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英漢翻譯的標準(1 / 2)

標準是“衡量事物的準則”由於翻譯這一文化交流活動的曆史悠久,從事翻譯的人具備不同的社會背景與語言背景,對翻譯本質的認識與期待值均不相同,衡量翻譯的準則也非一致,因而形成了多種翻譯標準。在中國,影響最深、流傳最廣的翻譯標準是嚴複的“信、達、雅”(faithfulness、expressiveness and elegance)。但這三字標準最早出現於三國(魏、蜀漢、吳,公元220-280)時期著名的佛經翻譯家支謙的《法句經序》中。諸佛典皆在天竺。天竺言語,與漢異音……名物不同,傳實不易……仆初嫌其詞不雅。惟祗難曰:‘佛言依其義不用飾,取其法不以嚴。其傳經者,當令易曉,勿失厥義,是則為善。’座中鹹曰:‘老氏稱“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今傳胡義,實且徑達。’用現代漢語來翻譯上述文字,即為:佛經是從印度取回的。印度語言的發音與漢語不同……事物及其名稱不同,翻譯時要傳達原義很不容易……我開始認為譯文用詞不雅。一位名叫祗難的人說:“翻譯佛言要傳達意義,不用修飾,要嚴格根據佛法。譯者翻譯經文,要使經文易懂,不失其本義,這樣的譯文才是好譯文。”在座的人都說:“老子說:‘美的譯文不信,信的譯文不美。’……翻譯外語的意義,直接譯過來就行。”這段文字不長,卻論述了翻譯中的幾個重要問題。

(1)將外語的意義譯成漢語很不容易;

(2)佛經的譯文不僅要根據佛法保留原義,還要易懂;

(3)翻譯的方法用直譯。

可見我們的前人在1700多年前已有較係統的翻譯思想。嚴複極可能從上段文字中將“雅、信、達”挑出來並將順序改為“信、達、雅”,並闡述了自己對這一標準的看法,於1898年提出了“信、達、雅”三字標準。這在當時已屬石破天驚之舉,更令人驚訝的是該標準在我國竟然沿用了百年之久!雖然有人批評這三個字之間有矛盾,不合邏輯,但也有人對它倍加欣賞,還將自己的觀點注入其中。翻譯家黃龍先生便是典型的代表:黃龍認為從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來看,嚴複對“信、達、雅”的解釋不全麵,有問題,但這三個字的提法是令人稱道的,它簡潔,容易接受,具備普適性。“信”指準確地傳達原文的內容,即信於作者和讀者,不允許對原作有任何歪曲或篡改,譯作不容許有任何遺漏和省略,譯者若有意閹割原作內容,則無異於違背職業道德;信於原作的內容與風格是信於原文的整體,而不是個別字句,在譯文風格與原文風格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靈活處理個別字句的譯法。“達”指譯文使用標準漢語,即譯文語言應通俗明白,不應模棱兩可,晦澀難懂,不濫用陳詞濫調,繁文褥句,也不應有粗枝大葉的錯誤。通俗不等於庸俗,通俗意味著雅俗共賞。“雅”指譯文的美學價值,它體現在修辭、文體、韻律、詩意和心理等五個方麵,雅的譯文應該優美,有喻義,能激起讀者心靈深處的同情和共鳴,給人藝術上的享受和精神上的滿足。

“信、達、雅”是不可分割的整體,沒有“信”,“達”和“雅”毫無意義;沒有“達”,“信”和“雅”不可能產生完美的藝術效果;沒有“雅”,譯文和原文隻可能“貌合神離”,“信”和“達”不可能實現。黃龍對“信、達、雅”的闡釋表明,他的“信、達、雅”之內涵,已不同於嚴複的“信、達、雅”,他賦予“信、達、雅”新的內涵和生命,成為他自己的翻譯標準。黃龍是一位文學翻譯家。他的標準,適用於文學翻譯。另一位翻譯家劉重德先生指出,嚴複雖然在《天演論譯例言》中提出了著名的三字方針,但他的三段譯文均未按此方針運作;劉重德還對比分析了原文和嚴複的譯文,說明此方針有不可操作性。在此基礎上,劉重德提出“信、達、切”(faithfulness、expressiveness and closeness)的翻譯標準。“信”指信於原文內容(to be faithful to the content of the original);“達”指具備原文一樣的表現力(to be as expressive as the original);“切”指盡可能切近原文風格(to be as close to the original style as possible)。他的這一標準,吸取了嚴複標準中的合理或分,補充了該標準的不足,是一個科學的、可操作的翻譯標準。在我國的翻譯標準中,還有魯迅的“凡是翻譯,必須兼顧著兩方麵,一當然是其易解,二則保存著原作的豐姿”。“原作的豐姿”有著豐富的內涵,可以簡單解釋為:“原作怎麼樣,譯作也應怎麼樣。”傅雷的“神似”(similarity in spirit),錢鍾書的“化境”(sublimation),即“出神入化”,都是翻譯的最高藝術境界。他們的標準,也主要是針對文學翻譯而言的,是翻譯的高標準。西方的翻譯標準,最常引用的是18世紀英國愛丁堡大學教授、翻譯理論家泰特勒(Alexander F.Tytler)在“翻譯原理簡論”一文中提出的三條基本翻譯原理:1.譯文應該完全傳達原文的思想。(A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2.譯文的風格和筆調應與原文的一致。(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as that of the original.)3.譯文應像原文一樣流暢。(A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the original composition.)談到翻譯標準,我們不能忽略一位翻譯理論與實踐家――辜正坤。北京大學辜正坤教授在全國首屆翻譯理論討論會上提出了“翻譯標準的多元互補論”,在翻譯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多元互補論的要點如下:1.翻譯標準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的。2.翻譯標準既是多元的,又是一個有機的然而變動不居的標準係統。在這個係統中,最高的標準是最佳近似度。3.具體標準中有主標準和次標準。4.多元翻譯標準是互補的。總之,翻譯標準多元論推翻了上千年來翻譯家和理論家們試圖建立一個唯一正確的絕對實用的翻譯標準的設想,而代之以一個辯證的標準群,在這個標準群中有抽象標準和具體標準,有最高標準和臨時性主、次標準等。所有這些標準都隻是有相對的穩定性,都在變動不居的發展過程中,互相對立、補充和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