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西方發達國家的重要政策經驗表明:中小企業在一個地區的生長和發展需要有良好的外部環境,尤其是政府發展政策的支持,這已是一條普遍規律。一個國家可以沒有產業的行業政策,但都有產業的組織政策(如反壟斷);可以沒有扶持大企業的組織政策,卻幾乎無一例外都有扶持中小企業的組織政策。尤其是20世紀70年代經濟危機後,西方國家提出反對大型企業的“霸權主義”的觀點,認識到大企業對以競爭為核心要素的市場經濟體製的“破壞”作用,提出了“中產經濟理論”。各國相繼都出現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管理、民間服務機構以及科研機構,從政策法律等方麵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如歐盟有“中產經濟促進政策”,美國有“小企業經濟政策法”。西方國家依靠相關的支持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尤其是在依托民間創辦企業,開發相對落後地區經濟方麵已積累了豐富經驗,並有大量的理論和實踐成果可供我們借鑒。
四、政策助力是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的關鍵
中小企業的重要作用是促進區域經濟與社會協調平衡發展。西部地區應充分利用中央政府提出的西部大開發戰略和給予西部地區的物質以及政策支持條件,通過推行有效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既可吸引外部企業的遷入,又可促進西部區域中小企業的改革和創辦,對於建立和完善西部市場經濟體製、增加就業和居民收入、保證人民基本生活供給、增加地方財政來源等多方麵起到支撐作用,實現西部從“輸血型”向“造血型”經濟的轉變,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結構的變革。
西部地區經濟落後的主要問題是:企業數量少且結構不合理。從企業所有製性質來看,公有製企業數量多,非公有製企業數量少。因此,相對發達國家或地區,西部地區的企業市場化程度低。因為市場經濟體製存在的基礎是必須在現有市場上保持足夠數量的企業,以便市場競爭機製的形成,競爭政策獲得實施,經濟才可能得到發展。因此,西部地區在企業發展方麵應當是“兩條腿走路”:一是改革現存的企業,主要涉及老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二是對新創辦企業的扶持問題。在目前情況下,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在推動西部地區企業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進程中,應加緊對創業者的扶持。通過創業活動會有足夠多的企業不斷產生,使得中小企業總量不會因為企業集中化的傾向、破產或解散而減少到與市場經濟體製不相符合的程度,這就需要有一個創業政策。創業政策、競爭政策、企業結構政策共同構成了促進西部地區的企業發展政策。
在製定區域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時,首先應當分析西部中小企業生成和發展所麵臨的主要問題、西部地區發展中小企業的資源優勢條件等。在政策目標和支持對象的選擇上,應以達到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的專業化分工,推動中小企業管理、組織和技術創新,刺激公民投資創辦企業,以及鼓勵和扶持貧困地區發展中小企業等目的。結合西部地區的實際,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應涉及如下主要領域:
1.企業轉製政策。建立新的生產組織,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進行“剝離”,資產重組,部分或完全的民營化,新的生產組織可以從原生產單位由大到小、由集中到分散而後獨立出來。
2.建設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保護框架。盡管我國還沒有統一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規,但是西部可以在現有的《公司法》和《鄉鎮企業法》的基礎上,結合中央政府給予西部的特殊政策支持,製定貧困地區中小企業發展保護法。
3.特殊競爭政策。盡量降低對創業者的條件要求,為創業者減輕負擔並輔以對濫用職權的監督。在這方麵還要加大對民間創辦企業的財政支持力度。一是對不同規模的企業降低不同比例的直接稅;二是機器設備提前折舊、間接減稅等方式。
4.西部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和貸款擔保製度,尤其構建通過政府管理機構和民間共同承擔的投資和貸款擔保體係。據資料表明:盡管1998年工商銀行91%的貸款戶是中小企業,但是非公有中小企業僅占貸款總額的17%左右,現有銀行體係極不適應中小企業發展。如何發揮城市商業銀行的作用,建立非國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民間基金組成的金融網絡,通過政府機構出麵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信用保證製度,通過信貸補貼,替代自助資金的信貸集資、團體信貸擔保等,完善對於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是一個重要的現實問題。
5.創立谘詢與培訓服務。中小企業生成和發展最重要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家的發現和培養問題,而西部地區企業缺乏的原因實際是缺乏有才幹的企業家。發達國家的經驗是有百萬個“風險型企業家”就會有百萬個中小企業的產生和發展。因而,西部地區應加快對中小企業的社會服務體係的建設。一是為潛在的中小企業提供各種工商管理知識與技能培訓,為創業者進行稅收、投資、法律等方麵的綜合谘詢;二是建立中介服務組織機構和實施區域企業技術創新政策問題;三是利用高科技園區(工業園區)為創業提供特殊基礎設施。在這裏,大量中小企業彼此相鄰,相互影響和幫助,所從事的項目的成功機會明顯提高。總之,如何建立對中小企業的社會化服務體係,尤其是如何促進民間協會、社團組織的創辦,組建更多的對中小企業扶植和培育的企業“孵化器”,以便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谘詢、技術創新等公共服務,是西部中小企業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西部地區在這方麵應有新的、具體的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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