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蘭刻木(1 / 1)

“原文”

漢丁蘭,河內人,早喪父母,刻木像,事之若生。鄴人張叔假物,蘭妻卜筶,木像不許。叔醉詈木像,且擊之。蘭歸,見木像色不懌,詢知之,即奮擊張叔。吏至,捕蘭,木像為之流涕。郡嘉其孝通神明,奏之,詔圖其形。

“釋讀”

東漢時期,一個叫丁蘭的人,幼年時父母雙亡,他經常思念父母,於是用木頭刻了父母的像供奉在家中,每天有什麼事都與父母的像商量。一日三餐先敬父母後再食用。出門先告知父母,回來又去稟告父母。

一天一個姓張的人借物,丁蘭妻子見丈夫不在就向父母木像詢問,木像不同意,那姓張的人喝了酒到丁蘭家打了木像。丁蘭回家知道此事後,去打了姓張的人,並打傷了人家,官吏將丁蘭抓走。因丁蘭孝順父母名聲遠揚,官府將他免罪放回。丁蘭依然以木像孝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