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或較重級別的預警,由提出預警建議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發布或宣布取消。嚴重或特別嚴重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發布,需報請相關市領導批準,由市應急辦負責發布或宣布取消。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發布後,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各專項指揮部應立即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工作狀態。同時各部門應依據已發布的預警級別,適時啟動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履行各自所應承擔的職責。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顧問組提出的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應急中心有權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變化情況,變更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所提出的預警建議,適時提高或降低預警級別,並對應急工作狀態做出適當調整。
對於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應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風險評價
主要是針對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事故災害風險。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重大風險列出清單,逐一評估;對一些事故發生概率較低,但預期後果特別嚴重的重大風險應進行定量化風險評價。
4.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習
(1)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教育
應急中心應組織協調各相關單位製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教育規劃,編製公眾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專業技術教材和社區應急手冊。
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居委會和村委會負責組織本單位、本地區的人員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組織實施在校學生相關應急知識的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應急教育,增強公民防範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2)公職人員的培訓
應急中心應負責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開展麵向公職人員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將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作為重要內容,以增加公職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知識和能力。
(3)市民的培訓
各相關單位、部門應結合自身業務領域,利用現有設施有組織、有計劃地為市民提供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各鄉鎮、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根據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加強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培訓。
(4)應急演習
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目標是檢驗其應急行動與預案的符合性、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缺陷,以及對於應急能力水平的評估。各部門應根據上級部門及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習,做好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各種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製、決策、協調和處置的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
五、報告與信息發布
(一)明確信息報告製度
1.明確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2.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針對可能的公共事件,明確報告時限和程序。
(二)信息通報與發布
1.明確由哪個組織機構向社會、上級組織通報相關公共事件的信息;
2.由指定機構以新聞發布會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三)媒體的工作安排
1.明確突發公共事件中媒體的作用;
2.專門的機構負責媒體的接待、組織、宣傳工作;
3.召開新聞發布會時媒體單位的組織工作。
六、應急處理
(一)信息通報
報警與通知是應急救援迅速啟動的關鍵。接到報警後的初步分析,篩選掉不正確的信息,落實事故的地點、時間、類型、範圍,初步分析事故趨勢。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並被確認後,應立即通報政府應急主管部門和相應的應急指揮中心,及時向公眾和各類救援人員發出事故應急警報,建立通訊程序,事發地的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如實向本級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中心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中心要及時彙總上報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況,同時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中心做出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地區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這個過程要保證報警和通訊器材完好,並能合理和正確使用報警和通訊器材。保持信息渠道24小時暢通。
在重大事故中應明確應急過程中的媒體及公眾發言人,協調外部機構和及時的與各部門聯係及相關社會服務。
(二)先期處置及啟動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製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中心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的專項預案及指揮部。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政府部門有權宣布進入緊急狀態。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製事態,或者需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中心協調處置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中心的指示或者實際需要提出,或者應事發地政府、部門的請求或建議,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中心提出處置建議向市應急委員會領導報告,經市應急委員會領導同誌批準後啟動相關預案,必要時提請市應急委員會會議審議決定。
預案啟動條件應考慮的幾個方麵:
(1)預案啟動是件嚴肅的事情,必須嚴格掌握,應確定合理的啟動條件。要盡可能做到實際狀況對公共危機管理工作的要求與預案啟動後工作主動性的有機結合。
(2)預案的啟動條件一般是一套綜合的量化指標體係。由於預案從邏輯關係上講是:假設(如果)將做什麼,或已經(將可能)做什麼的互動關係。因此預案啟動條件的確定必須考慮公共危機預測結果和危機評估結果,要考慮曆史危機和危機管理工作狀況,要吸收危機管理專家、危機評估專家、危機救助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等聯合製定,以體現啟動條件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