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1.五朔節之夜(3 / 3)

我回家路過雷克桑德,在一個名叫羅耐斯的村子裏住了兩三天。我記得村裏人用連糠帶皮的燕麥粉熬稀粥喝。他們沒有其它的東西可以果腹,在饑荒的年頭能夠吃上那樣的飯食也就算不錯了。

那一年就這樣熬過去了,可是第二年狀況更加艱難啦。我又不得不離開家門去找生路,因為呆在家裏日子就更沒法子捱過去了。我跟著兩個姑娘到了霍德斯瓦爾。從家鄉到那裏是二百四十公裏。我們不得不背著皮行李袋徒步走去,因為我們沒有便車可搭。我們原以為可以找一些整修花園的活計幹。可是我們到了那裏一看,到處都是厚厚的積雪,哪裏來這樣的活兒可做。於是我就到那裏的鄉下去,在村裏向人家到處苦苦衷求,希望他門能給我點活兒做。親愛的姑娘們,我是又累又餓真不知道怎麼活下去,後來總算找到了一家衣莊,我在那裏留下來剪羊毛,每天掙八個先令,到了天氣再轉暖一點,春暖花開的時候,我就又去幹照料花園的活計,一直幹到七月末。我是那麼想念家鄉,就動身回雷待維克,你們要知道,我那時候才十七歲哪。我走呀,走呀,半道上鞋磨爛得不能穿了,我隻好咬牙赤著腳走了二百四十公裏路,可是心裏有說不出的高興,因為我畢竟積攢下了十五枚銀幣。我還給我的小弟弟小妹妹省下了幾個小麥做的圓麵包,還有一包方糖。那是有人叫我喝咖啡的時候給我兩塊方糖,我總是藏起來一塊。

當初那時候,可是饑荒連年,一年又一年地沒有收成,塔勒拿省所有的年輕人都隻好出門逃荒,流落到他鄉去闖活路。在我回家以後的第二年,也就是1847年,我又去了斯特戈爾蒙,在大雞山花園裏幹雜活。一起幹活的有好幾個姑娘,每天的工錢多了一點,不過還是要十分省吃儉用才行。我們把花園裏的那些破爛,像舊釘子啦、碎骨頭啦等等,都揀起來拿到收破爛的小鋪裏去賣。賣到了錢,就去買公家麵包房給士兵們烤的硬得像石頭一樣的酸麵包。到了七月底,我又回家了,那是要幫著去幹地裏收割莊稼的活計,這次出門我積攢下了三十枚銀幣。

下一年我不得不再出門掙錢去。那次我到斯特戈爾蒙郊外的皇室馬棚總管莊園的一家飯店裏幹雜活。那年正好在莊園附近舉行野戰演習,飯店老板在一輛大篷車上搭起了野外鍋灶,給那些當兵的做飯吃,我就被派去當廚娘照管這一攤夥食。有件事情我就算活到一百歲也終生難忘,那就是國王奧斯卡一世曾駕臨那裏。我還有幸為他用牛角號吹小曲。國王陛下出手真大方,一下子就恩賜了我兩枚銀幣。

我一直東跑西顛,到處找活計幹,直到我結婚的那一年,也就是1856年。我同一個名叫若昂的小夥子交上了朋友,我們倆是在斯特戈爾蒙認識的,我每年回家去的時候,總擔心斯特戈爾蒙別的姑娘會把他從我的身邊搶走。她們總是愛跟他打情罵俏,把他稱為“英俊的梅艾·若昂”和“塔勒拿美男子”,這些我都很清楚。可是這個小夥子心裏全無半點虛假,他把錢積攢夠了之後,我們倆就結婚了。

後來幾年裏,家裏融洽歡愉,沒有什麼犯愁的事。但是好景不長,1863年若昂去世了,我一個婦道人家帶著五個半大不小的孩子,日子是很難熬的。不過,說什麼光景也還不算太壞,因為塔勒拿收成一直不錯,家家戶戶都有足夠的土豆和糧食吃,這同早先真是大不相同啦。我獨自一人耕種著我繼承得來的那幾小塊土地,住的是自己的房子。春去冬來,時光一年又一年過去,孩子們一個個長大了。現在還活著的孩子們生活都很富足,真是感謝上帝!他們怎麼也想不到,他們母親年輕的時候,塔勒拿人竟連飯都吃不上。

那個老婦人收住了話頭。在她講自己的故事的時候,篝火已經熄滅了。等到老婦人話音一落,大家就都站起來說是該回家的時候啦。小男童就跑回到冰麵上去尋找他的旅伴。當他一個人在黑暗中奔跑的時候,他的耳邊又響起了方才在碼頭上聽到的那一支歌:

“塔勒拿人,塔勒拿人,雖然貧窮,但是忠貞不渝,珍惜榮譽……”

後來唱的什麼他記不清楚了。但是他還記得歌詞的最後一句是:

“他們的麵包裏常常摻進了樹皮,可是有權勢的貴族卻總要到塔勒拿來,尋求窮苦人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