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強調,要大力保持黨員幹部隊伍純潔,加強思想上入黨教育,選好幹部配好班子,加強日常教育管理。我們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製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黨員是黨的肌體細胞和活動主體,黨的幹部是事業骨幹和人民公仆。黨員幹部隊伍是否純潔,關係黨的事業興衰成敗。隨著黨員幹部隊伍越來越壯大,管理任務越來越艱巨,怎麼保持黨的隊伍純潔問題,越來越突出地擺在我們麵前。
一、加強對黨員幹部隊伍的培養、使用、管理和監督
第一,建立健全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幹部選拔任用提名製度。提名是幹部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目前製度還不完善。近年來查處的用人腐敗案件,很多涉及這一環節。一要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人員範圍。在注重廣泛性的同時,根據代表性、知情度和相關性原則,區分選任製、委任製等不同情況,科學界定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更好地體現廣大黨員、幹部和群眾特別是服務對象的真實意願。二要全麵分析民主推薦結果。把尊重民意和不簡單以票取人辯證統一起來,對得票情況作具體分析,著重看幹部綜合德才素質和一貫工作表現,不簡單以票數決定幹部任用,防止誤用不講原則、不負責任的“老好人”。在“不以票取人”的時候,要有更合理的理由和更嚴格的審議批準程序。三要鼓勵多種渠道推薦幹部。堅持五湖四海,廣開舉賢薦能之路,拓寬黨政幹部選拔來源。四要規範幹部任用提名方式,重點規範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提名行為。堅持權利與責任相統一,合理界定幹部任用提名主體,規範提名形式、提名程序,明確提名責任,使隱性權力顯性化、顯性權力規範化,防止實際上的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五要嚴肅查處拉票等違紀行為。拉票問題不解決,就會把民主引向邪路。解決拉票問題,一要堵,二要疏。“堵”就是嚴明紀律,嚴肅查處,讓拉票者得不償失;“疏”就是為幹部搭建公開表達意願和展示才華的平台,讓“老實人”有被大家了解認識的機會,讓幹部公平有序參與競爭。
第二,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製。考核是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的基礎環節,也是幹部人事製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之一。經中央同意,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製的意見》(中辦發〔2009〕30號),中組部印發了與之配套的“三個辦法”。按照這些規定和要求,目前要重點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完善考察標準。注重從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急難險重任務、關鍵時刻表現、對待個人名利等方麵考察幹部的德才表現。要突出科學發展政績,根據不同區域、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幹部的特點,建立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內容和考核指標體係,探索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目標責任製和崗位職責規範。二是優化考察辦法。以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為基礎,以換屆考察、任前考察為重點,把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與任前考察、屆中屆末考核結合起來,增強考核的全麵性和準確性。要充分運用巡視、審計、統計結果和部門(行業)專項考評結果,完善民意調查、實績分析等方法,落實領導幹部任用延伸考察辦法,全麵客觀地考核評價幹部。要按照於法周延、於事簡便原則,根據不同考核對象、考核任務合理選用考核辦法,使考核更加簡捷高效,避免重複考核。三是強化考察結果運用。把考察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察的導向作用。建立考核結果反饋製度,及時向領導班子和幹部本人反饋考核結果,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第三,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是近年來的調查中幹部群眾認為最有成效的選人用人改革措施。黨的十七大以來,各地普遍加大了競爭性選拔幹部力度,但還沒有做到經常化、製度化、規範化。要繼續把完善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作為幹部人事製度改革的一個重點,突出崗位特點,注重能力實績。一是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的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每年開展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對一些重要職位進行公開選拔,機關中層以下領導職位除特殊崗位外逐步做到競爭上崗為主要選拔形式。二是完善差額選拔幹部辦法。推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進一步擴大民主,促進好中選優。三是提高競爭性選拔幹部的質量。按照“幹什麼、考什麼”原則,改進筆試或麵試方法,借鑒現代人才測評技術,真正考出幹部的基本素質和實際能力。把考試和考察更好地結合起來,全麵準確地了解幹部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防止憑印象起用誇誇其談的“馬謖”。探索上下結合、多部門聯動等公選方式,拓寬視野,統籌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第四,積極推進幹部教育培訓的改革創新,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能力。繼續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要以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為重點,全麵推進幹部教育培訓理念、內容、方式和體製機製的改革創新。一要加強理論培訓,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武裝幹部頭腦,加強黨性教育,堅定理想信念。二要加強能力培訓,重點提高謀劃發展、統籌發展、優化發展、推動發展的本領和群眾工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維護穩定的本領,注重增強新形勢下依法辦事能力和應急管理、輿論引導、新興媒體運用、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麵能力。三要牢固樹立按需培訓的理念。把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和幹部本人需求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做到事業需要什麼就培訓什麼,幹部缺少什麼就培訓什麼。要建立自主選學與組織調訓相結合的幹部參訓機製和幹部教育培訓實效考核評估製度,充分激發幹部參加培訓的內生動力。四要堅持開放競爭,統籌優化幹部培訓資源。在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學院主渠道、主陣地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高校在科學文化素養培訓方麵的優勢,使之成為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方麵軍。五要改進學風。把加強學風建設作為幹部教育培訓改革的一項緊迫任務,弘揚理論聯係實際之風、刻苦鑽研之風、艱苦奮鬥之風。要堅持從嚴治校、從嚴治學,整治不良學風,強化學員管理、教學管理,嚴格校規校紀,營造良好學習秩序和氛圍。
第五,完善年輕幹部、後備幹部培養選拔製度,建立來自基層一線黨政領導幹部培養選拔鏈。源源不斷培養大批優秀年輕幹部是關係黨和國家事業的根本大計。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著重抓好以下四個方麵工作。一是堅持加強黨性修養、加強實踐鍛煉的培養方針。鼓勵年輕幹部到基層工作,有計劃安排年輕幹部到艱苦地區、複雜環境、關鍵崗位砥礪品質、錘煉作風、增長才幹。有意識地在完成重大任務、應對重大事件、抗擊重大自然災害等關鍵時刻鍛煉和考驗年輕幹部。加大年輕幹部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交流力度,通過多崗位鍛煉豐富閱曆、提高本領。二是紮實抓好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對後備幹部堅持重在培養、同樣使用,突出黨性鍛煉和實踐鍛煉,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使用時與其他幹部同樣標準、同樣程序,不搞照顧性使用;堅持優進絀退、動態管理,不搞一次選拔定終身。後備幹部隊伍實行複式年齡結構和梯次配備,根據幹部成長周期,分為近期和中長期,分別提出不同的年齡和職務層次要求,避免在年齡上層層遞減和“一刀切”。要抓好關鍵崗位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加強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培養選拔,做到係統培養、擇優使用。三是探索建立上級黨政機關從基層一線遴選幹部製度。堅持重視基層的幹部導向,建立和完善選拔優秀村幹部擔任鄉鎮黨政領導職務的辦法,注重從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選拔縣級黨政領導幹部,加大從基層一線招錄公務員的比例。地方縣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出現空缺時,要優先從具有基層一線工作經曆的優秀幹部和人才中選拔。四是推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建立定期選聘、崗位培訓、配套保障、跟蹤培養、正常流動、齊抓共管等製度,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
第六,堅持嚴格要求與關心愛護相結合,健全幹部管理機製。黨要管黨,關鍵是管好幹部;從嚴治黨,首先要從嚴管理幹部。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要把嚴格管理監督幹部作為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提出要堅持嚴格要求與關心愛護相結合,健全幹部管理機製。一是加強對關鍵崗位幹部的重點管理。既要堅持分級管理,又不能簡單地以級別論輕重,而要根據崗位的重要性來考慮幹部工作布局和戰略重點。比如,對縣委書記就不能按一般的處級幹部來對待,必須實行重點管理。二是嚴格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幹部出問題,多數都是“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幹部管理監督要抓早、抓小,防患於未然。現在,幹部日常管理監督的製度不少,關鍵是執行不力。落實製度,也是改革的重要環節。嚴格管理的基礎在於及時了解、全麵掌握幹部的真實情況,對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不宜繼續任職的要果斷及時調動,不能等到問題嚴重了、矛盾積累惡化了才去解決。三是切實解決幹部調整難處理難的問題。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問責製,嚴明領導責任,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幹部要追究責任。製定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的辦法,明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規範調整的原則、程序,探索幹部調整後的多種安排方式。四是完善幹部激勵保障製度。要堅持獎懲分明,把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結合起來,特別要關心基層幹部,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要建立健全幹部職務與職級並行製度,實行幹部職級與待遇掛鉤,對長期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幹部、長期擔任縣鄉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實行工資福利傾斜政策。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創造性。
第七,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完善幹部交流製度。幹部交流對於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培養和鍛煉幹部、防範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具有重要作用。今後要從四個方麵做好幹部交流工作。一是圍繞促進科學發展,大力推進地區之間、中央機關和地方之間的幹部交流。堅持有計劃選派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優秀幹部、年輕幹部到中西部地區任職,把中西部地區的優秀幹部、有發展潛力的幹部選派到東部發達地區任職學習鍛煉。繼續從中央國家機關選派優秀幹部到地方工作。圍繞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中部地區崛起、國家支柱產業及重大項目建設、援藏援疆工作等進行幹部交流。二是加大重要崗位領導幹部的交流力度。這些年開展的黨政正職、紀委書記、組織部長、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廳)長等重要崗位幹部交流,主要是本人成長地的回避交流。今後還要逐步建立新提拔重要崗位幹部異地任職製度。三是積極推進機關中層幹部的交流輪崗。健全黨政機關內部管理人、財、物和執紀、執法等崗位幹部定期輪崗製度,防止幹部因在同一崗位工作時間過長而滋生腐敗。積極探索機關中層幹部跨係統跨部門交流輪崗的有效途徑和辦法。四是疏通黨政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幹部交流渠道,研究製定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幹部交流實施辦法。在積極推進幹部交流的同時,要強化幹部任期觀念,嚴格控製選任製領導幹部尤其是地方黨政主要領導任期內職務變動,保持幹部任期內相對穩定。
第八,匡正選人用人風氣,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堅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既是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幹部人事製度改革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黨中央多次提出,要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堅決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我們要以最堅決的態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行戰鬥,確保實現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標。一是要加大從源頭上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力度,健全幹部選拔任用監督機製和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製度,健全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製度。二是要強化公開監督,擴大幹部工作信息公開,把選拔任用幹部滿意度民意調查作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三是要嚴肅查處違規違紀用人行為,用鐵的紀律保證選人用人風清氣正。經過努力,要使全黨和人民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滿意度都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