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烹是中國飲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古代烹飪的重要曆史階段,它的出現與飲食文化的發展密不可分。從《古史考》中記載的“黃帝時有釜甑,飲食之道始備”,到“始蒸穀為飯,烹穀為粥”,說明陶製品的產生和火的使用一樣,為先人熟食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山東龍山文化出土的黑陶容器及酒具,證明早在史前時期山東的製陶工藝就已經相當先進。山東黑陶具有長時間耐數百度高溫的特點,這為製作難熟的肉食提供了條件。隨著社會的進步,陶器也越來越先進,人們不僅製作各種陶製餐具、酒具、茶具及各種容器,而且還製作陶製炊具。現在仍在使用的陶製炊具就有砂鍋、陶壇、陶罐等,而吃砂鍋、吃瓦罐至今仍被追求美味的現代人所喜愛,煙台傳統陶烹美食“壇子肉”即為明證。
壇子肉,是將豬肉裝在特製的壇子內,以壇子為主要烹製工具製作而成的菜肴,清末民初,在煙台街上、市肆小館中成為有名的風味小吃。據老人們回憶,當年多是流動攤點,經營者先在家中做好後,前麵放一壇壇子肉,後麵放一壇大米飯,挑著到浴池、旅館和交通要道口叫賣,很受市民喜愛,因多是配米飯出賣,百姓順口稱為“壇子肉幹飯”。二、三十年代,這種流動飯食攤點很多,據《煙台概覽》記載:埠內“一般投機經營者,多改變方針,小吃飯館,應運而生。飯菜從豐,定價低廉,不嫌利小,但求多賣。人們邀三五知友小酌,費資極小……其他如德春居、福源居、定興園、宴樂齋之壇子肉,獨樹一幟。”同期山東其他地區也有經營,但製法大同小異,都是把壇子洗淨,放進切成核桃大小的帶皮豬肉,再加人深色醬油、冰糖、肉桂和白煮肉的原湯,將裝好的壇子搬到火眼上,用中火燒開,壇口蓋上盤子,改用小火煨燉約3個小時,至湯濃肉爛即成。煮成的壇子肉,雖爛而不糜,成塊而不化,入口則消。顏色紅中透亮,帶有清香的氣味,有別於一般的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