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聞《孫子?論間》之一篇有曰:“殷之興也,伊摯在夏
周之興也,呂牙在殷。”夫殷、周之王,固天命之所攸屬,何
伊摯、呂牙之能為興亡也哉?蓋天命之去留,係豪傑之去就。
羅其英雄,則敵國自爾窮。秦實無人,始為可圖;季梁猶在,
則腹心之憂未去。故用間之法,不以豪傑之未至為可憂,而以
豪傑之已去為足慮;不以人材之未附為國家之急,而以人材之
外附為國家之大患。五就湯、五就桀者,所以為造邦之臣。之
虞而虞亡、之秦而秦伯者,所以為伯者之佐。韓信不用於楚,
而用於漢,此高祖之所以得天下。樊若水不官於南唐,而官於
我宋,此藝祖之所以得江南。蓋豪傑之士致之於朝廷,用之於
幕府,則可以為忠臣、為義士;遺之於郊野,棄之於山林,則
可以為亂臣、為賊子。得之於我,則可以成帝王之功;棄之於
敵,則適以資奸宄之策。古之聖賢務攬英雄之心,如黃石之著
《三略》;延攬英雄,如鄧禹之告光武。解衣推食,以固其樂
為我用之心;吐哺握發,以啟其無鄙我之意。斯為善耳。不然
則楊朱之岐多於南北,孟軻之水決於東西。天之所以資我者,
將轉而為資彼之具矣。夏雖未亡,而摯去則亡;周雖未興,而
望至則興。忌不畏哉!忌不畏哉!
自今宜令二三大臣廣行招致,幕府將帥精加延攬,使無遺
於草萊,使無逸於郊野。取之不拘於勢分,用之不嫌於細故。
將見襄淮之翹楚、江湖之豪放、荊楚劍客、煙波釣徒,風聞霧
集,臂奮鬣鼓,求備吾之采擇矣。是謂豪傑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