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時,與布雷、達銓談話散步後,審閱中央銀行舞弊案全文,為之痛憤不已。研究處置辦法,必須將其全數追繳,全歸國庫,然後再由餘負責解決。否則惟有任參政會要求徹查,此固於政府、對國際信譽大損,然為革命與黨國計,不能不如此也。(7月12日)昨下午六時約庸之來談,直將其人證物證與各種實據交彼自閱,彼始猶指誓強辯,令人痛心,殊愧為基督徒矣。餘再以嚴正申戒,彼始默認,餘仍屬其設法自全,乃辭去。……見庸之,彼總想口辯掩飾此事,而不知此事之證據與事實俱在,決難逃避其責任也。餘以如此精誠待彼,為其負責補救,而彼仍一意狡賴,可恥之至!(7月13日)蔣介石對於孔祥熙涉嫌美金公債舞弊一案雖然十分憤怒,但當他聽說陳賡雅、傅斯年等參政員準備在國民參政會上對此案提出質詢時,他又想盡一切辦法對孔加以保護。首先是由國民參政會主席團主席、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王世傑出麵,他對陳賡雅說了一堆大道理,“此案提出,恐被人借為口實,攻擊政府,影響抗戰前途,使仇者快意,親者痛心”,接著又半帶威脅地說,提案內容若與事實有出入,恐怕對聯署人有所不利,要他將提案自動撤銷。陳賡雅則堅持本案證據確鑿,個人願為此負責。其後,陳布雷又以新聞界前輩的身份前來勸說,他一方麵肯定陳賡雅等人收集資料用心良苦,他也承認若在大會上提出一定有所價值。但是又有個投鼠忌器的問題,就是這個提案一旦曝光,公諸社會,將會引起美國和英國等友邦人士的反感,因而不再繼續支持我國的抗戰,導致失道寡助的後果,這肯定也不是諸位發起提案的初衷。因此他建議,不如將提案改為書麵檢舉,直接遞交蔣介石,這樣既可查明舞弊,又不致影響抗戰。而當參政會秘書處正準備將這一提議排印分發,侍從室第二處突然將提案原件帶回,說是蔣介石要親自審閱。於是該提案就被取走,一直到大會閉幕時都沒有退回,未能在會上進行討論。會後該提案又立即被銷去案號,所以沒有在社會上公開。
孔祥熙回去後立即吩咐屬下分別寫了一份報告和節略呈給蔣介石,對中央銀行收回的美金公債銷售情形予以說明。在這份長達1000餘字的呈文中,孔祥熙對於出售給所謂“預定客戶”16601670美元債票的情形百般予以狡辯,並為自己評功擺好,說他為了推銷公債,“苦心未達,反遭外界猜疑,致勞鈞慮,深抱不安”,仿佛他受了多大的委屈。
7月14日上午,蔣介石再次找孔祥熙談話,直到這時,孔祥熙才承認蔣所列舉之證據,“並願追繳其所據之美金公債全歸國庫也”。麵對著傅斯年等參政員的步步緊逼,而孔祥熙又如此避重就輕,百般狡賴,蔣介石內心可謂百感交集。他在日記中寫道:“傅斯年等突提中國(央)銀行美金公債舞弊案,而庸之又不願開誠見告,令人憂憤不置。內外人心陷溺,人欲橫流,道德淪亡,是非倒置,一至於此。”
過了兩天,蔣介石“接閱中央銀行審核報告後,乃召庸之來談,彼將餘所交閱之審查與控案,而反示原審查人,其心誠不可問矣(以下約有10餘字被塗。——引者注)”。特別是當蔣介石看到孔祥熙為自己辯解的呈文,更是憤怒之極,他親自擬寫了三段長篇批文,對孔的狡辯逐一加以批駁。蔣在批文中稱:“所謂人民購買均係款債對支,至各戶戶名均係來人自報,按照售債向例無須詳細記載雲雲,此在門市現款購買,自可如此辦理,但既稱為認購戶或預售戶,而認購戶一不繳納分文定金,二不填具認購單據,中央銀行亦不給予準許認購若幹之證件,三無確實姓名住址之記錄,則停售之後,各認購戶究竟憑何證據向中央銀行交款取券,行方人員又憑何根據付給其債券,是否僅憑該認購戶口頭申報,或人麵熟習(悉),即行付給債券?此種情形,即一普通商號對私人定購些微貨物,亦絕無此理,何況政府機關之國家銀行辦理巨額外彙債票之收付,乃竟如此草率,何能認為合法有效!”更重要的是,這批預售公債“距卅二年十月十五日停售之期,少則月餘,多則六、七個月。其時美債價格高漲一倍至十餘倍之多,而認購各戶仍按國幣廿元折合美債一元之原價交款取券,以在法理上毫無拘束之認購,此時何得享此意外之特殊利益,而損失國家之寶貴外彙”。而所謂淪陷區人民認購一節,蔣介石也認為是自相矛盾,“不能諉為無可查考”,“實難有圓滿理由可資答覆”。因此蔣介石下令,這批債券必須“全數繳還中央銀行,限期嚴密辦妥”。
蔣介石在批文中雖然對孔祥熙的狡辯之辭一一予以駁斥,但並沒有道破孔個人在這樁貪腐案中的直接責任,算是給他留了麵子。在人證、物證麵前,孔祥熙還想抵賴,但他又不好意思親自出麵,便叫他的長女孔令儀帶著他的複信來見蔣。盡管蔣介石對孔大小姐十分寵愛,但是看了來信後還是氣憤不已,他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庸之圖賴如前,此人不可理喻也。”蔣接著又在“上星期反省錄”中記道:“庸之對於一六六〇萬美金公債,猶不願承認也。”
為了孔祥熙貪汙腐敗的案子蔣介石連覺都睡不好,他在22日的日記中寫道:“上午以昨夜為庸之事不勝苦痛,憂惶未得安睡,故七時後方起床。下午,以布雷談起庸子(之),稱恐此美金公債或落於外人手中一語,更覺此人之貪劣不可救藥,因之未能午睡,痛憤極矣。”這時的蔣介石對孔祥熙可以說是痛恨異常了,但是如何處理,他還拿不定主意。
7月24日,蔣介石向孔祥熙下達手令,稱“呈報美金公債追繳實情已悉,該行經辦人員辦事顢頇不實,本應嚴懲。姑念抗戰以來努力金融,苦心維持不無微勞足錄,茲既將其經辦不合手續之款如數繳足,歸還國庫,特予從寬議處。
惟將該行國庫局局長呂鹹、業務局局長郭錦坤免職,以示懲戒為要”。蔣介石還決定撤去孔祥熙中央銀行總裁職務,其遺缺由財政部部長俞鴻鈞接任,7月29日,孔祥熙又辭去四聯總處副主席之職,由宋子文繼任,這也是孔相繼辭去財政部部長和行政院副院長之後所擔任的最後兩個要職,而蔣介石則認為這一舉措“實為公私兼全與政治經濟之成敗最大關鍵也”。與此同時,蔣介石約見新任行政院院長宋子文談話,因為在此之前宋曾堅持要委任其親信貝祖詒出任中央銀行總裁,否則便不就任行政院院長。對於宋之要挾蔣在日記中曾這樣記載:“嗚呼,國人心理,媚外自私如此,而以欺製元首,不問政策,一以個人之名位自保,不知國家與政府為何物,對之可痛心疾首者,莫甚於此也。”因此蔣介石明確同宋講,中央銀行總裁必須絕對服從他的命令、而且為他所信任的人方能擔任,蔣的原因是,“此二十年來所得之痛苦經驗,因此不能展施我建軍建政,而且阻礙我外交政策莫大也。去年對美之外交惡化幾至陷於絕境者,可說皆由庸之操縱中行,不願對餘實告存數,使餘不能不對美國作強製要求也”。因此他總結出的教訓是:“庸人不可與之再共國事矣,撤孔之舉猶嫌太晚矣。”
蔣介石雖然對孔祥熙惱怒異常,這在以前可是從未發生過的事,然而在如何處理的問題上,他卻猶豫再三,始終下不了決心。陳賡雅、傅斯年等參政員的質詢雖然揭開了美金公債舞弊案的蓋子,但實際上他們並沒有掌握到此案的關鍵證據,即所謂預購客戶16601670美元債券的真正買主。麵對著陳賡雅、傅斯年等人來勢洶洶的責難,蔣介石甚至一度想“任參政會要求徹查”,但其親信立即向他提出警告說,此案雖然數字不算很大,但如果參政會因此要求徹查所有美金公債的賬目,或者是監察院聞訊後亦要求到央行查閱賬冊,“則認購戶之真相完全暴露,勢必難於應付,是實該案之嚴重困難所在(在事實本質上與國家信譽上,均較黃金案嚴重百倍)”。
這段話切中要害,黃金舞弊案不過是中央銀行的一些職員竊取國家重要經濟情報的一樁刑事案件,但是美金公債舞弊案卻直接牽連到國家最高層的領導。目前參政員並沒有掌握核心資料,而且也缺乏必要的證據。但是若要深查,順藤摸瓜,真相必將大白。而此案一旦曝光,對於國民黨的利益和家族的榮譽,絕對是一個致命的打擊。因此蔣介石考慮再三,決定將此案迅速了結,不能讓它再擴大下去。8月3日,孔令儀再次代其父與蔣談論美金公債案,此事在蔣的日記中有記載,雖然彼此談話的內容日記中隻字未提,但蔣介石其實已經作出決定。三天後他在日記中寫道:“對於中央銀行美債券舞弊案,決令國府主計局與該行新總裁負責查收,而不交各院,以該行為國府直轄機關也。”同日,蔣介石下達手諭,關於陳賡雅等人的質詢“派主計長陳其采會同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切實密查具報”,並免去中央銀行國庫局局長呂鹹的職務。
8月15日,日本剛剛宣布無條件投降,蔣介石決定美金公債案迅速結案,他在8月16日的日記中寫道:“晚,檢討中央銀行美債案處置全案,仰令速了,以免夜長夢多,授人口實。惟庸之之不法失德,令人不能像想(想象)也。”但是此時主計處和財政部的調查報告並未完成,事實上俞鴻鈞等人也深揣蔣介石的用意,隻是針對陳賡雅、傅斯年等人的質詢作些說明,對於涉及本案的關鍵問題,即預售客戶1660多萬美元債票的去向,調查報告竟然隻字未提!
因此這樁震驚中外的貪腐大案,最終也就這樣不了了之。
五 蔣、孔家族,榮辱與共
從蔣介石的日記來看,應該說他對於查處貪腐案件是十分重視的,對於官吏中的腐敗行徑也是極為憤恨的。當他從不同渠道得到有關舞弊案的報告後,曾多次下令密查。麵對著財政部的敷衍應付,蔣介石不為所動,屢屢下令,堅持徹查;而麵對著孔祥熙的抵賴和狡辯,他更是不顧情麵,對其拙劣的說辭一一予以駁斥,甚至一度還想“任參政會要求徹查”。但是,當他意識到此案若真正公開將會影響到國民黨的統治以及蔣、孔家族的聲譽之時,蔣介石思慮再三,最後也隻能是撤去孔祥熙的職務,追繳其不法所得(至於最終有無全數收回隻有天曉得了),卻沒有依法追究孔祥熙等人貪腐的刑事責任,甚至連輿論也嚴格加以控製。於是偌大一件貪腐案就這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淹沒於抗日戰爭勝利的鞭炮聲中了。
蔣介石對孔祥熙的態度從信任有加到暗中調查,從憤怒至極到不予追究,盡管蔣介石可能一度有大義滅親的想法,但是一旦國民黨政權的利益與家族情誼糾纏在一起,他也完全無能為力了。這種矛盾的心理不僅在蔣介石的日記中處處可見,就連他的侍從對此亦感觸極深,唐縱即在日記中多次記錄了他所觀察到的現象。除此之外,許多事實也可充分說明。
1948年初,孔祥熙要求前往美國治病,黨內高層意見紛紜,蔣介石雖然幾經猶豫,但最終還是同意讓孔出國。1948年4月,中國銀行召開股東大會,通知正在美國的董事長孔祥熙回國出席,但蔣介石卻認為孔“官僚而又不潔”,有意撤去孔之職務,在他看來,“親戚家庭之難為其求,是不得已也”。因此孔祥熙不得不辭去中國銀行董事長的職務,這也是他擔任的最後一項公職。
1948年9月,蔣經國在上海“打老虎”的行動中查抄了揚子建業公司囤積的大量物資,矛頭直指孔令侃。此舉得到朝野上下的密切注意,監察院亦委派監察委員熊在渭、金越光前來上海進行調查,孔令侃則立即搬出宋美齡為他說情。10月9日,蔣經國從無錫飛往北平,特地向蔣介石報告上海執行經濟管製的情形,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經濟本為複雜難理之事,而上海之難,更為全國一切萬惡鬼詐薈萃之地,其處理不易可想而知。對於孔令侃問題,反動派更借題發揮,強令為難,必欲陷其於罪,否則即謂經之包蔽(庇),尤以宣鐵吾機關報攻訐為甚。
餘嚴斥其妄,令其自動停刊。”10月18日剛從沈陽督戰回到北平的蔣介石又給上海市長吳國楨發來一電,要他立即製止監察院的行動,電文曰:
關於揚子公司事,聞監察委員要將其開辦以來業務全部核查,中以為依法令論殊不合理。以該公司為商營,而非政府機關,該院不應對商營事業無理取鬧,如果屬實,則可屬令侃聘律師進行法律解決,先詳討其監察委員此舉是否合法,是否有權,一麵由律師正式宣告其不法行動,拒絕其檢查。並以此意與經國切商,勿使任何商民無辜受屈也。
兩天後吳國楨即發來回電:
查此案前係由督導處辦事處徑飭警局辦理,奉鈞座電後,經與經國兄洽定三項辦法:(一)警局即日通知監察委員,檢查該公司業務全部超越警局,隻能根據違反取締日用品囤積居奇條例之職權,警局前派會同查勘人員即日撤回;(二)該公司可以無當地行政人員在場為理由,拒絕查賬,不必正麵與該委員等發生爭執;(三)監察委員熊在渭與天翼先生關係極深,職定訪天翼先生,請其轉達不作超越法律範圍之檢查。
此時東北戰場鏖戰正急,國共兩黨正在進行決定中國未來兩種命運、兩種前途的大決戰。蔣介石居然萬裏戎機,特地從前線發來電報,阻止有關部門對揚子公司的調查,這就說明此刻國民黨榮辱與家族利益已經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也是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了。
一個月之後,宋美齡要去美國訪問,蔣介石先是不同意,因宋美齡一再堅持,蔣亦無可奈何。但當她啟行之前外交部次長葉公超曾向駐美大使顧維鈞傳達了外長王世傑五點口頭指示,而且說明這是經過蔣介石同意的,其中第四點明確指出:“孔家的人,無論長幼,均不得參加她的活動;她的一切活動均須通過駐美大使館並與之商議安排。”這說明當時在美國人的眼中孔氏家族就是一個貪腐的典型,就連蔣介石也必須讓宋美齡與他劃清界限。
1949年前後,孔祥熙、宋子文及其家族都先後離開中國大陸定居美國,但宋子文後來隻到過一次台北,時間也很短暫;而孔祥熙則於1962年回台北定居,直至1966年病重時方返回美國就醫,1967年8月16日於美國病逝。
孔祥熙去世後極盡哀榮,宋美齡親自飛往美國參加葬禮,蔣介石不僅書贈挽幛“為國盡瘁”,還手撰《孔庸之先生事略》以為悼念,這在黨國元老中是絕無先例的。蔣介石在文中自稱他與孔祥熙“久同患難,共仗安危”,讚其“天性篤實,不尚浮華”,“綜理財政,竭慮殫精”,“臨危受命”,“沉著籌維”,“屢使革命大業轉危為安”,曆數孔氏改革財政之功績。在提及孔祥熙於抗日戰爭勝利前夕涉嫌貪腐而辭去本兼各職之事時,蔣介石則將其全部歸咎於中共“千方百計,造謠惑眾,動搖中外輿論”所致,他的理由是,當孔祥熙辭職時留在國庫的黃金和外彙價值超過10億美元,實為“中國財政有史以來唯一輝煌之政績”,僅憑這一點,“其為貪汙乎?其為清廉乎?其為無能乎?其為有能乎?”
然而當孔辭職之後,“國家之財政經濟與金融事業,竟皆由此江河日下,一落千丈,卒至不可收拾”。這分明是指責宋子文戰後財政政策的嚴重失誤,導致國民黨最終失去中國大陸。蔣介石對孔祥熙和宋子文的愛憎於此可見一斑,然而孔祥熙涉嫌貪腐的真相卻在蔣介石的日記和相關文件中清楚地記錄下來,成為曆史真實的見證。
原載《南京大學學報》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