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相見 第一節 廟會(1 / 1)

第十章相見

第一節廟會

安平縣一年一度的廟會就要到了,淳兒早早便央求憶暮到時帶他去城內玩耍。憶暮自然是滿口答應,淳兒快五歲了,也要出門長長見識了!長這麼大,淳兒最多是跑到村頭棵老樹下打打小鳥,去村尾那條小河邊捉捉小魚小蝦,以前曾被奶奶背著回古城過了一些日子,但他那時太小,什麼都不記得了。

淳兒天天扳著指頭數來數去,終於數到了進城的這一天。劉大媽留在家中做些農活,憶暮便帶著淳兒向安平縣去了。

自住進了王家村,憶暮每隔些時候便去安平縣內采購些日常生活用品,這一年中大約也去了十多次了,每次都是匆忙來回。但這一次帶著淳兒,自然不比往常,可以從容安排時間。她打算領著淳兒在城內多逛逛,晚一點回家。

廟會地點依然設在縣城正街不遠的一大塊空地,兩旁擺起了比平日多幾倍的攤點,各種物品琳琅滿目,還有各色小吃、點心。街邊搭了個台子,台上有人在長袖飛舞,口中唱著小曲兒,台下不遠處更有幾個光著脊梁的大漢,或者手中大刀上下翻飛,或者一根木棍左右轉動,煞是好看,引來圍觀眾人無數喝彩聲!淳兒興奮之極,一會兒看看這個,一會兒瞧瞧那個,口中還津津有味地吃著一根糖葫蘆。憶暮伸手替他抹了抹滿頭的汗水,笑道:“淳兒,慢慢走,別太累了,今兒咱們在城內多呆些時間,讓你耍個夠!”

憶暮牽著淳兒的小手,一路逛去,眼見已將所有節目看遍了,也給淳兒買了幾樣小東西。雖說憶暮她們生活清苦,但再苦也要讓孩子開心,因此,憶暮咬咬牙,為淳兒花了些銀兩。

“娘!我們還要去什麼地方呢?”廟會雖逛完了,淳兒依然戀戀不舍,不肯離開。憶暮忍不住輕拍他那圓圓的小腦袋,笑道:“好吧,今天娘就帶淳兒多走幾處,回家好多說些有趣的事兒給奶奶聽。”她們便繼續沿著正街,一路往前,不知不覺,來到城中心所在地。憶暮抬眼看去,前麵不遠處,竟然是那“逍遙館”,“一曲飛歌仙人駐”七個大字仍高懸館簷邊。憶暮心念一動,立時又是一陣心酸。在那裏,她與雪月初遇,由此結下一段情緣。如今,這“逍遙館”依然燈紅酒綠,一切如昨,而她與雪月,卻早已勞燕紛飛。

憶暮楞了一刻,但很快就清醒過來,心道:“已經過去這許多年了,雪月一定早就嬌妻在側。他既已認回官居禮部尚書的親生父親,此時的身份早就不同往日,他又是那般出色的男子,不知會有多少妙齡女子想嫁給他呢!在那滿眼花叢裏,他自會漸漸迷失,也定會將我忘了罷!”心雖如此說,腳下卻不肯停留,慢慢走到館前,望著那幾個金色大字,又不禁浮想聯翩。

淳兒見憶暮失神的模樣,自是心急,連連拉她的手:“娘,娘,快些走啊,我還要看呢!”憶暮忙道:“好好好,娘就陪淳兒再逛一會兒吧。”

隻怨安平縣城太小,娘兒倆不過多走些路,便又來到一處令憶暮傷感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