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德作為人的本質規定和存在方式的生態性(2 / 2)

既然人類同時棲息於文化共同體和自然共同體中,那麼,人類就不僅要有人道化的倫理(人際倫理)也須有自然化的倫理(生態倫理),而生態倫理學的產生就是要完成倫理學的一個未完成的主要議題:人類對大自然的責任。生態倫理的產生是人之倫理發展的一個自然而必然的結果,而非一種突變;它與人際倫理是平行、共生的關係,而非對人際倫理的反動。“一種倫理學,隻有當它對動物、植物、大地和生態係統給予了某種恰當的尊重時,它才是完整的”;人隻有同時在文化共同體和自然共同體中將道德納入自己的規定性、將道德確定為自己的存在方式時,才是完整的人,因此,道德的生態性也包括人類倫理文化的完善,即人際倫理與生態倫理的共存。生態倫理學擴大了人們的道德視野,是人類道德關懷和道德境界的試金石,它使人類從利己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中解放出來,獲得了一種超越性的視境,不僅能夠從人類自身也能夠從其他存在物的角度來觀照世界,這種欣賞他者、看護世界的能力使人類能夠認可他者的存在而與其他非人存在物融為一體,從而詩意地棲息於地球。從這個意義上說,生態倫理學具有最徹底的利他主義精神。生態倫理更為突出、更為徹底的超越性和利他性將使道德更具包容力和無歧視性,而這也是一種生態性,意味著和諧共生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