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一輩子,難免有那麼一兩個仇人。
像莊子這樣得了大道的哲人和契訶夫筆下那個,因為衝領導打了個噴嚏竟鬱悶而死的小公務員,才與人無仇。但前者的境界尋常之人領略不了,後者活得太窩囊,死在了怕與人結仇這一心理障礙上麵了。
大多數人生活在百般爭執之間,有不公正就難免有恨,恨得久了就變成了仇。
灑脫些說,人不妨結仇。
寬容隻是在一定限度之內的忍耐,更多是對自我性格的修煉而言。在今日,寬容往往被用在人們對於藝術或學術應該采取的態度上麵。
對一切都不加區別的寬容,不僅像一個傻子,而且容易成為一個混蛋。
中國民間有一句流傳很廣的話,叫“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中國的老百姓是極寬容的,但對這類事仍要表現出刻骨的仇恨來,否則就是一個不肖的逆子和卑劣的丈夫。
那麼說,人活著懷著一些仇恨,不僅允許,還是正當的了。關鍵在於以什麼來結仇。
進入這個範圍裏的恨都化成仇,仇就要一報為快。而在這範圍之外的恨,都不妨冰釋,不值一結。
限度在於:公仇與私仇。
公仇,最大莫過於亡國之痛。文天祥寧願引頸就死,而不願偷生,懷裏揣著的是一腔公仇。魯迅處事雖然與人有些小怨,但畢生以筆為刀,左劈右砍,是偉大的複仇家。他最大之仇在於痛恨那個人吃人的又極其虛偽的舊世界,他不惜用“最黑最黑”的刻毒來詛咒舊中國。他寫阿Q時嘲弄了阿Q,但並不恨阿Q。他的恨也不全在趙太爺和假洋鬼子身上,而在產生這些醜惡的人與事的社會溫床之身上。他和其他人的筆戰,除有少量的偏頗外,鋒芒整體指向的是論敵維護舊秩序,粉飾舊道德的偽善。
這是偉大的公仇。
魯迅的仇恨使他聽到和看到愛國學生在“三·一八”慘案中靜靜死去時,恨得透不過氣來。他對惡勢力的仇恨直至臨死前仍然宣稱“絕不寬恕”。
隻有偉人才能結下這樣深刻厚重的仇恨。
在周氏兄弟的關係中,魯迅受到過周作人,特別是日本弟媳極其不公平的苛待。這對魯迅這樣一個易生肝火的人來說,平靜待之並不容易。但魯迅並未“以牙還牙”,對周作人,他隻說過一句評論:“豈明這人糊塗。”周豈明先生著作等身,文筆不讓魯迅,但終於被乃兄說中了,因“糊塗”而為日本人做事,晚節大虧。
蔣介石對他的高足陳賡極欣賞,陳賡出於對校長的愛戴,也冒死救過他的性命。但他們終於站在了兩個營壘,水火不容。這也是公仇。
結私仇則是一件大可不必的事情。兩個人之間不存是非恩怨,蠅營狗苟的爭奪、孰高孰低的褒貶,都能釀成私恨。
私恨若結起來是沒完沒了的,會毀掉別人,也會毀掉自己。一句話,沒勁!
有的人外表平和,但可以因為一件小事記恨別人一輩子。把一件不值得的小事在心裏放上幾十年,不嫌累麼?
倘是無賴、悍婦愛記私恨,並不奇怪。但一個當權者心胸狹窄,終日耿耿於部下對他的點滴不恭,就成了一個單位的災難。這種人因為是領導,恨在心裏並不在臉上,隻在關鍵時刻才飛起一腳,踢翻對方,而且讓你納悶:這是哪來的一腳。
黃永玉先生議論盲腸時說,它平日沒什麼用,痛起來卻能要你的命。
心這個東西,原本沒有多大的容量。要是塞滿了煩惱怨恨,就沒地方放一些好事了。
最好把心從瑣碎之事中騰出來,進點清風,透點春雨,這就叫坦蕩。
陸遊詩雲:酒寧剩欠尋常債,劍不虛施細碎仇。
大家境界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