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我們這裏所說的“習俗”,有其特定的含義。它不同於一般所謂“民俗”;它指的是各種各樣的習慣與風俗,它大於並且包括了民俗即民間風俗。
人類的習慣與風俗多種多樣,傳播習俗則是其中的一部分。
二、傳播習俗
傳播習俗是人類習俗現象的一部分。大量的人類傳播活動具有習俗性特征。
我們可以先看一些有關傳播習俗的實例。
陝西關中農民有個習慣,一個人在地裏幹活時,也唱秦腔。唱秦腔不是為了唱給別人,而是為了自我發泄。從傳播學角度看,這屬於自我傳播的習俗。
從前關中農民還有個習慣,吃飯的時候喜歡把飯碗端到屋外,許多人一邊吃飯一邊閑聊,天南地北,說到那算那,當地人稱之為“老碗會”。直到現在,國人還是喜歡在飯桌上進行交流。如商務溝通、同學聚會、親友聚會等等。2006年1月24日《青年參考》載文《調查顯示:中國人溝通水平及格(引題)飯桌社交占主流(主題)》稱,“近日,由零點調查公司與央視‘東方時空’聯合發布的《中國居民溝通指數2005年度報告》顯示,中國城鄉居民溝通指數的總體得分為66.84分。”“此次調查主要從溝通的主觀意願、實際能力、行為特征以及獲得收益四個方麵,對北京、上海等五座城市和浙江紹興諸暨、遼寧錦州北寧等五個小城鎮及其下轄農村的3785名居民,進行自我主觀量化評估。”“零點研究谘詢集團總裁袁嶽博士說,調查的結果表明,中國人目前的溝通能力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親緣社交’很難突破,人們的交際方式仍然有限,飯局是溝通的最主要方式。”“親戚圈、同事圈、同學圈和社交圈共同構成了中國人際交往的功能圈。調查顯示,中國人對‘陌生人’的社交圈利用不足,目前還很難突破‘親緣社交’的局限。”“中國居民最為普及的三種社交活動是聚餐、體育運動和卡拉OK。”“在注重飲食文化的中國,‘飯桌社交’仍是中國百姓最為普及的社交方式,3785名受訪者中有四成多人參加過聚餐,是參加人數最多的一種方式。”可資參考。
關中農民從前逢年過節村裏自己排戲唱戲,耍社火,如今更多的是看電視,早年所建戲樓如今拆的拆,塌的塌。
關中農村在解放前家族建有祠堂,家族傳播的許多活動在祠堂裏進行,陳忠實先生在小說《白鹿原》中對此有生動具體的描寫。如今那些祠堂有的拆了,有的改作他用了。
城市裏,每到清明節或農曆十月初一的時候,總會看到有人在街頭燒紙錢祭奠祖先,這是一種帶有迷信色彩的自我傳播和家族傳播的複合體(燒紙時往往是父母帶著孩子),燒紙的過程,也是內化或強化其家族認同,強化其對祖德祖訓的體認並在家庭成員之間進行傳播的過程。其實依照舊俗,這紙本來是應該到祖墳上去燒的,在當今廣大鄉村,基本還是如此。
農業時代,在農村發展起來許多文藝傳播的形式,例如陝西大量的地方戲曲。如今這些戲曲形式大多更多地具有文物價值,其傳播功能倒在其次了。如今的年輕人大量的更喜歡聽流行歌曲,看電視劇。我有時候想,戲曲藝術更多地適合於農業社會,是適應於農業社會的社會條件形成的一種群體傳播形式,在社會向著工業化時代邁進的時候,戲曲藝術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所以所謂振興地方戲曲藝術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也許戲曲“振興”之日,也就是本來意義上的戲曲消亡之時。
傳播習俗並不限於一般所謂“民間”傳播活動中。在官方的傳播活動中,也有個習俗問題。例如,在“文革”時期,你可以在牆體上看到大量的政治性標語口號,可以經常性地看到有組織地召開的批鬥大會,可以看到忠字舞、語錄本。這些都是當時的政治宣傳習俗的常見形式。
因此,群體傳播有傳播習俗,組織傳播中也有個習俗問題。傳播習俗也不限於民間。
假如我們能夠從比較宏闊的視野上去認識問題,就會發現,大眾傳播也有個習俗問題。不同的時代,也有不同的大眾傳播的習慣與風尚。
那麼何為傳播習俗呢?
質言之,傳播習俗也就是人們在傳播活動中所形成的各種習慣與風俗。
作為習俗,主要的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征:一是具有約定俗成性;二是具有相對穩定性;三是具有規範性;四是具有社會曆史性;五是具有社會文化性。這也是傳播習俗所具有的特征。
所謂約定俗成性是說傳播習俗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同時也是人們自然而然地遵守的。不是誰來強迫人們必須要這樣去做的。所以習俗和製度是不同的。
所謂相對穩定性是說傳播習俗一旦形成,就會在一定的時間內穩定下來,成為一種具有範式意義的東西,而為人們在一定的時間內所共同遵守。
而規範性是說傳播習俗一旦形成,就會具有社會規範的意義而要求人們去遵守它。
另外,傳播習俗還有曆史性、社會性等特征。因為所有的傳播習俗都隻是特定曆史條件的產物,都是在一定社會群體在特定曆史條件下所從事的共同的社會實踐中逐漸形成並為之所共同遵守的。
進一步來看,傳播習俗還是社會文化的一部分,一定的傳播習俗往往承載著一定的文化意蘊。這就使得傳播習俗具有了一定社會成員的精神生命的有機構成部分的意義和價值。因此它必然受到一定社會成員的認同以及自覺地遵守和維護。
傳播習俗包括了傳播民俗。傳播民俗即傳播現象中存在的民俗現象,或者說是作為民俗現象的傳播現象,而不是指對於民俗事項的傳播。
作為民俗現象的傳播活動,具有傳播習俗所應具有的約定俗成性和相對穩定性。同時,還有以下重要特征:模式性或者說規範性乃至於儀式性。規範性是說要求人們必須要遵循;儀式性是說有關傳播活動不僅有一定的模式,而且這種模式的形式本身已經包含禮俗的意義,如不恪守,甚至具有破壞禮法的意義。例如,過節時親戚傳播的符號——禮物,就不能隨意想送什麼就送什麼。婚禮上的“拜高堂”之過程是不可以隨便說去掉就去掉的。
就傳播習俗的構成而言,涉及到傳播活動的全過程。
關於傳播者的習俗現象例舉:涉及傳播者的習慣和風尚諸如,傳統的中國社會,“媒婆”幾乎成為一種職業;在鄉村有一種現象,在鄉鄰有了矛盾糾紛或人們遇有分家等事項時,就會找所謂“說話人”協調公斷,“說話人”不是誰封定的,而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而且是比較固定的一些人在做這項工作,這些人一般見多識廣,有主見,傳播能力強。現代社會,社會雖然已經有了製度性的機構設施,但是傳統的機製還具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