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派威廉·楊茨率一隻船去尋找南大陸。楊茨先發現和考察了新幾內亞南部兩百多英裏的海岸線。接著他們南航渡過托雷斯海峽,發現和考察了澳洲北部卡奔塔尼亞灣和約克角半島西部的好長一段海岸線。楊茨還派人上岸探察,所以楊茨等成了最早登上澳洲大陸的文明人、歐洲人。但楊茨沒有意識到他的探險和發現的重大意義,仍以為他們已到達的澳洲地區是新幾內亞的一部分。由於這個原因和他留下來的文獻過於簡單,以致他的重要發現較少為人知曉。
1615年7月,荷蘭人勒·美爾和威廉·斯考滕率霍恩城商業資產者集資購置的兩艘船和80餘人出航,去探索通往馬魯古(摩鹿加)一香料群島的新航線。遠航不久他們在塞拉利昂海岸裝上了750個熟檸檬並把它們風幹備吃。這或許便是此次遠航沒有發生壞血病的原因。12月份在南美巴塔哥尼亞海岸,因船隻受損他們被迫拋棄和燒毀了霍恩號。1616年1月,探險者在南緯55度附近發現了勒·美爾海峽和埃斯塔多斯島。他們稱其為國會地,並誤以為它是南大陸的北部突出角。1月29日,荷蘭船經過了一塊“山巒起伏的陸地,到處覆蓋著雪,這塊陸地以一個尖突的海角收尾,我們稱其為合恩角”。斯考滕在日記中如是說,以紀念他的家鄉霍恩城和已殉難的霍恩號。這樣,他們發現了美洲的最南端,大西洋和太平洋的分水嶺,意義不小。不過,據斯考滕的地圖和日記,他們把合恩角誤認為是火地島的一部分(其實是合恩島)。此後,他們航行在太平洋上,先發現了胡安·費爾南德斯群島(離智利中部海岸600公裏)。4月份荷蘭人發現土阿土莫群島的幾個珊瑚島,5月份發現(西)薩摩亞群島西南部的幾個火山島,所羅門群島北麵的努庫馬努群島。進入6月份,團結號已渡過了浩瀚的太平洋,陸續發現了頗大的新愛爾蘭島、新漢諾威島,阿德默勒爾蒂群島。7月份他們探察了新幾內亞島北部的全部海岸,發現了附近的實珍群島。這樣,荷蘭人完成了對世界第二大島、新幾內亞島的發現(78.5萬平方公裏)。
此後團結號繼續西行,到了香料群島,最後抵達爪哇的班塔姆(Bantam)。但荷蘭東印度公司駐當地的人員以他們破壞了公司的商業壟斷權的罪名扣留了探險者,沒收了船隻和貨物。公司派船把他們押解遣返回國,於1617年7月回到荷蘭。兩位很有成就的探險發現家就這樣完成了新的環球航行,勒·美爾在途中病逝。斯考滕回國後獲釋,兩年後用法文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了《奇異遊曆之日記》一書,非常轟動,重印了40多次。
1611年,荷蘭船長布羅維開拓出一條從好望角東航3000英裏,再北上印尼爪哇巴達維亞的新航線。新航線比傳統航路涼爽順風,而且為進一步發現澳洲提供了有利的條件。1616年,荷蘭人德克·哈托格首次沿那條新航線發現了澳洲西海岸的一段。81年後,一個荷蘭船長弗拉明克偶然在沙克灣岸邊發現了一根標杆,在標杆下找到一個錫盤。盤上刻著發現此地的日期、船名和船長名字。弗拉明克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了沙克灣東南的德克·哈托格島。該盤現存阿姆斯特丹的國家博物館。
1619年,兩個荷蘭船長霍特曼和埃德爾在澳洲西海岸發現了埃德爾地和埃德爾半島一帶。
1623年,由卡斯滕斯和梅裏茨率領的兩艘船又到了約克角半島,沿半島西海岸到了南緯17度8分的斯塔滕河河口,他們在此登陸並立下了紀念木柱。但他們以為這裏也是新幾內亞。卡斯滕斯和土著人有所接觸,首次留下了第一份關於澳洲土著的原始文獻資料。他們發現土人完全不懂金銀,倒是很看重珊瑚和鐵。卡氏在日記中總結到:“在我們登陸的所有地方,我們都對黑人或蠻人特別友好,送給他們鐵塊、珠串、布料,希望以此獲得他們的友誼和允許深入離岸較遠的地區。這樣我們就能充分地記載和描述該地。但黑人不理睬我們的各種友好表示和饋贈,我們所到之處都被當成敵人,以致在大部分地區我們的登陸都伴隨著很大的危險。”
1627年,荷蘭船長皮切爾·涅伊茨發現了澳洲南部的大澳大利亞灣一帶的海岸和島嶼。次年,他又發現了澳洲西北的一段海岸。弗朗斯·迪賽也於1627年航行到大澳大利亞灣東岸。1629年,荷蘭船長佩爾薩特率領的船隻在澳洲西北海岸遇險沉沒。船員們被迫上岸呆了幾個星期,深入到離岸好幾公裏遠的地方,從而填補了這一帶的空白。1636年,荷蘭船長波爾和普捷爾斯又到了約克角半島一帶。波爾和幾個船員在登岸時被土人打死,普捷爾斯發現了阿納姆地。
就這樣,到17世紀40年代初塔斯曼航海前,荷蘭人已在地圖上畫出了所謂新荷蘭(澳洲)的許多地區:北部的阿納姆地,約克角半島的西海岸和北海岸,整個西海岸和整個南海岸的西段。不過,荷蘭人仍然認為,新荷蘭隻是南大陸的西北半島,而南大陸填滿了南半球的整個空間。
二、塔斯曼的探險及在他以後的發現
阿貝爾·詹楚恩·塔斯曼(1603-1659)於1603年出生於荷蘭格羅寧根省盧吉嘎斯特鎮。他1633年去爪哇,在東印度公司當水手。1634年參加了對印尼塞蘭島的探險,任船隊的一名船長。曾多次率船去日本、福摩薩(中國台灣)、柬埔寨、蘇門答臘通商貿易。1639年擔任去日本一帶探險尋找“金銀島”的船隊副隊長。1642年,塔斯曼受荷蘭東印度總督範·迪門所派率兩艘船去新荷蘭一帶探險。全隊共有110人,除帶了一年半的食品外,還帶了許多擬用於交易的貨物:花布、毯子、亞麻布、鏡子、胡椒、象牙、檀香木、梳子等。
10月8日,塔斯曼等從非洲的毛裏求斯啟航,由西向東橫渡了印度洋。11月24日他們發現了澳洲大陸南部附近的大島,他取名為範·迪門之地。但200多年後,該島仍被人們改名為塔斯曼尼亞,以示公允和紀念。塔斯曼不能肯定這是獨立的大島還是新荷蘭的南部半島,直到150多年後英國人巴斯發現並穿越了巴斯海峽,問題才有了正確的答案。12月3日,他們在塔斯曼尼亞亨利灣登陸,插上了刻有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標誌的紀念標杆和奧蘭治親王旗,以示這些土地已在法律上歸他們所有。12月中旬,塔斯曼在南緯43度處望見了新西蘭南島南阿爾卑斯山的西麓。他們沿海岸向北行駛,想找一個向東的通道,並向東駛入了庫克海峽西北部的海灣。船隊後來在南緯40度30分的黃金港下錨。塔斯曼把南島和北島之間的海峽看成海灣,把新西蘭視為前進路上的一個障礙,還認為新西蘭也是南大陸的一部分。他在日記中說:“我們相信,這是未知的南方陸地的大陸海岸。”1643年1月,塔斯曼駛抵新西蘭北島的北部海角,他高興地發現可以由此向東。在北島北角一帶,塔斯曼曾試圖登岸找淡水,但又遭到揮舞著非金屬長矛的毛利人阻攔。塔斯曼船隊雖配有各種火炮、火槍、刀劍,但也沒有強行登陸。塔斯曼最初稱新西蘭一帶為“我國之地”,但荷蘭當局以合眾省第二大省西蘭命名稱其為新西蘭。荷蘭政府也像西、葡一樣,出於壟斷的考慮,對塔斯曼發現新西蘭一事長期保密。此後,新西蘭一直很少有人知曉,直到18世紀70年代英國航海家庫克才完成了對新西蘭的發現。
塔斯曼在以下的航行中,連續發現了湯加群島、斐濟群島、所羅門群島的一些島嶼,並在所羅門群島的“友好諸島”得以首次用釘子交換土著人的椰子。6月15日他們回到爪哇的巴達維亞,結束了首次探航。
下麵摘引幾段塔斯曼日記中對發現和探險的記載:
“1642年11月24日。天氣良好晴空無雲。正午觀測,緯度42°25′;經度163°31′(此時的本初子午線即零度經線不在今天的位置,也不統一);航向北偏東,行駛了30英裏;西南風,後轉帶上桅微風的南風。下午4時,看到了陸地,在我們以東偏北,估計距離我們有10英裏;到傍晚,在東南東(east-south-east)方向,我們又看到三座高山,在東北方向還有兩座,但比南方的山矮;我們發現羅盤針在此指向正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