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宋鄒媖,為繼母之女。前母兄娶荊氏,繼母虐之。媖輒掩護。後嫁士人。內外稱其賢。及歸寧,抱數月兒,嫂置諸床。兒墮火,爛額死。母大怒。媖曰:“女自臥兒於嫂室,嫂不知也。”荊悲悔不食。媖不哭。且曰:“我夢兒當死也。”強嫂食而後食。後生三子,四登進士。年九十三而卒。
“釋讀”
宋朝時一個人家哥哥妹妹很和睦,哥哥娶了嫂嫂,婆婆很看不上,對她十分不好,小姑就處處維護嫂嫂,勸母親不要對嫂嫂生氣。後來小姑出嫁了,常回來看望母親和嫂嫂,有一次小姑抱了幾個月的兒子回家,把孩子放在嫂嫂家,不小心掉在火裏,燒爛了額頭死了。嫂嫂痛苦得很,母親又在罵她,嫂嫂想尋死,小姑就裝作不痛苦的樣子勸嫂嫂,服侍嫂嫂吃飯活下去。後來小姑又生了三個兒子,個個都做了官。小姑活了九十三歲才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