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是以道開顯宇宙的本根,同時以事釋道、明道不致使道淪於蹈虛空談和空說無著的境地,從而將天地人貫通在一起。“故聖人所由曰道,所為曰事。道猶金石,一調不更;事猶琴瑟,每弦改調。故法製禮義者,治人之具也,而非所以為治也。故仁以為經,義以為紀,此萬世不更者也”,道為行事的依據,事為具體的行為,是道的落實與表現,道不可變而事隨時變動。相對於道來說,法製禮義是具體的強製的道德規範,是人道之工具,仁義是抽象的道德本原,是治之本。前一“義”應為“儀”,是具體的行為規範,而後一“義”則指抽象的義理,二者是本末的關係。“夫作為書論者,所以紀綱道德,經緯人事,上考之天,下揆之地,中通諸理……故言道而不言事,則無以與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則無以與化遊息。故著二十篇”,此書的目的是通過道事並用達到一種介於出世與入世之間的理想的生存狀態。“今謂之道則多,謂之物則少,謂之術則博,謂之事則淺,推之以論,則無可言者,所以為學者,固欲致之不言而已也”,以現實中談論道與術過多,而言物事少的事實,表明此書要改變現狀,所以書中用大量的曆史事實闡釋道理。將道事結合起來,更能深刻揭示要闡明的事理。
此外,還進一步分析了道與事及理與事的關係。“故聖人不以行求名,不以智見譽。法修自然,己無所與。慮不勝數,行不勝德,事不勝道。為者有不成,求者有不得。人有窮,而道無不通,與道爭則凶。故《詩》曰:‘弗識弗知,順帝之則’”,“今夫萬物之疏躍枝舉,百事之莖葉條蘖,皆本於一根,而條循千萬也”。認為事是有限的、人為的、變動的,而道是無窮的;表明道與事正如根與莖葉枝條,事是道的展現,事最終循歸於道。因此,道為本,事為末,人不能棄道而從事。由此提出“舉事順道”。“是故事其神者神去之,休其神者神居之。道出一原,通九門,散六衢,設於無垓坫之宇,寂寞以虛無。非有為於物也,物以有為於己也。是故舉事而順於道者,非道之所為也,道之所施也”,行事要以合乎道為原則。“言帝道而不言君事,則不知小大之衰;言君事而不為稱喻,則不知動靜之宜”,就君主來說,既要懂帝王之道,又需要有切實的行動去落實帝王之道,二者是相輔相成的。表明道與事是一體不分的。
在理與事問題上,提出要“循理舉事”的原則。理是道的具體化,是道的一種表現,是事物的特殊規律。“若吾所謂‘無為’者,私誌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術,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權自然之勢,而曲故不得容者……聖人之從事也,殊體而合於理”,“治由文理,則無悖謬之事矣;刑不侵濫,則無暴虐之行矣”。理用以指導事,而事以理為標準和目標。在具體的行事之時,應依理而行,處理事情的方式雖有很多,但始終應合乎理,這樣才不會有悖謬之事發生。“是故聖人舉事也,豈能拂道理之數,詭自然之性,以曲為直,以曲為伸哉?未嚐不因其資而用之也”,應依循事物的實際情況,才能成就功業。理與事實際是道與事在實際運用中的具體化,是道與事的表現。
在天人關係上《淮南子》,提出了一個總的原則,即“不以人易天”。“故達於道者,不以人易天”,人不能違背自然規律而行事,隻能因循自然而為。因此自然決定人事的方向,這是道的原則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