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提前學會4招,打響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戰(2 / 2)

第一,財產問題,不能一味忍讓。

對於大多數女性來說,離婚本來就是一個心力交瘁的過程,如果再要打一場爭奪財產之戰,所費的精力和時間可能會拖垮個人的生活。所以有一些女性在合法的財產權受到侵犯時,采取了一忍了之的態度。吃了虧,人家還不念你的好,平白讓自己受苦。

第二,獲得自己應有的財產,無關乎尊嚴。

有的女人把自己的財產權跟尊嚴畫上了等號。離婚,是要錢還是要自尊?一個愚蠢的問題讓自己陷進尷尬的境地。其實,要錢和要自尊並不是互為反義詞。真正的尊嚴往往建立在衣食富足上,要回你自己的財產,要回你創造的財富,要回本應該屬於你的東西,本來就無可厚非。更何況,隻有錢才能讓你在將來的日子裏活得更有尊嚴。

第三,婚前財產公證。

如今,結婚時,雙方可以登記各自財產,表麵看是掃了愛情的興,誰在結婚時考慮離婚?其實這真的是一件好事,隻有當你身處困境時才會明白理性是多麼可貴。現在有很多家庭都是女性的收入較高,夫妻采取“AA製”共同分擔家裏的開支,婚前就某一財產作個約定或公證,一旦婚姻觸礁,就可以按照約定進行財產分割。離婚時,假如你做了這幾種準備,你會發現你給自己和孩子都上了“婚姻保險”。

第四,自強自立,提高法律意識。

女人要學會自立自強,走出家門,和丈夫共同創造財富。俗話說“吃別人的嘴短,拿別人的手短”,隻有付出了,索取才理直氣壯,躲在家裏做全職主婦,隻能讓自己喪失話語權。同時,對於婚姻家庭財產權,女人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能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平時對家裏的財產狀況應做到心裏有數,否則什麼都放手不管,到關鍵時刻要保護自己的權益就會缺乏證據。此外,一旦察覺到婚姻危機,應該主動收集家庭財產的各項證據。因為在沒有進入法律程序之前,另一方的防範意識較為薄弱。萬一有一天對簿公堂,也可以不至於陷入被動的局麵。

如今,女人被稱為半邊天。盡管她們在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上已經初步取得了平等的地位,但要達到真正的平等,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也許在工作中,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樣做得優秀,但是在家庭生活中,女人遠沒有男人那樣拿得起放得下。

因此,婚姻的瓦解,往往對女人的傷害更深、更久。因此,女性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時,不要丟掉理性,要給自己留條後路,這不是對婚姻的不忠而是對自己負責。隻有理性地處理婚姻中出現的問題,才能在成長中享受到真正幸福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