必然使戰車的破襲力大打折扣,黯淡了戰車的前途。
但是騎兵不同,速度快,衝擊方向靈活,可以兜到敵陣後方進行突擊,這裏敵軍弩的配置會比較少,從而促成敵人潰亂奔走。或者從側麵尋找敵人弓弩手配置虛弱的部位,“乘虛搗敵”。這些機動打法,都是戰車做不來的。
即使必須從正麵突擊,戰馬的衝擊速度也比戰車快,它進入敵人射程以後,穿越這一射程(假定弩箭一百五十米)的時間,是戰車的一半甚至更少,從而減少了傷亡損失,有餘續力量繼續衝陷敵陣,隻要發出的騎兵數量足夠多的話。當騎兵快速蜂擁而至,對方弓弩手窮於應付,手忙腳亂,不遑阻截——我們知道,“臂張弩”是靠兩臂拉動上弦,還算快,但“蹶張弩”必須用兩腳蹬住弓體,彎腰,雙手握弦,借助腰膝力量像提舉杠鈴那樣,把弓弦提至胸前,才能把箭搭在弩臂上,然後再瞄準,扣懸刀,射出弩箭,這樣耗時間,供不應求。而騎兵蜂擁而至,破陣必矣。
公元前305年,中山人與趙國人的激戰過程和細節,史書上沒有記載。但我們可以推知,中山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奇異攻擊。在平曠的原野上,一團趙國騎兵像一團烏黑的雲,快速席卷而至。急驟的蹄聲,蔽日的塵霧,蕭蕭的馬嘶,大地在敲擊中顫抖,飛快地向馬蹄後瀉去。奔騰縱躍的戰馬,轉瞬已到近前,迅馳的機動性和猛烈的衝擊力量,把中山弓弩手驚得目瞪口呆,端著弩倉惶發射。然後,腳蹬手拉,忙得不可開交。趙國騎兵中的三胡之人,與豺狼虎豹為鄰的生活塑造了他們的勇敢無畏。他們玩兒了命地迎著箭雨撲去,以一部分犧牲為代價,使大隊騎兵迅速踏入陣來,後麵的戰車也接踵殺至。弓弩手被馬蹄和車輪所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