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事上磨煉”,“克治實功”。就是說道德修養的功夫主要在實踐。王守仁認為,學習孝道,學習射箭,學習寫字,都關鍵在行動,才能真正學好。他說:“凡謂之行者,隻要著實去做這件事”;“人須在事上磨煉做功夫乃有益”。這裏強調了道德踐履和實際行動,強調了道德修養要在“事”上磨煉自己的“心”。也就是說,不要把道德修養與平時工作脫離開來,應結合自己的工作加強道德修養,這也體現了教育上的求實精神。
第三,立誌與“致良知”結合,王守仁十分強調“立誌”的重要性。他認為為學,修身,以至成事,都應以“立誌為本”。他說:“誌立而學問已過半矣”;“君子之學,無時無處不以立誌為事”。立誌是一個知,但也包括了行。“立誌為聖人,就要全神貫注,勇往直前。”如果沒有誌向,將百無所成,“致良知”也是一句空話。當然,王守仁所提倡的誌,隻有“念念要存天理”。但他強調立誌對道德修養的重要性確是有很深刻的見解的。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說,把不同範疇的兩個概念混為一談,混淆了知與行的界限。尤其是他把知和行的對象定為先天固有的良知,知是為了探求良知,行是為了體驗良知,把整個知行觀建立在先驗的唯心主義基礎之上,這無疑是錯誤的。但他在道德修養上,將“知”與“行”作統一的考察,把人們的注意力引向對知與行的聯係上作深入探討,這不僅在認識史上很有價值,而且也涉及了道德修養中帶有規律性的問題。這還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誘”、“導”、“諷”的兒童教育論。
王守仁關於兒童教育的主張,是他的教育思想中最精彩的部分。王守仁認為封建倫理綱常教育應從童蒙時期抓起,使青少年從小抵製邪念的幹擾侵襲,受到“致良知”的正確教育。但當時教育界普遍流行的兒童教育法,根本無法達到這一目的。王守仁說:“若近世之訓蒙釋者,日惟督以句讀課仿,責其檢束而不知導之以禮,求其聰明而不知養之以善,鞭撻繩縛,若待拘囚。”這種“督”、“責”、“罰”的施教方法,扼殺兒童天性,造成學童“視學舍如囹獄而不肯入,視師長如寇仇而不欲見”。這樣不但不能使兒童向“善”,反而使兒童向“惡”的方麵發展。為此,王守仁對兒童教育提出了係統的改革主張:
第一,在教育方法上,王守仁提出以“誘”、“導”、“諷”來取代“督”、“責”、“罰”,即在整個教學中“誘之歌詩”,“導之習禮”,“諷之讀書”。王守仁認為:“大抵童子之情,樂嬉遊而憚拘檢,如草木之始萌芽,舒暢之則條達,摧撓之則衰痿。”因此,教育兒童應從他們的特點出發,以誘導、啟發、諷勸的方法,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使他們“趨向鼓舞,中心喜悅”。
第二,在教學內容上,要發揮各門功課的教育作用。王守仁認為,“歌詩”、“讀書”、“習禮”等課程,不能隻看到其道德教育和文化教育的功能,還要注重其陶冶情感,促進身體發育的作用。比如“歌詩”的教育意義,不僅在激發學童的誌向、意誌,還在於把兒童的跳號呼嘯引向詠歌,將兒童內心的憂悶導向音律,起調節學童情感的作用。比如“習禮”的教育意義,不隻是為了養成禮義習慣,起道德教育的作用,還可通過禮義動作的練習,達到鍛煉身體的作用。比如“讀書”,不隻是為開發智慧,增加知識,還具有形成道德觀念、調節道德情感的作用。
第三,在教學程序上,要動靜搭配,體腦交叉。王守仁對每日功課有精心的安排:“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書,誦書,次習禮或作課仿,次複誦書講書,次歌詩。”每日清晨,教師逐一詢問學童在家的道德表現,然後開始正式學習。在背書、讀書之後,安排“習禮”,以動蕩其血脈,舒展其筋骨。在第二次讀書之後,又以歌詩結束一天的課業。這樣動靜搭配,體腦交叉,可以保障學童的活力,使其在愉悅的情緒中完成學業。
王守仁的兒童教育主張,注意到了兒童年齡特點和兒童心理特點,因而他的見解比前人更為深刻而獨到,在中國古代的兒童教育理論中,是有重要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