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方言節目?浙江大學廣播影視研究所所長、中國視協主持人專業委員會副會長俞虹教授認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12條指出:‘廣播電台、電視台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因此,推廣普通話,使用普通話是大眾傳媒的基本職責;普通話節目在我國媒體中占據著不可動搖的絕對地位,方言節目要想衝擊普通話節目,事實上是不可能的。不僅有悖法規,事實上也不存在樂觀的生存市場空間。我們知道,用方言播出的節目都是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的,以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而且,總體看來,方言說新聞,其節目的發展空間也是有限的,這種發展限度具體體現在:其一,在地理空間上,方言說新聞的地域性非常強,基本以狹窄的方言劃分區域,構成傳播的點狀分布,針對性強,生存空間有限;其二,從受眾數量上,方言節目的有限空間,決定其受眾對象的範圍必定比較狹窄,是小眾傳播。”而從另一方麵看,“方言節目樣式確實滿足了一部分接受者貼近本土文化的心理需求,它是對電視受眾多樣性需求的補充,並且起到了豐富電視屏幕的作用。”筆者認為,方言節目的確有豐富熒屏的作用,同時在一定的情況下也可以強化傳播效果。但與此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在一定區域內廣播電視中方言節目的火爆本身就意味著在一定程度上對於普通話節目已經形成了衝擊;某種方言也許隻為某地受眾接受,是“小眾傳播”,但如果方言節目在各地普遍都大行其道,點連成麵,對普通話節目及普通話的推廣顯然可能造成相當程度的負麵影響。
所以,從新聞媒介管理的角度來說,對於方言節目無需加以提倡,同時也不能放任。但起碼在目前也沒有必要完全禁止。就有關管理部門而言,適當地予以控製,在推廣普通話和豐富廣播電視節目形式、滿足特定地域受眾的需要、求取更好的社會效果等多個方麵找到一個恰當的平衡點,也許是對待此類節目的較為適當的態度和原則。
而就新聞機構而言,在使用方言時,一方麵要注重方言的最新發展變化,注意使用富於活力的甚至是具有“流行”性特質的語彙,以保證所使用的語言的確是有生命力、有強大的傳播力的語言;另一方麵要充分重視方言的藝術性,須知講方言也有一個是否具有藝術性的問題;再次,決不能為使用方言而使用方言,不能過分依賴方言。使用方言的時候,應注意如果普通話有對應的語彙完全可以表達相應的方言語彙的意義,同時地方群眾也完全懂得該普通話語彙的意義並已習用之,則應盡量使用普通話語彙。所以像有的方言節目一味求土,使用一般群眾都已很少使用的方言語彙就明顯是不合適的了,這樣做實際上也有悖於使用方言的初衷,因為使用方言本來就是為了強化傳播力。
還有就是對社會方言的利用問題。在這方麵,報紙、廣播、電視的有關內容對農民語彙的運用以及對都市青年流行語的運用就是很典型的表現。社會方言也是方言的一個類型,社會方言是某些特定的社會群體習用的、體現著一定社會群體特征的語言。
例如社會內部不同年齡、性別、職業、階級、階層的人們在語言使用上各自往往表現出某些獨特之處。語言學研究表明,社會中的人群,由於性別、年齡和社會分工等的不同而分為不同的社團。在同一社團內,人們相互之間聯係相對較為頻繁,而不同社團成員之間的交往聯係則相對較少。這樣,在某一社團出現的某些語言變化往往能在該社團內很快流傳開來,但卻不能同樣迅速地擴展到其他社團,這就使得不同社團的成員在語言的使用上表現出某些不同於其他社團的特點。社會方言之間的差別一般主要表現在詞彙的使用方麵,當然在語法語音上也有表現。在新聞傳播中,麵對特定的社會群體進行傳播,就應注意這個社會群體的語言使用特征。例如麵對不同身份、不同戶口種類、不同年齡的群體傳播,注意使用這個群體習用的語彙就很必要。當然不是說要把一般通用語詞能夠換用的話就都換用為社會方言習用的語詞。對社會方言的利用也有個度的問題,一方麵要適當使用一些特定群體習用的詞彙,特別是要注意使用一定的社會群體在一段時間所習用的流行語,以求獲得更好的傳播效果;另一方麵也應考慮到要為社會上其他人所懂得,注意遵守語言規範。這是新聞實踐和新聞事業管理在此方麵應把握的一個基本原則。
二、利用習俗性的傳播形式,改進新聞傳播方式
利用習俗性的傳播形式,改進新聞事業的傳播方式,是新聞事業獲得更好的傳播效果的一個有效途徑。習俗性傳播形式作為人們喜聞樂見的、習慣性、風尚性的傳播形式,具有非常強大的傳播力和生命力。中央電視台的《曲苑雜壇》久久不衰,深受群眾歡迎就是一個有力地證明。
有些習俗性的傳播方式可以直接被新聞媒體加以采用,如廣播電視播出民間曲藝就是如此;有些則需要加以改造利用。比較難的當然是後一種。在這方麵,中國新聞人做出了自己有益的探索。
改造性的利用一般意味著一種傳播方式的性質的某種程度的變化。如把民間文藝傳播的方式改造為新聞傳播的方式。
例如,陝西電視台2004年推出了一檔用方言主持的節目——《拍案》,我們看看“陝視網”關於此欄目的節目介紹就會清楚這檔節目的特點:“《說案》節目,是將傳統說唱藝術的娛樂化元素引入電視法製節目的全新類型節目。《說案》充分借鑒現代的娛樂節目的做法,讓特質突出的主持人,以誇張、變形的語言來講述案件故事,中間穿插已拍好的節目素材,把講故事和電視畫麵揉捏在一起,把發生在全國的大案、要案、奇案、冤案,一一展現在觀眾麵前。”“《說案》說的案件故事,節目結構是經過精心編排過的,並且處處設置懸念,整個節目彰顯出一股強烈的衝擊力,始終有種緊張感,時時營造出一種引人入勝的效果。”從這裏的介紹即可看出,這正是中國民間說書的特征和效果。據“陝視網”介紹,該欄目主持人邵瑋2004年主持《說案》獲“首屆全國電視主持新星”省級電視台“十佳”稱號。
實際上我黨的報紙工作者在早期的報紙工作中在這方麵就曾經做過探索實踐。創辦於1940年的《邊區群眾報》在這方麵的探索是不能不提到的。楊錦章先生在《周文對大眾化報紙的傑出貢獻》一文中這樣介紹:“記者柯藍當時用陝北說書形式寫了《抗日英雄洋鐵桶》長篇書詞,報紙連載以後,很快在邊區的窮山深溝流傳開來,鼓舞了人民抗日鬥誌。報紙還利用陝北民間流行的說書、秧歌、猜謎等文藝形式宣傳革命的內容。由於報紙辦得喜聞樂見,在僅有150萬人口的陝甘寧邊區很快發行到1萬多份。”就《邊區群眾報》的探索實踐而言,不僅是說書的方式,還有其他很多中國民間傳播中習用的形式。當時報紙改造利用的民間習俗性傳播形式很多,如“秧歌調”、“繡荷包”、“打黃羊調”、“掛洋槍騎白馬調”、“蘆花公雞調”、“數九順口溜”等,從名稱即可以看出這些形式有的是陝北特有的,換言之,這些傳播方式是民間習用的,有些還僅僅是陝北這一區域內民間習用的傳播形式。
更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媒體還把民間街頭聚會或友人聚談的方式改造成為電視談話形式。當然也可以理解為是以朋友間或街頭聚談這種具有習俗性群體傳播特征的傳播形式來改造電視談話節目形式或者說是在電視談話節目形式中吸收借鑒了朋友間或街頭聚談的因素。有的新聞編排還采取了鏈接式的“聊新聞”的方式,仿佛朋友間的神聊一般。如湖南衛視的《晚間新聞》從一幫重慶小孩下苦功練習摩托技術“聊”到有民間人士業餘研究發明既能用油又能用電帶動的摩托車,從這一研究發明的“有檔次”又“聊”到有些人做人的“沒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