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對政治經濟學的事情有豐富知識的知名的法國作家莫爾萊神父,提出了一個55家從事對外貿易的股份公司的名單,它們是1600年以後在歐洲各地設立的,他說盡管這些公司都有專營特權,但由於管理不善,全都失敗了。關於其中兩家或三家公司的曆史,他的消息並不準確,它們不是股份公司,也沒有失敗。有幾家失敗了的股份公司他沒有列入名單。
能由股份公司成功經營並不需具有專營特權的惟一行業,是業務能歸結為例行公事或方法一律、很少或沒有改變的行業。其中第一是銀行業,第二是水災、火災、兵災保險業,第三是建設和維持通航河道或運河的行業,第四是大城市供水行業。
銀行業的原理雖然看來有些深奧,但它的實踐是能夠歸結為一些規則的。由於某種似乎有希望的投機和特別利得,而在任何場合離開了這些規則,幾乎總是極端危險的,常常對試圖這樣做的銀行公司是致命的。但股份公司的組織法比任何私人合夥一般更為堅持已經建立的規則。因此,這樣的公司似乎極適於從事這種行業。因此,歐洲的主要銀行公司都是股份公司,其中有許多沒有專營特權,也非常成功地經營了他們的行業。英格蘭銀行沒有其他的專營特權,除了英格蘭的其他銀行公司不能由六人以上組成以外。愛丁堡的兩家銀行是股份公司,沒有任何專營特權。
對於大火、海上損失或捕獲等風險的價值雖然或許不能非常準確地計算,但可以作大致的估計,因而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歸結為嚴格的規則和方法。所以保險業可由股份公司成功地經營,不必有專營特權。倫敦保險公司和皇家交易保險公司都沒有這種特權。
通航河道或運河一旦建成,其管理就變得非常簡單和容易,可以歸結為嚴格的規則和方法。即使是它的修造,也可以和承包商訂立合同,規定一英裏多少錢,一個水閘多少錢。運河、溝渠或向大城市供水的大水管也是如此。因此,這種事業可以而且常常由股份公司非常成功地經營,不必有專營特權。
可是,設立一家股份公司僅僅是因為這樣一家公司能在經營上成功,或是使某一部分商人免受對他們的所有鄰人都發生效力的一般法律的支配,或是僅僅因為他們有了這種豁免就可能興旺發達,那肯定是不合理的。為了使設立這樣一家公司完全合理,除了能歸結為簡單的規則和方法以外,同時還須有兩種條件。第一,那種事業比大部分的普通行業有更大的更一般的效用;第二,它需要有比私人合夥容易籌集的數額更大的資本。如果中等的資本就足夠用,那麼這種事業的巨大效用就不成為設立股份公司的充足理由,因為,在這種場合,對於它所要生產的東西的需求,很容易由私人冒險者去供給。上述四種行業都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
銀行業當經營得當時,它的巨大的和一般的效用已在本書第二編做了充分的說明。但是一家將要提供國家信用的公共銀行,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須向政府墊支某一稅收的全部稅款,數額達數百萬鎊,一兩年之後才能收回,那就需要有比任何私人合夥所能容易籌集的數額更大的資本。
保險業給私人財產提供巨大的保障,將可能毀滅一個人的損失分攤在許多人的身上,使得這種損失能由整個社會輕易承擔。為了提供這種保障,承保商必須有非常大的資本。在倫敦設立從事保險的兩家股份公司之前,據說向檢察長提出了一個名單,列有在數年之內失敗的150家保險商的名字。
通航水道和運河,以及有時必須向大城市供水的工程,均具有巨大的和一般的效用,同時它們又常常要求比私人才產所能提供的更大的支出,這是十分明顯的。
除了上述四種行業以外,我還沒有看到有任何其他行業能同時具備設立股份公司所必要的三個條件的。倫敦英格蘭銅公司、煉鉛公司、玻璃公司所追求的目標不能說有巨大的或獨特的效用,也不需要有比許多私人財產所能提供的更大支出。我不知道,這些公司所經營的行業能否歸結為適於股份公司管理的嚴格規則和方法,也不知道它們有無理由可以為它們特別利潤而自豪。礦山開采公司老早以前就已破產。愛丁堡不列顛麻布公司的股票現在一股的售價大大低於它的票麵價格,雖然比幾年以前略有起色。為了促進某種製造業這種熱心公益的目的而設立的股份公司,除了對自己的業務管理不善以致大大減少社會的總股本以外,在其他方麵也常常是造成的害處多於好處。盡管有最正直的動機,它們的董事們由於企業創辦人的誤導和欺騙所懷有的對某一製造部門的不可避免的偏愛,對於其餘的製造業必然是一種挫抑,必然或多或少破壞在其他情況下會存在的適當產業與利潤的自然比例,而這種自然比例乃是對一般產業的最大的最有效的鼓勵。
第二項 論青年教育機構的支出
青年教育機構也同樣能提供足夠應付自己開支的收入。學生付給老師的學費或謝禮自然構成這種收入。
即使在老師的報酬不是完全由這種自然收入支付的地方,也仍然不必由社會的一般收入來負擔,後者的征集和使用在大多數國家是由行政部門負責的。因此,在歐洲的大部分地區,學校和學院的捐贈基金不是來自一般收入,或隻有非常小的一部分來自一般收入。它在到處主要是來自某種地方收入或省收入、來自某項地產的地租、來自某筆貨幣的利息,後者有時是由君主自己、有時是由某個私人捐贈者撥出並交由管理人管理,用於這個特殊目的的。
這種公共捐贈基金一般有助於促進設置它們的目的嗎?它們有助於促進教師的勤勉、有助於提高教師的能力嗎?它們改變了教育的自然進程,使之走向對個人,對公眾更有用的目標嗎?似乎不難對這種種問題至少是提出一個大概的答複。
在每一種職業中,大部分從業者的努力總是和他們做出這種努力的必要性成比例的。這種必要性對這樣的人來說是最大的:他們的職業報酬是他們期望獲得財產的惟一來源,或他們的普通收入和生活資料的惟一來源。為了獲得這種財產,即使是為了獲得他的生活資料,他在一年之中,必須完成一定數量的具有已知價值的工作;而在自由競爭的場合,競爭者總是在想方設法要將彼此擠出這種職業,這種競爭必然使每一個人力圖使他所完成的工作達到一定的準確程度。某一職業的成功所要達成的偉大目標,有時促使少數具有特別銳氣和野心的人做出努力。然而,偉大目標對於造成最大的努力顯然並不是必要的。即是在卑微的職業中競爭和比賽也使得成績出色成為野心的目標,常常造成最大最大的努力。反之,單是巨大的目標,而不輔之以做出努力的必要性,並不足以造成巨大的努力。在英格蘭,法律行業的成功成為某種非常巨大的野心目標,但是在這個國家,出身巨富的人在這個職業中出類拔萃的能有幾人呢?
學校和學院的捐贈基金,必然或多或少減少教師的做出努力的必要性。就他們的生活資料來自他們的薪俸而言,這種生活資料顯然與他們在自己職業中的是否成功和有無名聲完全無關。
在某些大學,薪俸隻構成教師報酬的一部分、常常是一小部分,大部分來自他的學生的謝禮或學費。在這種場合,做出努力的必要性雖然總是或多或少有所減少,但是並未完全消失。職業中的名聲對他仍然有一些重要性,他仍然有些依靠聽過他的講課的人的愛戴、感激和有利的報道;他要得到這些有利的情感沒有其他的方法,隻有使自己值得接受這種情感,也就是說,靠他在完成自己的每一部分職責中的能力和勤勉。
在其他大學中,禁止教師接受學生的任何謝禮或學費,他的薪俸構成他從他的職務所得到的全部收入。在這種場合,他的利益與他的職責立於盡可能直接對立的地位。每一個人的利益,是生活得盡可能安逸;如果不論他是完成還是不完成某種非常辛苦的職責,他的報酬都完全一樣,那麼,他的利益,至少是就通常所理解的利益來說,肯定是要麼完全忽視這種職責,要麼,如果他處於某種不許可他這樣做的權力之下,就用這種權力所允許的粗心的草率的方式去履行這種職責。如果他的天性是積極的和愛好勞動的,他的利益就是用他可以從而得到某種好處的任何方式來從事那種活動,而不是履行他不能從而獲得任何好處的職責。
如果他所服從的權力掌握在他自己是一個成員的那個社團――學院或大學的手中,而其他的大部分成員也像他自己一樣,是教師或應當是教師的人,那麼他們就可能形成一種共同的想法,那就是全都彼此非常寬容,每一個人都同意他的同事可以忽視他的職責,隻要他自己被容許忽視自己的職責。在牛津大學,大部分的公共教授這許多年來甚至已經完全放棄了假裝在教學。
如果他所服從的權力不掌握在他是一個成員的那個社團手中,而是掌握在其他的外人,例如教區主教、省長或某個國務大臣手中,在這種場合,他誠然不可能被容許去完全忽視他的職責。可是,這種上級所能做的,隻是迫使他有一定的時數去照顧他的學生,即是說每星期或每年做一定次數的演講。這種講課的內容如何,仍然依存於教師的勤勉,而這種勤勉又可能是和他做出這種努力的動機成比例的。此外,這種外部管轄權的行使可能是無知的或反複無常的。從性質上看,這種管轄權是武斷的和任意的,行使它的人既沒有聽過教師本人的講課,或許也不懂得他們要講授的那門科學,他很少能有判斷地行使那種權力。加之,由於這種職務所產生的傲慢,他們每每不關心自己是怎麼行使這種權力的,容易任性地譴責教師或剝奪他的職務,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受這種管轄的人的品格必然被貶低,他不再是一個最受尊敬之人,而是成為社會上最卑微最受輕視的人。隻有強有力的保護才能有效地保障他自己,免於這種隨時可能遭受的壞習慣的傷害,而他最有可能獲得這種保護的方法,不是憑他在職業上的能力和勤勉,而是曲承他的上級的意誌,在這種意誌麵前,他隨時準備犧牲自己作為成員的那個社團的權利、利益和榮譽。凡是在長時期內注意過一所法國大學的行政管理的人,都有機會看到這種武斷的外部的管轄權力所自然產生的影響。
凡是強迫一定數目的學生去上一個學院或大學而不問教師的優點或名望如何的事情,都或多或少地會減少具備這種優點或名望的必要性。
在某個大學住多少年就可以得到文學、法律、醫學和神學畢業生的特權,必然迫使一定數目的學生去上這種大學,而不問教師的優點和名望如何。畢業生的特權就像一種學徒製度那樣,有助於教育的改進,如同其他的學徒製度有助於工藝和製造業的改進那樣。
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各種名目的獎學金(scholarships,exhibitions,bursaries,.c.)構成的慈善基金,必然使一定數目的學生去上某個學院,完全不問這些學院的優點如何。如果讓由這種慈善基金資助的學生自由選擇他們所最喜歡的學校,那麼這種自由就會激起這些學院之間的某種競爭。反之,規定禁止某個學院的即使是自費的學生也不許離開,必然首先請求並得到他所要離開的學院的許可才能去到另一個學院,這就很可能會使那種競爭不再存在。
如果在每一個學院,給每個學生講授一切文藝和科學的導師或教員不是由學生自願選擇而是由院長指定的,如果在玩忽、無能或壞習俗的情況下不許可學生在沒有首先提出請求並得到準許時更換一個導師或教師,這種規定不僅會消除同一學院中不同導師之間的一切競爭,而且會取消他們的勤勉和照顧各自學生的必要性。這種教師雖然由他們的學生付給了豐厚的報酬,卻也可能像學生沒有付給任何報酬或除薪金外沒有其他收入的教師那樣,忽視他們。
如果教師是一個有見識的人,他一定會意識到,他在對學生講課時,他所說或所念的全是胡說或者近似胡說的東西,那對他來說一定是一種不愉快的事情。當他看到大部分的學生不來聽他的課,或是帶著明顯的忽視、鄙視或嘲弄的表情在聽課時,他也一定會感到心中不快。因此,如果他不得不做一定次數的講課時,單是這種動機,沒有其他的利益,也會促使他去用心備課,做出比較好的講授。可是,有幾種辦法可以使用,它們會削弱這一切使人勤勉的刺激。教師自己不去向學生們解釋他提出向他們講授的科學,而是念某一本有關的書,如果這本書是用外國的和死的文字寫的,就向他們翻譯成他們自己的文字;或者,這會給他帶來更少的麻煩,就是讓學生來向他解釋,他自己隻不時地插上一兩句話,這可以使他以為自己是在講課。最小程度的知識和努力就可以做到這一點,而不使自己遭受鄙視或嘲弄,說他真正是愚蠢、荒唐或可笑。同時,學院的紀律也可能使他能迫使他的所有學生經常來聽他的講課把戲,在整個表演時間內維持對他的最禮貌最尊敬的態度。
學院和大學的紀律,一般不是為了學生的利益來維持的,而是為了教師的利益,或者更確切地說,為了教師的安逸來維持的。它的目的是,在所有的場合維持教師的權威,不論他是忽視還是履行他的職責,也像他仿佛是在用最大的勤勉和能力來履行他的職責那樣去對待他。它似乎假定,一方麵有完全的智慧和德行,而另一方麵則完全是窩囊和愚昧的。可是,我相信,隻要教師真正履行他們的職責,從來沒有過這種先例,大部分的學生會忽視他的講課。在講課值得聽的時候,從來不需要有什麼紀律迫使人們去聽課,這是在進行這種講課的一切地方所熟知的。為了使兒童或非常年幼的孩子不得不去接受被認為在這種生命初期他們所必須接受的那部分教育,強迫和限製無疑地在某種程度上或許是必要的;但在12歲或13歲以後,隻要老師履行他的職責,強迫和限製對實施任何部分的教育都是不必要的。大部分的青年人是十分寬大的,他們遠遠不會忽視或鄙視老師的講授,隻要老師嚴肅注意那是對他們有用的,而且一般會原諒他在履行職責中的許許多多不正確的地方,甚至會對公眾掩蓋他的許多重大疏忽。
應當指出,沒有公立機構來實施的那部分教育,一般教得最好。當一個青年進入一所擊劍或跳舞學校時,他無意總是要把擊劍和跳舞學得非常好,但他很少不去學習擊劍和跳舞。馬術學校的良好效果普遍就不是那麼明顯。馬術學校的費用十分巨大,在大多數場合都是一個公立機構。文科教育的三個最主要的部分,讀、寫和算,仍然繼續普及,這是從私立學校而不是從公立學校獲得,很少有這種情況,即任何人不能在應有的程度上獲得它們。
在英格蘭,公學(public schools)不像大學那樣腐化。在公學,教給青年人的,至少是可以教給青年人的,是希臘文和拉丁文,也就是,老師們打算要教的、或者說期望他們去教的一切東西。在大學,對青年人所教的,或者說總是可以找到什麼辦法去教他們的,是科學,這些社團的任務就是教科學。公學教師的報酬在大多數場合主要依靠、在某些場合幾乎完全依靠他的學生的學費或謝禮。公學沒有專營特權。為了獲得畢業的榮譽,一個人必須拿到一張文憑,證明他在一所公學學習了一定的年限。如果通過考試,看出他懂得了在那裏所教的東西,那就不再問他是在什麼地方學習的。
通常在大學所教的那部分東西,或許可以說不是教得很好的。但是如果沒有這些機構,這些東西通常就根本不會有人去教,由於缺乏這些重要部分的教育,個人和國家都要遭受重大的損失。
現在的歐洲大學,最初大部分都是宗教社團,是為了教育牧師而設立的。它們是根據教皇的權力建立的,完全處於他的直接保護之下,它們的成員,不論是老師還是學生,全都有當時所稱的僧侶特權,不受他們的大學所在國家的普通民事法院管轄,隻服從宗教法庭。在大部分的這些大學所教的,是與它們的設置目的相適合的東西,或者是神學,或者隻是為神學做準備的某種東西。
當基督教首先由法律認可時,一種傳訛的拉丁語已成為歐洲所有西部地區的普通語言。因此,教堂的禮拜,以及教堂誦讀的聖經的翻譯,都是用的這種傳訛的拉丁語,即是說用的是國家的普通語言。在傾覆羅馬帝國的野蠻民族入侵以後,拉丁語逐漸終止為歐洲任何地區的語言。但是人民的崇教自然要保持已經建立的宗教形式和禮儀,即使是在當初采用它們並使之合理的情況已經長期不複存在的時候。因此,雖然不論在什麼地方,大多數人民都已不再懂拉丁語,教堂的全部禮拜仍然繼續用那種語言進行。因此在歐洲也像在古代埃及一樣,建立了兩種不同的語言:一種是僧侶的語言,一種是人民的語言;一種是聖神的語言,一種是凡俗的語言;一種是有學問的語言,一種是沒有學問的語言。但是僧侶們必須懂得一些他們用來執行職務的神聖的和有學問的語言,因此學習拉丁語一開頭就是大學教育的必不可少的部分。
不論是希臘語還是希伯來語,情形都不是那樣。教會的絕無錯誤的訓諭宣布,聖經的拉丁語譯本即普通所說的“拉丁語聖經”,同樣是神的靈感所口授,因此與希臘語和希伯來語原本具有同等權威。因此,這兩種語言既非對牧師的必不可少的要求,它們的學習在長時期內就不是大學教育的普通課程的必要部分。我確信,有些西班牙大學從來沒有將希臘語的學習列入普通課程。最初的宗教改革家發現新約全書的希臘文本、甚至舊約全書的希伯來文本,比拉丁文翻譯本更符合他們的意見,自然可以認為,後者已逐漸適合於支持天主教會的教義。於是他們開始揭露拉丁文譯本的許多錯誤,因此羅馬天主教教士不得不進行辯護或解釋。但是沒有一些有關原來的語言的知識,這件事是做不好的,因而學習它們被逐漸引入了大部分的大學;不論是擁護改革教義的大學還是反對改革教義的大學均是如此。希臘語同那種古典學問的每一部分都有關聯,這種古典學問雖然在開頭是天主教徒和意大利人提倡的,但恰好在改革教義盛行的同時變得流行起來。因此,在大部分大學,希臘語的教授先於哲學的學習,在學生對拉丁語已有相當進步之後立即進行。希伯來語和古典學問沒有什麼關係,除了聖經之外,並沒有任何一本值得重視的書是用它寫成的,所以它的學習普通要在學了哲學之後才開始,並且是在學生已進入神學學習之時。
在最初,大學教授希臘語和拉丁語的初步知識,有些大學現在仍然是這樣。在其他大學,預期學生已經先獲得它們的至少一種或兩種的初步知識,它們的學習在到處都是大學教育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古代希臘哲學分為三大部門:物理學,或自然哲學;倫理學,或道德哲學;邏輯學。這種一般劃分似乎完全適合事物的性質。
偉大的自然現象,天體的運行,日月蝕,彗星;雷,電和其他的特別流星;植物與動物的發生,生命,成長和死亡:這些都是必然引起驚奇的目標,自然會激發人類的好奇心,促使他們去研究其原因。迷信首先企圖來滿足這種好奇心,將所有這一切奇異現象歸之於上帝的直接作用。隨後哲學力圖用比較熟悉的原因去說明它們,或用人類比較熟知的而不是用上帝的作用去說明。由於這些偉大現象是人類好奇心的最初目標,所以用來解釋它們的科學自然成為所研究的哲學的第一個部門。因此,曆史保留有記載的最初的哲學家似乎是自然哲學家。
在世界上的每一個時代每一個國家,人們必然會注意彼此的性格、意圖和行動,一定會定下來人類生活行為的許多高尚規則和準則,並為大家所同意。當文字一旦通行以後,聰明的人或自認為聰明的人自然會力圖增加這種已經確立的和受到尊重的準則的數目,這樣來表示他們自己的關於什麼是正當的或不正當的行為的意見:有時用比較虛假的寓言形式,如所謂伊索寓言;有時用比較簡單的箴言或格言形式,如所羅門金言、泰奧格尼斯和弗西裏迪斯的詩,以及一部分赫西奧德的著作。他們可能長期繼續這樣,隻是增加這種智慮和道德準則的數目,甚至不打算用任何明白的或有規則的順序去排列它們,更不要說用一個或更多的原理去把它們聯結起來,從這些原則可以推出各種準則,像從自然的原因推出結果那樣。用少數共同原則去將不同的觀察聯係起來的有次序安排的美麗,首見於走向自然哲學體係的古代的粗淺論文。隨後在道德方麵也試圖作出類似的事情。普通生活的準則被用某種有方法的秩序去排列,並用少數普通原則去串聯起來,就像對自然現象的排列和串聯中所做的那樣。用來研究和說明這種串連原則的科學,就是正當稱作的道德哲學。
對自然哲學和道德哲學,不同的作家提出了不同的體係。但是他們用來支持這些不同體係的理由,遠遠不是證明,而常常最好也隻是脆弱的概然性,有時還隻是詭辯,它沒有任何其他的基礎,而隻有普通文字的不準確和曖昧。在世界上的任何時代,思辯體係的采用都隻是為了極其瑣細的理由,不足以決定有普通常識的人的判斷,都是金錢利益最小的事情。純粹的詭辯對於人類的意見從來沒有任何影響,除了在哲學和思辯的事情以外;而在這些事情中,詭辯卻有最大的影響。每一種自然哲學和道德哲學體係的擁護者自然力圖去揭露用來支持與自己的體係相對立的體係的那些論據的弱點。在考察這些論據中,他們自然要考慮概然性的論據與令人信服的論據的區別,謬誤的論據和決定性的論據的區別;邏輯學,或有關好推理和壞推理的一般原則的科學,必然會從這種詳細審查中所引起的一般觀察產生。雖然邏輯學在起源上後於物理學和倫理學,它普通卻先於這兩種科學講授,不是在所有的,但是在大部分的古代哲學學校都是如此。那時似乎認為,學生們在被引導去就如此至關重要的問題進行推理以前,首先應該十分清楚好推理和壞推理的區別。
在歐洲的大部分大學中,將古代劃分的哲學的三個部門改為五個部門。
在古代哲學中,有關人類精神或神的性質的教學是物理學體係的一部分。這些東西,不論假定它們所構成的本質是什麼,都是偉大的宇宙體係的一部分,也是會產生許多重大影響的一部分。不論人類理智就它們所做的結論或推測是什麼,隻構成用來對偉大宇宙體係的起源和運行做出解釋的科學的兩章;雖然是非常重要的兩章。但在歐洲的大學中,哲學的講授隻是附屬於神學的,自然會對這兩章會比對這門科學的其他部分講得更多。這兩章被逐漸地越來越擴大,又細分為許多小的章節,直到最後,能夠知道得非常少的精神原理在哲學體係中占據了和能夠知道得非常多的物體原理相同的篇幅。有關這兩個題目的原理被認為構成了兩門不同的科學。所謂的形而上學或精神學被用來和物理學相對立,不僅是作為更崇高的學問來研究,而且為了一種特別職業的目的,作為兩種科學中最有用的科學來研究。實驗和觀察的正當學科,即在其中仔細的觀察能作出許多有用的發現的學科,幾乎完全被忽視了。而另一科學,除了少數非常簡單的、幾乎是明顯的真理以外,最仔細的注意也隻能發現曖昧不明和不確定的東西,因而隻能產生微妙莫測的東西和詭辯,而這種科學卻被人大加研究。
當上述兩種科學這樣被置於彼此對立的地位時,對它們的比較自然產生第三種科學,即所謂本體學,或研究其他兩種科學的主題,所共有的特質和屬性的科學。但是,如果說構成各學派的形而上學或精神學的大部分都是微妙莫測的東西和詭辯,那麼,構成這一混亂的本體學的科學――有時亦稱為形而上學――的全部都是微妙莫測的東西和詭辯。
是什麼構成一個人――不僅是作為個人的人,而且是作為家庭成員,作為國家成員,作為人類大社會成員的人――的幸福和完美,乃是古代道德哲學所要研究的主題。在古代道德哲學中,人生的責任被當成附屬於人生的幸福和完美。但當道德哲學以及自然哲學隻當作附屬於神學來講授時,人生的責任也就被當成主要是附屬於來生的幸福。在古代哲學中,德行的完美被說成會使具有這種德行的人具有今生最完美的幸福。而在現代哲學中,德行的完美則常常被說成一般是,或幾乎總是和今生的任何程度的幸福互相矛盾的;隻有通過苦行和製欲,通過一個僧侶的清苦生活和貶低自己才能進入天堂,而不是通過一個人的慷慨、寬大和勇敢行為。在大多數場合,是非心鑒裁決論和苦行道德觀構成各學派的道德哲學的大部分內容。這樣,哲學的所有各部門的最重要的部分就變成了最訛誤和篡改最多的東西。
因此,在歐洲的大部分大學中,哲學教育的普通課程就是這樣。首先講授的是邏輯學;第二是本體學;第三是精神學,包括有關人的靈魂和神二者的性質的學說;第四才是道德哲學的一種貶值的體係,被認為是和精神學的學說?和人類靈魂不朽論和通過神的裁判預期會在來生得到的獎勵和懲罰的學說直接相聯係的;最後是物理學的一種簡短的和膚淺的體係。
歐洲各大學這樣引進古代哲學課程的變革,用意全都是為了教育傳教士,使之成為研究神學的合適的入門。但是這種改革這樣引入的微妙莫測的東西和詭辯,是非心鑒裁決論和苦行道德觀這種額外的性質,肯定沒有使得它更適於教育紳士或普通的俗人,或更可能改進他們的悟性,或改善他們的心靈。
這種課程仍然是在歐洲的大部分大學繼續講授的東西,其講授的勤勉程度或大或小,視各個大學的組織所要求的教師勤勉程度的大小而異。在有些最富的和受到捐贈最多的大學,導師們滿足於講授這一訛誤課程的不相連貫的斷簡殘篇;即使是這些東西,普通也是講得非常草率和膚淺的。
哲學各個部門中現代所做的改進,大部分不是在大學做出的,雖然有一些無疑地也是在大學做出的。在做出改進以後,大部分的大學甚至在采用它們時也並不很積極;有幾個這樣的學術團體還寧願在長時期內繼續充當庇護所,破產的體係和陳腐的偏見在世界的每一個其他角落都被驅趕出來,在這裏卻能找到避難和保護的地方。一般說來,最富的和受捐贈最多的大學在采用這些改進方麵是最慢的,最反對對已經確立的教育計劃做出任何重大的改變。這些改革在某些較窮的大學比較容易引進,其中教師的大部分生活資料依存於他們的名望,因而不得不對世界的時代思潮給予更大的注意。
但是,盡管歐洲的公學和大學最初是為了一個特別職業即牧師的職業而設立的,盡管它們即使在對學生講授那種職業所必要的科學方麵也並不總是很勤勉的,它們還是逐漸把對幾乎所有其他人、特別是紳士和有產者子女的教育吸引到自己這方麵來。似乎找不出更好的方法去有利地消磨這一段長時光,即從幼年到生命的這個時期,在此時期人們開始認真從事世界事務,他們要在這一生其餘的歲月中從事這種事務。可是,在學校和大學中所教的大部分東西,似乎沒有為這種事務做最適當的準備。
在英格蘭,一天比一天變得越來越普通的習慣是,當青年人離開學校以後,立即把他們送到外國去旅行,而不是送到任何大學去。據說,我們的青年人通過旅行,在回家時一般有了很大的長進。一個在十七八歲到外國去的青年回來時二十一歲,比出國時年紀大了三四歲;在那個年紀,很難不在三四年內有很大的長進。在他旅行的過程中,他一般會獲得一種或兩種外國語的一些知識;可是這種知識很少足以使他說得流利或寫得清通。在其他方麵,他普通變得更加驕傲,更加隨便,更加放蕩、更加不能專心學習或認真做事,假如生活在家裏時,他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決不會變成那樣。這樣年輕的時候去旅遊,用極其放蕩無聊的方式去度過他一生最寶貴的年華,在遠離父母親友監督和控製的地方,他早先的教育可能會在他身上形成的一切有用的習慣不是會得到鞏固和加強,而幾乎必然會受到削弱或消失。除了大學讓自己落到不受信任的地步以外,沒有什麼東西能使在生命早期出國旅行這樣一種極端荒謬的做法得到流行。把自己的兒子送往國外,一個父親至少是在一些時間裏使自己擺脫了親眼目睹這樣一種不愉快的事情,即一個無所事事,漫不經心和走向毀滅的兒子。
一些現代教育機構的效果就是如此。
在其他的時代和國家,似乎有不同的教育計劃和不同的教育機構。
在古希臘的各個共和國,自由公民在國家官員的指導下,受到體育訓練和音樂教育。體育訓練的目的,是在鍛煉他的身體,增加他的勇氣,準備他去經受戰爭的疲勞和危險;根據一切記錄,希臘民兵是世界上最好的民兵之一,所以這一部分公共教育一定完全達到了它的預期目的。通過另一部分公共教育,即音樂,至少是根據就這些製度為我們留下記錄的哲學家和曆史學家們的意見,目的是在使人通達人情、性情溫和,能履行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的一切社會的和道德的義務。
有古羅馬,戰神廣場上的運動的目的是在達到古希臘體育場上的運動想要達到的目的,他們也似乎同樣好地達到了目的。但在羅馬人中,沒有和希臘人的音樂教育等同的東西。可是,羅馬人的道德,不論是就私人生活還是就公共生活來說,不僅和希臘人的道德相等,而且整個說來,大大優於希臘人的道德。他們在私人生活方麵更為優越,我們有波利比奧斯和哈利卡爾那索斯的狄奧尼修斯的明白證言,他們是兩位熟悉這兩個民族的作家;至於羅馬人在公共道德方麵的優越,希臘和羅馬曆史的整個進程可以證明。在黨派爭執方麵的保持好脾氣和有節製似乎是自由人民的公共道德的最主要的要求。但是希臘人的黨派爭執幾乎總是激烈的和流血的,但在格拉古兄弟以前,羅馬人的黨派爭執從來沒有流過血;從格拉古兄弟的時候起,羅馬共和國可以說是實際上已經解體了。所以,盡管有柏拉圖、亞裏士多德和波利比奧斯這樣值得尊敬的權威,盡管有孟德斯鳩先生提出的力圖支持這種權威的聰明理由,看來似乎是,希臘人的音樂教育對於改良他們的道德並沒有產生巨大的影響,因為沒有這種教育,羅馬人的道德整個說來較為優越。這些古代聖人對於他們祖先的製度的尊敬,使得他們對僅僅是古老的習慣找出許多政治的智慧,這種習慣從那種社會的最初時期起,一直不間斷地繼續到這種社會有了巨大文化的時候。音樂和舞蹈是幾乎所有野蠻民族的巨大娛樂,被認為是使任何人適於為他的社會增加快樂的巨大藝能。在今日非洲海岸的黑人中正是這樣。在古代凱爾特人中,在古代斯堪的那維亞人中,以及我們在荷馬的史詩中可以看到的,在特洛伊戰爭以前的時代在古代希臘人中,也都是這樣。當希臘各部落自己組成小小的共和國時,對這些藝能的研究自然在長時期內構成對人民的公共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一部分。
教授青年人音樂或軍事訓練的老師,不論在羅馬或甚至是在雅典――其法律和習俗我們知道得最清楚的希臘共和國――似乎都沒有由國家付給報酬,甚至也沒有由國家任命。國家要求,每一個自由公民應當使自己適於在戰時捍衛國家,因而必須接受他的軍事訓練。但是國家讓他去向他自己所能找到的老師學習,國家所提供的,除了一個公共場地或訓練地點供他操練和演習之外,別無其他。
在希臘和羅馬共和國的最初年代,教育的其他部分似乎就是學習閱讀、書寫以及根據當時的算術進行計算。這些技能,較富的公民常常似乎是在家裏獲得的,通過某種家庭教師的幫助,教師一般或為奴隸,或為自由人;較窮的公民則在學校學習,這種教師以教學為職業,供人雇用。可是教育的這一部分完全聽任每一個人的父母或監護人去負責。國家似乎不負監督和指導的責任。自然,根據梭倫的法律,忽視了對兒童進行某種有利行業或事務的教育的父母,子女不負在他們老年時的贍養義務。
隨著文明的進步,當哲學和修辭學變得流行時,上流社會人民將子女送往哲學家和修辭學家的學校,以便學習這些時髦科學。但是這些學校並不由國家支持。它們在長時期內隻是受到國家默認。對哲學和修辭學的需求在長時期內都很小,以致最初的以此為職業的人不能在任何一個城市找到經常的工作,而不得不在各地之間流動。埃利阿的芝諾、普羅塔哥拉、戈爾加斯、希皮亞斯和許多其他的人就是這樣生活的。當需求增長時,哲學和修辭學學校就變成固定的,首先在雅典,隨後在幾個其他城市。國家除了給他們中的一些人指定一個教學地方――有時也由私人捐助者提供――以外,從來沒有給予進一步的鼓勵。國家指定給柏拉圖的學園稱為The Academy,指定給亞裏士多德的學園稱為The Lyceum,指定給西塔的芝諾(斯多噶學派的創始人)的學園稱為The Portico,都是學園的意思。但是伊璧鳩魯將他們自己的花園捐贈給了他自己的學校。直到大約馬庫斯?安托尼奧的時候,教師似乎沒有從國家得到任何薪俸,除了學生的謝禮或學費之外,他們也沒有任何其他的報酬。我們從魯西安得知,那位喜歡哲學的皇帝發給一位哲學教師的獎金也隻到他自己在世時為止。並沒有和畢業特權相等的東西,上過這種學校也並不是從事某一行業或職業的必要條件。如果對教師自己的效果的輿論不能吸引學生去到他們那裏,法律並不強迫任何人去他們那裏,也不獎勵任何去過他們那裏的人。教師對他們的學生沒有管轄權,除了自然的權威以外也沒有其他的權威,教師的優越道德和能力當然具有這種自然的權威,使青年人走向受托對他們進行教育的人。
在羅馬,學習民法不是大部分公民教育的一部分,而隻是某些家庭的教育的一部分。可是,想要獲得法律知識的青年人並沒有公立學校可進,除了和他們的被認為懂得法律的親屬和朋友時常在一起之外,沒有其他的學習方法。或許值得指出的是,雖然十二銅表的法律有許多是從某些古希臘共和國的法律抄來的,但在古希臘的任何共和國,法律似乎從未發展成為一門科學。在羅馬,法律很早就成為一門科學,給予有懂法律的名聲的人以很大程度的光榮。在古希臘各共和國,特別是在雅典,普通法庭由許多的因而是無秩序的人民團體組成,他們常常幾乎是隨意做出裁判,或是由宗派和黨派的精神去做出決定。不公正裁判的壞名聲當其是由500人、1000人或1500人分擔時(因為他們有些法庭人數如此眾多),在任何一個人頭上就不會落得很重。反之,在羅馬,主要的法庭是由單獨一個或少數審判官組成的,他們的品格,特別是當他們總是進行公開審判時,不能不受到任何草率或不公正裁判的影響。遇到疑難案件時,這種法庭因渴望避免受到責備,自然力圖用先例或判例來保護自己,這是在同一法庭或某個其他法庭由他們以前的審判官所做的判決。這種注意慣例和判例必然使羅馬法形成現在傳給我們那種有規則有秩序的體係;同樣的注意對於實行這種注意的每一個其他國家的法律也產生了同樣的效果。波利彼奧斯和哈利卡爾那索斯的奧迪尼修斯所再三稱道的羅馬人的品格優於希臘人的品格,或許更多地是由於他們的法庭的較好的組織,而不是由於這些作者所說的任何一種情況。據說羅馬人由於極為遵守誓言而特別著名。但是習慣於隻在勤勉的和消息靈通的法庭上宣誓的人,比起習慣於在無紀律的亂七八糟的法庭上宣誓的人來,自然更加尊重他們所做的誓言。
希臘人和羅馬人的行政能力和軍事能力至少和任何現代國民的這種能力相等,這是大家都會承認的。我們的偏見或許是對他們的能力估計過高。但是除了和軍事訓練有關的事情以外,國家似乎沒有花費任何力量去形成這種巨大能力,因為我無法相信,希臘人的音樂教育對於形成這種能力能有多大作用。可是,他們似乎能找到老師去給這些國民中的上流社會人民講授每一種藝術和科學,而這些是他們社會的環境使得他們必須或便於學習的。要求這種講授產生了講授的能力,事情總是這樣的;而不受限製的競爭自然會激起的競賽,似乎使這種講授能力達到了非常高的完善程度。古代哲學家能激起聽講者的注意,對於影響他們的意見和原則擁有絕對的權威,有能力給予他們的行動和言論以一定的格調和性質,在這些方麵他們似乎遠遠優於現代教師。在現代,公共教師的勤勉或多或少受到了環境的腐蝕,這種環境使得他們或多或少不受他們在自己的特別職業中的成功與否和名望好壞的影響。他們的薪俸也使得和他們競爭的私人教師處於這樣一種境地,就像一個在生意上沒有任何獎金的商人要去和在生意上有大筆獎金的商人進行競爭一樣。如果他按差不多相同的價格出售自己的貨物,他就不能得到相同的利潤,等待他的命運必然至少是貧困和乞討,如果不是破產和毀滅的話。如果他試圖以較貴的價格出售自己的貨物,他的顧客就可能非常稀少,因而他的境況也不會有所改善。此外,畢業的特權對於大多數從事有學問的職業的人來說,在許多國家都是必不可少的,至少是非常方便的。但是隻有聽過公共教師講課的人才能獲得這種特權。對任何私人教師的最高明的講授的最仔細的聽課,也不能提供要求這種特權的資格。由於這種原因,講授在大學普通講授的任何科學的私人教師,在現代被看做是非常低級的學術人。一個有真正本事的人想要找一個施展自己才華的職業,這要算是最屈辱最無利可圖的了。就這樣,學校和大學的捐贈基金不僅腐蝕了公共教師的勤勉,而且使得幾乎不可能有任何良好的私人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