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鉞先生是當代著名的曆史學家、文學史家,他的研究領域主要集中在中國古代史、中國古典文學、中國曆史文獻學等方麵。抗戰以前,繆鉞先生多數時間是在保定的私立培德中學、私立誌存中學和河北省立第六中學任教,其間,又曾任河南大學教授、廣州學海書院教授兼編纂;抗戰爆發,違難南下,曾短期執教於河南省立信陽師範學校和四川省立江安中學,以後任浙江大學副教授、教授;抗戰以後,任華西協合大學、四川大學教授。
在近代學者中,王國維、陳寅恪二先生對繆鉞先生的學術影響最為顯著,繆鉞先生明確地講:“讀到王靜安、陳寅恪兩位先生的著作,對我影響很大。”對王、陳二前輩學問的博大精深,繆鉞先生的體會也非常深入真切,在一次為四川大學曆史係1977級學生所作有關治學方法的學術報告中,繆鉞先生特別提出,王國維、陳寅恪兩位史學大師淹通文史,“心中如具靈光,各種學術,經此靈光所照,即生異彩”。繆鉞先生沒有獲得向王國維先生請教的機會,但卻曾向陳寅恪先生通函請益。陳賢華先生所撰《繆鉞》中就說:“1944年,先生開始向陳寅恪先生通函請益。”這篇傳記文稿在寫作之前,作者采訪過繆鉞先生,成稿以後又經繆鉞先生過目,這一說法應該是準確的。按通函之時,繆鉞先生居貴州遵義,而陳先生則於1943年底抵成都,任教於燕京大學(借用華西協合大學校址)。至1945年秋,陳先生離開成都,轉道昆明、印度,赴英國治療眼疾。楊聯陞先生在《陳寅恪先生隋唐史第一講筆記》中記:“一九四六年四月十六日與周一良兄(當時青年學人中最有希望傳先生衣缽者)同隨趙元任先生夫婦,到紐約卜汝克臨二十六號碼頭停泊之輪舟中,探望先生。時先生……對一良與聯陞近況,垂詢甚詳。……先生又詢及聯陞之內兄繆鉞彥威,雲曾數度通信。”文中的“數度”一詞,亦可說明到1946年通信的時間尚短,因此次數不多。這可以從側麵證明陳、繆二先生在1944年開始通信的可能性最大。而在陳先生離開成都一年後的1946年8月,繆先生始抵成都,任教華西協合大學。因此之故,在繆鉞先生有關的文章中,從未說過曾有拜謁陳寅恪先生的經曆,因此,1944年開始的通信聯係成為了兩人惟一的交往方式。
近年來,有學者在一些文章中對陳、繆二先生的學術交往做了一些推測,其中不乏“過當”之處,如王川新近發表的《陳寅恪與四川學者的交往述論》(以下簡稱王文)一文,就存在這樣的內容。王文以“陳寅恪與繆鉞之交往始於20年代末”為子目,並具體論述說:“關於陳、繆之交往,二人的故友吳宓是關鍵人物。繆鉞說,二十年代經人介紹與吳宓始有神交,此後長達半個世紀。
1929年夏繆鉞至清華與吳宓首次相見,二人論學論文,甚為投機。很可能,繆鉞與陳寅恪二氏在清華園通過吳宓的中介而相識。陳寅恪到清華後,與吳宓為鄰。吳宓居舍成為海內外文人雅集的‘名庠’,繆鉞《清華園訪雨僧兄》等詩均言及,如繆鉞詩有‘故人有佳趣,邀我過名庠’之句。”
關於1929年夏天繆鉞先生對吳宓先生的拜訪,在已出版的《吳宓日記》中沒有記載,而在繆鉞先生的《冰繭庵詩詞稿》中有一首寫於該年的詩,名為《清華園訪吳雨僧三首》,記錄了當年的會晤。繆鉞先生1988年撰寫的《回憶吳宓先生》一文,也寫到了這次相會。但《清華園訪吳雨僧三首》(詩長不錄),無一句提及與陳相晤的事,《回憶吳宓先生》一文,對與吳宓先生的會麵有頗為詳細的回顧,仍然沒有涉及陳寅恪先生。根據蔣天樞先生《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這一年陳寅恪先生是住在清華,隻是已於1928年春“由工字廳遷居南院二號,與趙元任先生比鄰”。
非複初到清華時,與吳宓先生為鄰的情況了。當然,居所的遠近並不妨礙吳宓先生向陳寅恪先生引見繆鉞先生,但關鍵是繆鉞先生自撰的文字和曾過目的文章,都隻說從1944年起向陳寅恪先生通函請益,而未言曾經親聆教誨,並且在沒有其他旁證材料可資證明的情況下,兩人的相見隻能是一種不存在的“很可能”,由此說“陳寅恪與繆鉞之交往始於20年代末”,顯然有欠考慮。
順便應該指出的是,繆鉞先生詩中“邀我過名庠”一句中的“名庠”,應按對“庠”字本意的解釋,理解為清華學校,王文將清華工字廳吳宓的居舍“藤影荷聲之館”釋為“海內外學人雅集的‘名庠’”,顯屬千慮一失。
陳寅恪先生與繆鉞先生之間的通信,保留下來的隻有一通,現已收入陳寅恪先生《書信集》,時間被定於1944年8月25日。
為論說清晰,此處不妨將全信抄錄如下:
彥威先生道席:
讀大作七律四首,敬佩之至,知公於此道深矣。尊著文學論曾於此間書肆見之,亦拜讀一過,非精於文、詩、詞如公者不能為也。惜賜寄之本尚未收到,豈郵局誤耶,抑燕大傳達之誤耶?以後如蒙惠書,乞寄:成都華西壩廣益學舍四十五號,不由燕大轉,當較妥也。敬叩
撰安。
這封信的前半部分是陳寅恪先生對後學的勉勵,體現了他扶植晚輩的一貫風範。後半部分表達了對於未能收到繆鉞先生所寄“文學論”的惋惜,並告繆鉞先生以家庭通訊地址,以免日後再次出現郵誤。王文認為:“時繆鉞執教於貴州遵義,從信函來看,此前繆鉞曾將所撰論著‘賜寄’成都華西壩的陳寅恪,這也是繆陳二人交往應更上溯的又一側證。”這一分析不無道理,但這樣的“上溯”仍然不能超過1944年。陳寅恪先生在此信中所提及的繆鉞先生的“文學論”,是指《繆鉞文論甲集》,該書收入了繆鉞先生在遵義期間所作的9篇文論,於1944年7月由成都路明書店出版,所以陳寅恪先生說“曾於此間書肆見之”。由此我們知道,在1944年《繆鉞文論甲集》出版以後,繆鉞先生曾寄呈陳寅恪先生求教,但因郵誤,陳寅恪先生未能收到。繆鉞先生又奉函陳寅恪先生,隨信附上自作七律四首,並道及寄呈《繆鉞文論甲集》一事,因此有了陳寅恪先生8月25日的這封回信。
故繆鉞先生與陳寅恪先生的通信交往似仍不能早於1944年。
王文又認為:“事實上,此前二人已有所交往。如1943年1月陳寅恪致函浙大教授方豪(1910-1980),說‘先生與彥威先生讀史精博如此,至為欽服’。”其實,陳寅恪先生之所以在致方豪先生的書劄中提及繆鉞先生,隻是出於行文的禮貌。陳寅恪先生之所以這樣回信,方豪先生在《陳寅恪先生給我的兩封信》中交待得非常清楚:“三十二年二月十日,我在重慶《益世報》文史副刊第廿六期發表《相偷戲與打簇戲來源考》,是答複繆彥威先生(鉞)論北朝胡俗書……曾寄奉寅恪先生一份,印刷模糊,紙張粗劣,寅恪先生覆書……”很明顯,陳寅恪先生的“覆書”是寫給方豪先生,而不是寫給繆鉞先生的;信中談及繆鉞先生,並說在方豪先生所寄的公開發行的報紙上讀到方豪先生與繆鉞先生討論胡俗的書信,並不能據此說明陳寅恪先生就與繆鉞先生發生了交往。故此,以書信中的這兩句話,來證明“此前二人已有所交往”,仍顯理據不足。方豪先生在文章中明確說,給陳寅恪先生“寄奉”的是“三十二年二月十日”(即1943年2月10日)的《益世報》副刊,但收入陳寅恪先生《書信集》的給方豪先生的覆書落款日期卻是“(一九四三年)一月六日”,雙方書信往還的時間出現倒錯,而方豪先生言之鑿鑿,所寄報紙副刊“印刷模糊,紙張粗劣”,印象極為深刻,好像不可能會是在2月10日以前寄出的抄稿。為此,按收信時間在後來推算,陳寅恪先生的這封回信應該是寫於收信後的第二年,即1944年年初的1月6日,而不是《書信集》整理者標注的“(一九四三年)一月六日”。這在戰時交通不便的狀況下是很平常的事。此時,方豪先生與繆鉞先生同事於浙江大學,繆鉞先生有沒有在方豪先生處讀到過陳寅恪先生的這封回信,現在無法知曉。可以有這樣一個假設,繆鉞先生讀過此信,受方豪先生呈文陳寅恪先生的啟發,在1944年將自己的《繆鉞文論甲集》直接寄呈陳寅恪先生,開始了與陳寅恪先生的書信交往。當然,這還需要進一步的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