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陰陽五行學說與循環的曆史圖式(2 / 3)

陰陽五行學說支配下的曆史哲學中的另一大原則天人感應說在孟子思想中也有反映。孔子“不語怪力亂神”,講天命也僅限於個人之窮達。而孟子所說的天,被界定為具有道德屬性,天命往往是他政治與曆史學說的最後依據。“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天和人具有共同的道德屬性,因而是互感互應的,此即“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的天人相應說還不成熟,在說明曆史運行的決定性力量時,仍是以天命重於人事。然而,他的這個理論,實是替漢代董仲舒“天人感應”說開拓了通道。

循環論的曆史觀也存在於荀子的思想中,他認為曆史是一種循環的運動:“皓天不複,憂無疆也;千歲必反,古之常也。”變化隻是一種循環的運動,某些原則性的東西(倫常)是“與天地同理,與萬世同久”的亙古不變的存在,三代則是倫常秉彝最為完滿,政治文教之極致,曆史進展應是複歸這個古典的黃金時代的過程。

荀子提出,“明天人之分”的理想,完全以人的行為作為曆史運動的決定性力量。荀子所說的“天”不是有意誌的人格神,而指的是整個自然界。他也用陰陽說解釋自然界的生成變化:“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這是一種“不為而成,不求而得”的“天職”,即自然的職能與規律。而曆史卻屬於人類行為的範疇。自然界的運行與社會的治亂沒有任何的聯係,人事才是社會治亂的惟一的終極原因:“天變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荀子否認了人格神的天。“明天人之分”的“分”,就是“職分”,也就是“職能”,“明天人之分”就是要明辨天與人的職能。荀子的這種天人無涉論比孟子的天人一元論無疑要高出一籌。

《易傳·係辭傳》說:“一陰一陽之謂道。”“一闔(陰的功能)一辟(陽的功能)謂之道。”“道”表現為陰變陽易。變易是《易傳》的中心思想,宇宙萬物,無物不變,無時不變。除了變以外,《易傳》還強調“通”,《係辭傳》上說,“往來不窮謂之通”。所以《易傳》的總法則就是“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這是一種注重變通的學說。然而,《易傳》同時也認為那套根本性的倫常法則是無法也不能變動的:“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從這種不易的基點著眼,變易終將是一種循環的運動:“反複其道,七日來複,天行也……複,其見天地之心乎?”為了更明確地說明循環法則,《易傳》又常用四時往複比喻事物的變化:“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義大矣哉。”與四時聯係進來的“革”肯定是種循環的變革,因為四時就是“寒往而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易傳》的循環運動觀念與《易經》六十四卦的編排很有關係,六十四卦始於“乾”“坤”,終於“既濟”、“未濟”,以體現一種變動不居,“周流六虛”的循環運動。《易傳》的循環運動觀念與《易經》六十四卦的爻卦辭也很有關係。“乾”上九的爻辭說:“亢龍有悔”,“泰”九三的爻辭說:“不平不陂,無往不複”,這些無疑都是循環的見解。

“《易》以道陰陽。”與其說《易經》的核心思想是陰陽學說,還不如說是後人用陰陽學說闡釋《易經》。陰陽的觀念並非《易經》爻卦辭中所本有的,是《易傳》把《易經》納入了陰陽學說體係,成為“以陰陽道《易》”。陰陽學說的運用,使《易經》較呆板的構架圓通化了。《易傳》以陰陽理論闡釋了宇宙萬物生成的本原與變易問題,建構起一種自然哲學以及與之相對應的社會曆史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