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反相成的辯證法思想(3 / 3)

“不用”有時決定“用”的程度,是“用”的條件。“故中欲不出謂之扃,外邪不入謂之塞。中扃外閉,何事之不節!外閉中扃,何事之不成!弗用而後能用之,弗為而後能為之”,“大司馬捶鉤者年八十矣,而不失鉤芒。大司馬曰:‘子巧邪?有道邪?’曰:‘臣有守也。臣年二十好捶鉤,於物無視也。非鉤無察也。’是以用之者,必假於弗用也,而以長得其用。而況持無不用者乎,物孰不濟焉!故老子曰:‘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在對待實際事物中,隻有重視“不用”,才能發現“不用”的作用,才能較長久地獲得“不用”的妙用,而對於看不見的“道”,似乎是無用的,但卻是無不用的,它決定一切用的發揮。事物的順利進行,除需要直接條件外,無形的間接條件也須具備,才能更有效的推進事物的發展,所以看似無用的反成為大用。“走不以手,縛手走不能疾;飛不以尾,曲尾飛不能遠;物之用必待無用者”,不用之物是所用之物的必要條件,這是由事物間的內在聯係決定的。並進一步認為不用反為大用。“鼎錯日用而不足貴,周鼎不爨而不可賤。物固有以不用而為有用者。地平則水不流,重鈞則衡不傾,物之尤必有所感,物固有以不用為大用者”,用與不用是相對而言的,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來說的,雖同名,但用途不同,雖不日用,但其存在本身的價值超出日用的範圍,是國家權力的象征,具有唯一性、至上性,是無形之用,是真正的大用,而日用之物相對來說隻能算是小用,是常見的,對個體之人不可或缺。二者不可相提並論。從物之產生的必然性看,都是有用的。這裏的“固有”強調了這種關係的內在必然性。

“昔者,王良、造父之禦也,上車攝轡,馬為整齊而斂諧,投足調均,勞逸若一,心怡氣和,體便輕畢,安勞樂進,馳騖若滅,左右若鞭,周旋若環,世皆以為巧,然未見其貴者也。若夫鉗且、大丙之禦,除轡銜,去鞭棄策,車莫動而自舉,馬莫使而自走也,日行月動,星耀而玄運,電奔而鬼騰,進退屈伸,不見朕垠,故不招指,不咄叱,過歸雁於碣石,軼軍%雞於姑餘,騁若飛,騖若絕,縱矢躡風,追?歸忽,朝發?桑,日入落棠,此假弗用而能以成其用也。非慮思之察,手爪之巧也,嗜欲形於胸中,而精神逾於六馬,此以弗禦禦之者也”,人與物雙方心領神會、融為一體,充分發揮所役使事物自身的潛能,以靜製動,才能達到禦者最大目的,並且使馬達到其自身能力的最大化。當然達到這樣出神入化的效果是須經過長時期對對象性能的觀察和摸索,最後實現技術上的熟練,如同庖丁解牛,由技而進於道。以至《老子指歸》提出“不用之用,用之母也”。這是道家從事物的另一層麵反映出客觀事物的辯證性質。

此外,《淮南子》還探討了動靜、大小、有無、彼我、禍福、利害、公私、善與不善、可與不可、化與不化、爭與不爭、小過與大美、生死等對立雙方的辯證複雜的關係,大多都是從自然、曆史經驗和現實社會中的觀察中總結出事物的深刻之理,對當今的現實人生也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淮南子》在對知與道的論述上,視知為對普通日常事物的認識,視得道為對宇宙最高本體的把握,認識一般知識的最終目的就是獲得對道的認識,認識道實際是對一般知識的超越,是超越了具體事物的內在把握。因此二者並非絕對對立,而是辯證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