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指出,在每一個國家,下層階級人民或中等階級以下人民的全部消費,不論在數量上還是在價值上,都比中等階級及中等以上階級人民的全部消費要大得多。下層階級的支出要比上層階級的支出大得多。第一,每一個國家的幾乎全部資本,每年都作為生產性勞動的工資,在下層階級人民間進行分配。第二,大部分來自土地地租和資本利潤的收入,每年都在下層階級人民間,作為家庭仆人和其他非生產性勞動者的工資和維持費進行分配。第三,一部分資本利潤屬於下層階級的人民,作為運用他們的小額資本產生的利潤。小店主、小商人和各種零售商每年獲得的利潤數額很大,構成年產物的很大一部分。第四,也是最後,甚至有一部分土地地租也屬於下層階級;很大一部分屬於比中等階級略低的人,一小部分屬於最低的階級;普通勞動者有時保有一兩英畝土地的財產。所以,這些下層階級人民的支出個別看來雖然很小,集體看來,其全部總是占社會全部支出的絕大部分,剩下來的供上層階級消費的國家土地和勞動年產物,不論在數量上和價值上,總是要小得多。因此,主要落在上層階級人民支出上或落在年產物較小部分上的稅提供的收入,比起不加區別地落在所有階級支出上的稅、甚至主要是落在下層階級人民支出上的稅或者說不加區別地落在全部年產物或主要落在大部分年產物上的稅所提供的收入要小得多;因此,對國產發酵和酒精飲料的原料和製成品就支出課征的所有各種消費稅提供的收入最多;這一部分消費稅大部分或主要落在普通人民的支出上。在1775年7月5日截止的一年中,這部分貨物稅的總收入為3341837鎊9先令9便士。
可是,必須永遠記住,應當課稅的是下層階級人民的奢侈支出而不是必要支出。對他們的必要支出的課稅,最後會完全落在上層階級人民身上,落在年產物的較小部分上而不是落在它的較大部分上。在所有的場合,這種稅或是會提高勞動的工資,或是會降低對勞動的需求。不將這種稅的最後支付轉到上層階級人民身上,就不可能提高勞動的工資;不減少國家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所有賦稅最後從而支付的資源,就不可能減少對勞動的需求。不論這種稅使對勞動的需求落到什麼狀況,它一定會使工資高於在那種狀態下本來會有的水平,這種工資提高額最後必須由上層階級人民支付。
釀造的發酵飲料和蒸餾的酒精飲料,不是出售而是供自用的,在大不列顛不納任何貨物稅。這種豁免的目的是在使私人家庭不受收稅人員的令人討厭的訪問和檢查,它使這種稅的負擔落在富人身上比落在窮人身上較輕。誠然,供私人使用的蒸餾不很普遍,雖然有時也這樣做。但在鄉村,許多中等家庭、幾乎所有的富裕大家庭都自己釀造啤酒。因此,他們的濃啤酒的價值每桶比普通釀酒商的少8先令,後者必須得到墊支稅款及所有其他墊支的利潤。因此,這種家庭飲用的啤酒比普通家庭所能飲用的同一質量的啤酒每桶必然要少付9先令或10先令,後者總是以一點一點地向釀酒廠或酒店購買啤酒較為方便。同樣,供私人家庭使用而製造的麥芽,也不受收稅人員的訪問和調查,但在此場合家庭須按每人7先令6便士繳納貨物稅。7先令6便士等於10蒲式耳麥芽的貨物稅,這個數量完全等於任何節飲家庭的所有成員――男人、婦女和兒童平均可能消費的。但在富裕的大家庭,常常在鄉間款待賓客,家庭成員所消費的麥芽的飲料隻構成家庭消費的很小一部分。然而,或者是由於這種課稅,或者是由於其他原因,供私人使用的製造麥芽不及釀造普通。很難想象,這種供私人使用的釀造或蒸餾不課征同一種稅究竟有什麼正當的理由。
常常有人說,對麥芽課以較輕的稅,可以獲得比現時對麥芽、啤酒和麥酒課征的各種重稅更大的收入;瞞騙稅收的機會在釀酒廠比在麥芽製造場更大;為自己消費而釀造的人,免納一切稅,而為自己消費而製造麥芽的人則不能免稅。
在倫敦的黑啤酒釀造廠,一誇特麥芽普通釀造兩桶半以上有時釀造三桶黑啤酒。向麥芽課征的各種稅為每誇特6先令;向黑啤酒和麥酒課征的各種稅為每桶8先令。因此,在黑啤酒釀造廠,向麥芽、啤酒和麥酒課征的稅為每誇特麥芽產物26至30先令。在供普通鄉村銷售的鄉村釀造廠,一誇特麥芽所釀造的很少低於兩桶濃啤酒和一桶淡啤酒,常常為兩桶半濃啤酒。對淡啤酒課征的各種稅為每桶1先令4便士。可見,在鄉村釀造廠,對麥芽、啤酒和麥酒課征的各種稅,就每誇特麥芽的產物來說,很少低於23先令4便士,常常為26先令。可見,整個王國平均計算,對麥芽、啤酒和麥酒課稅總額,就每誇特麥芽的產物來說,估計不少於24或25先令。但是,通過取消對啤酒和麥酒課征的各種稅,通過將麥芽稅增至三倍,即每誇特麥芽從課稅6先令提高到18先令,有人說,從這種單一稅可能獲得比現時從所有那些重稅所獲得的更多的收入。
誠然,在舊麥芽稅中,包含了蘋果酒每半桶4先令和強烈啤酒每桶10先令的稅。1774年,蘋果酒稅的收入隻有3083鎊6先令8便士。這個數目或許比它的通常數目略少,這一年對蘋果酒課征的各種稅都比平常收入少。對強烈啤酒的課稅雖然比較重,但收入更少,因為對這種酒類消費較少。但是為了彌補這兩種稅在平時可能有的數額,在所謂地方貨物稅中包括了,第一,蘋果酒每半桶課舊貨物稅6先令8便士;第二,酸果汁酒每半桶課舊貨物稅6先令8便士;第三,醋每半桶課舊貨物稅8先令9便士;最後,蜜蜂酒每加侖課舊貨物稅11便士。所有這些稅的收入或許可以抵償所謂對蘋果酒和強烈啤酒每年課征的麥芽稅而有餘。
麥芽不僅用來釀造啤酒和麥酒,而且用來製造下等火酒和酒精。如果麥芽稅提高到每誇特18先令,那就必須降低對以麥芽作為部分原料的各種下等火酒和酒精所課的貨物稅。在所謂麥芽酒精中,麥芽普通隻占原料的1/3,其餘2/3為大麥,或1/3大麥和1/3小麥。在麥芽酒精的蒸餾廠中,走私的機會和引誘都比在釀造廠或麥芽製造場要大得多;
這種機會是由於酒精的容積小而價值大產生的;這種引誘是由於稅率較重產生的,計每加侖酒精課稅3先令102/3便士。增加對麥芽的課稅,降低對蒸餾的課稅,走私的機會和引誘都會減少,這可能使國家收入進一步增加。
在過去的一些時候,大不列顛的政策是挫抑火酒的消費,因為認為它有損害普通人民的健康和腐化他們的道德的傾向。按照這種政策,對蒸餾的減稅不能太大,以便不致在任何方麵降低這種酒類的價格。火酒可以仍然像過去一樣貴,同時啤酒和麥酒這種衛生的、振奮精神的酒類的價格可以大大降低。這樣,人民可以解除他們現時最為抱怨的負擔之一,同時國家的收入可以大為增加。
戴夫南博士反對對現行貨物稅製度做出這種改變的意見,似乎是沒有根據的。這些反對意見是:這種稅不像現時這樣劃分,平等地落在麥芽製造人的利潤、釀酒商的利潤和零售商的利潤上;就其影響利潤而言,會完全落在麥芽製造人的利潤上;麥芽製造人不很容易在他的麥芽提價中收回他付出的稅額,像釀造人和零售商在他們酒類的提價中那樣;而且對麥芽課征的這樣重的稅可能會減少大麥耕地的地租和利潤。
任何賦稅都不能在長時期內降低任何一個行業的利潤率,後者必然總是和鄰近的其他行業保持它的水平。現行對麥芽、啤酒和麥酒的課稅並不影響經營這些商品的商人的利潤,他們全都從自己商品的提高價格中收回墊支的稅,連同額外的利潤。誠然,稅收會使課稅商品的價格高昂,以致減少對它的消費。但是麥芽的消費是在麥芽酒中,對一誇特麥芽課18先令的稅不可能使這種酒的價格比在課征其他的稅(現時為24或25先令)時更高。反之,這種酒可能變得更便宜些,它的消費很可能是增加而不是減少。
很不容易理解,為什麼麥芽製造人在他的麥芽的提高價格中收回18先令,會比現時釀酒商在他們酒類的提高價格中收回24、25有時是30先令更難。誠然,麥芽製造人在每誇特麥芽上現在要墊支的稅不是6先令,而是18先令。但是釀酒人現在要墊支的稅是他釀造所用的每誇特麥芽24、25有時是30先令。麥芽製造人墊支較輕的稅,比起現時釀酒商墊支較重的稅來,不可能更不方便。麥芽製造人在他的倉庫中所儲存的在長時期將要使用的麥芽,不會比釀酒人在他的酒窖裏經常保存的啤酒和麥酒更多。因此,前者也能和後者一樣快地收回他的貨幣。但是,不管墊支較重的稅會給麥芽製造人帶來多麼大的不方便,可以通過給予他以比現時普通給予釀酒商的信用較長的信用去補償。
如果對大麥的需求沒有降低,大麥耕地的地租和利潤也就不可能減少。而製度的改變,使對釀成啤酒和麥酒的麥芽課稅從每誇特24和25先令降到18先令,很可能增加而不是減少對大麥的需求。此外,大麥耕地的地租和利潤總是會和其他同等肥沃和同等耕種良好的土地的地租和利潤將近相等。如果少些,一部分大麥耕地不久就會轉到某種其他的用途;如果多些,更多的土地就會轉用於種植大麥。當土地的任何一種產物的普通價格可以稱為壟斷價格時,對它課稅必然會減少栽種土地的地租和利潤。當葡萄酒遠遠落後於有效需求,以致它的價格總是高於與其他同等肥沃和同樣耕種良好的土地的產物的自然比例時,對葡萄酒這種貴重的產物的課稅,必然會降低這些葡萄園的地租和利潤。葡萄酒的價格已經達到普通送往市場的數量所能得到的最高價格,不減少這種數量就不可能將其價格提高;不承擔更大的損失就不可能減少那種數量,因為土地不能轉用於種植任何其他具有同等價值的產物。因此,賦稅的全部重量會落在地租和利潤上,確切地說是落在葡萄園的地租上。當有人提議對食糖課征新稅時,我們的食糖種植人常常抱怨,這種稅的全部重量不是落在消費者身上,而是落在生產者身上,生產者決不能將他們納稅以後的食糖價格提得比以前更高。在納稅前的價格似乎是壟斷價格,用來表明食糖不是適當的課稅對象的論據,或許正好證明它是適當的課稅對象,壟斷者的利得,當他們能獲得這種利得時,肯定是最適當的課稅對象。但是大麥的普通價格從來不是壟斷價格,大麥耕地的地租和利潤從來沒有超過和其他同等肥沃和同等耕種良好土地產物的自然比例。對麥芽、啤酒和麥酒課征的各種稅從來沒有降低大麥的價格,從來沒有減少大麥耕地的地租和利潤。對釀造人來說,麥芽的價格經常與對它課征的稅額成比例地上升,這種稅,連同對啤酒和麥酒課征的各種稅,經常提高價格,或降低這種商品的質量(二者是一回事)。這種稅的最後支付經常落在消費者身上,而不是落在生產者身上。
由於這裏所提出的製度改革,惟一可能受害的人是為自己私用的目的而釀造的人。但是這一上層階級的人民現時享有的豁免支付貧苦勞工和工匠所繳納的非常重的稅肯定是最不公正、最不平等的,即使上述改革永不實行,也應當予以廢止。可是或許是這一上層階級人民的利益,迄今阻止了這一肯定會增加國家收入和救濟人民的製度改革。
除了上述關稅和貨物稅這種賦稅以外,還有幾種其他賦稅對價格會產生更不平等和更間接的影響。其中有法國的所謂Péages〔通行稅〕,這在古老的撒克遜時代稱為Duties of Passage〔通行稅〕,其最初的目的似乎和我們的關卡稅(turnpike tolls)或我們的運河和通航河道通行稅相同,是為了維持道路或航行。這種稅當應用於這個目的時,最適當的課征辦法是根據貨物的體積和重量。由於最初這是一種地方的和省的稅,應用於地方的和省的目的,所以它們和管理在大多數場合委托給課征的市、教區或莊園,這種社團被認為是依這種或那種方式對它們的使用負責的。君主是完全不負責任的,但在許多國家卻自己掌握了這種稅收的管理權;雖然他在大多數場合大大加重了這種課稅,在許多場合卻完全忽視了它的應用。如果大不列顛的關卡稅變成了政府收入來源之一的話,通過許多其他國家的實例,可以知道它的可能結果是什麼。這種通行稅無疑地最後落在消費者身上,但消費者不是按照他付稅時的支出比例納稅的,不是按照他所消費的東西的價值,而是按照消費物的體積和重量。當這種稅不是按體積或重量而是按貨物的推定價值課征時,它就會變成一種內地關稅或貨物稅,大大阻礙一個最重要的貿易部門,即國家的內地貿易。
有些小國家,對在陸地或水上從一國運往他國的過境貨物征收一種類似通行稅的稅。在有些國家,這種稅稱為過境稅(transit-duties)。有些意大利小邦,位於波河及其支流之上,從這種稅得到一些收入,完全由外國人支付,這或許是一個國家能向外國國民課征而不在任何方麵妨礙自己的工商業的惟一的稅。世界上最重要的過境稅是丹麥國王向所有通過波羅的海峽(the Sound)的商船課征的。
作為關稅和貨物稅的一大部分的是對奢侈品課稅,它雖然不加區別地落在每一種收入上麵,最後或沒有報償地是由課稅商品的消費者支付的,但它並不是平等地或成比例地落在每一個人的收入上。由於每個人的心情規定他的消費程度,每一個人做出貢獻是根據他的心情而不是和他的收入成比例的,浪費者比他們的應有比例貢獻得多,節約者則比他們的應有比例貢獻得少。在一個擁有巨大財富的人的幼年,他從國家的保護獲得很大收入,但他由消費而對國家所做的貢獻,普通很少。住在另一個國家的人對自己收入來源所在國的政府的維持,並不通過自己的消費做出任何貢獻。如果在這種國家不課征土地稅、對不動產或動產的轉移不課征任何重稅,像在愛爾蘭那樣,這種不動產業主可能從一個政府獲得很大的保護,而對它的維持不貢獻一個先令。在政府在某些方麵附屬或依存於另一國家政府的國家,這種不平等可能是最大的。在附屬國擁有最廣泛的財產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選擇住在統治國。愛爾蘭正是處在這種情況下,因此對不動產業主課稅的提議在該國受到很大的歡迎是不足為奇的。要確定何種住在國內或多久住在國內時一個人才能作為不動產業主而受到課稅,或課稅應當在什麼時候開始或終止,或許有些困難。可是,如果你把這種非常特殊的情勢除外,由於這種稅收而產生的個人所做貢獻的任何不平,可能由造成這種不平的情勢本身得到補償,這種情勢是,每一個人的貢獻都是完全自願做出的,他完全有權力去消費或不消費這種課稅商品。因此,當這種稅是合適地估征並對合適商品估征的,繳納這種稅就比繳納其他的稅更少有人發牢騷。當稅收由商人或製造業者墊付時,最後做出支付的消費者最終就將它和商品價格混同起來,幾乎忘記了他們是在付稅。
這種稅是或可以是完全確定的,可以這樣來評估,使得關於付多少或在何時應當付即關於付稅的數量和付稅的時間,不留下任何疑點。不管在不列顛的關稅中或在其他國家的同一種稅收中有時發生什麼不確定的情形,從這種稅的性質卻不可能產生不確定,除了由於課征這種稅的法律措詞有不準確或不靈活的地方。
對奢侈品的課稅一般是並且總是可以零星支付,按照納稅人需要購買課稅商品的比例而定。在付稅時間和方式上,它是或可能是所有稅收中最方便的。因此,整個說來,這種稅和其他稅一樣,是符合有關課稅四原則中的前三個原則的。它在每一個方麵都違反第四個原則。
這種稅,按其對國庫帶來的收入的比例來說,總是比幾乎任何其他的稅從人民口袋中取出的多或使人民不能得到的多。它依可能有的四種不同情況造成這種結果。
第一,這種稅的課征,即使用最適當的方式進行,也要求有大量的關稅和貨物稅人員,他們的薪俸和津貼是對人民的真實課稅,不為國庫帶來任何東西。可是,必須承認,這種支出在大不列顛比在大多數其他國家要少。在1775年7月5日截止的一年中,在英格蘭消費稅委員管理下的各種賦稅的總收入為5507308鎊18先令8?便士,這是花了5.5%的費用來征集到的。可是,在這個總數中必須扣除征稅貨物出口的獎金和退稅,使淨收入降到500萬鎊以下。鹽稅是一種消費稅,但由不同的管理部門課征,征收費用更大。關稅淨收入不是250萬鎊,官員的薪俸及其他開支占10%以上。但海關官員的津貼在到處都大於他們的薪俸,在某些港口為薪俸的二倍至三倍。所以,如果官吏的薪俸及其他支出為關稅淨收入的10%以上,那麼征課該項收入的開支、薪俸和津貼加在一起,就可能達到20%或30%以上。消費稅官員很少或根本沒有津貼,這一部分收入的行政機構是新近建立的,一般不像關稅行政機構那樣腐敗,時間的長度尚未引進和容許許多流弊。如果對麥芽課征現在對麥芽和麥芽酒用各種稅所征收的全部收入,一般認為可節約每年貨物稅支出5萬鎊以上。將關稅僅限於少數幾種貨物,按照貨物稅法來課征這種關稅,從每年關稅支出或許可能獲得更大的節約。
第二,這種稅對某些產業部門必然會造成某種阻礙或挫抑。由於它們總是提高課稅商品的價格,所以它們會挫抑該商品的消費,因而也會挫抑它的生產。如果那是一種本國生產的商品或製造品,就會使用較少的勞動去生產或製造它。如果那是一種外國商品,這樣賦稅使價格提高,本國製造的同一種商品誠然可以因而在本國市場上獲得某種好處,較大數量的本國勞動可以因而轉向製造它們。但是這種外國商品的價格提高雖然可以鼓勵某一部門的本國產業,卻必然會幾乎在每一個其他部門挫抑這種產業。伯明罕的製造商購買他的外國葡萄酒越貴,他就必須越賤地出售他的用來購買外國葡萄的那部分五金器具或使這種五金器具的價格越賤(二者是一回事)。因此,那部分五金器具由於對他價值較小,他製造這種器具的激勵也就越小。一國消費者對另一國剩餘產物付出的越貴,他售出用來購買它們的那一部分自己的剩餘產物或它的價格(二者是一回事)就越賤。他們自己的那部分剩餘產物就變得對他們價值較小,他們就較少激勵要去增加它的產量。可見,所有向消費品課征的稅均有一種傾向:如其為本國商品,就會使製造課稅商品中所使用的生產性勞動的數量降到自然會有的水平以下;如其為外國商品,就會使製造用來購買課稅外國商品的本國商品所使用的生產性勞動的數量降到自然會有的水平以下。這種稅也會或多或少地改變國民產業的自然方向,使之轉入一種與它自己會采用的方向不相同的、一般也不是那麼有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