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白宮最終會作出將TMD與台灣掛鉤的決定嗎?(2 / 3)

(2)美國對華“接觸”政策著眼於擴大對中國政策的影響力,促使中國的國際行為走向“規範化”,通過外交手段抑製中國政策的“挑戰性”,以此來推動穩定和建設性的美中關係的發展,實現美國與中國在全球和地區戰略利益方麵的積極合作。美國希望鼓勵中國進一步的改革開放,通過支持中國加入WTO等方式,使中國成為國際社會中“稱職”的一員。在這個過程中,美國希望實現其在中國市場上的巨大商貿利益。因此,盡管TMD擴展到台灣意味著美國在台灣問題上力圖提高對中國動武的威懾作用,繼續承擔對台灣安全的義務,同時隱含了美國在東亞安全問題上對中國的高度的戒備心態,但將台灣納入TMD並非克林頓政府中國政策的惟一選擇。1997—1998年美中兩國領導人的高層互訪,1999年11月15日美中簽署WTO雙邊準人協定,以及2000年上半年白宮努力敦促眾議院通過PNTR法案都表明,克林頓政府更多地還是傾向於一種“接觸”和“包容”中國的政策,以將中國更深刻地融入國際經濟合作,來平衡兩岸關係。克林頓總統在眾議院投票通過PNTR法案的當晚,在白宮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該法案的通過有助於將中國納入國際社會,增加中國采取對抗性行動的成本;他的結論是:在處理與中國的關係時,“向中國伸開雙臂,永遠比捏緊拳頭更為有效”。[66]

(3)提高對台灣的軍售水平,有選擇性地滿足台灣針對防禦中國大陸“導彈威脅”而提出的一係列軍購清單,平衡海峽兩岸的軍事力量對比,防止台灣在兩岸軍事力量對比中的不利態勢的發展。從這一角度出發,美國在未來數年將選擇增加台灣的導彈防禦和防空力量,擴大台灣防範導彈威脅和導彈進攻的軍事防禦能力,保留按照軍售方案,最終向台灣出售TMD武器係統的選擇權。

在保持TMD不在實際政策上擴大到台灣的同時,美國將繼續提高對台軍售的質量和檔次。這樣做的基本原因,是因為美國認為,中國大陸對台灣的“導彈威脅”在過去幾年中大幅度提高了。提高軍售質量和檔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台灣減輕受大陸導彈的“威脅程度”,保持台灣當局與中國大陸繼續對抗的政治決心。同時,美國認為,這也是在美國不將TMD擴大到台灣的政策前提下,中國大陸應該可以接受的“補償性”措施。

從1998年以來,美國對台軍售就出現了上述的特點。2000年3月7日,美國國防部正式通知美國國會,準備向台灣出售162枚改進型的“鷹式”防空導彈和將台灣現有的TPS-43F型防空雷達升級為TPS-75V型所需要的設備。4月18日,美國國防部宣布了2001年財政年度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批準書。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過去拒絕批準售台、而現在首次批準向台灣出售的武器係統。包括:AIM-120中距離空對空導彈,這是美軍最新式的機載武器,台灣是該武器在亞洲的第一個買主;AGM-65G“小牛”空對地導彈,該型導彈是1991年開始裝備美國空軍的;“標槍”反坦克導彈,這是美國陸軍1996年才開始服役的第三代反坦克導彈。而此次軍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鋪路爪”(Pave)式導彈預警雷達。該型雷達是可以用於導彈防禦係統的長程預警雷達,其探測和跟蹤距離達到4000公裏。美國在阿拉斯加、英國和格陵蘭等地都部署了該型雷達,也是美國80年代中後期進入實戰裝備的早期預警雷達係統之一。“鋪路爪”遠程預警雷達售台之後,台灣基本上能夠對中國大陸境內絕大多數的導彈發射場具有偵察和追蹤能力。

就美國對台灣軍售問題,中美兩國的看法相差很大。中國方麵認為,美國根據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應該逐步降低對台灣的軍售規模。任何超過80年代水平的美國對台軍售都是違背該公報原則的。同時,中國方麵認為,美國持續對台軍售,是鼓勵台灣分離主義勢力的發展,客觀上阻礙了中國的統一政策;而美國方麵則認為,1979年的《與台灣關係法》高於“八·一七公報”,美國有義務繼續向台灣提供防禦所需要的武器係統。台海兩岸軍事力量的大體均衡以及中國大陸停止對台灣的“軍事威脅”,有助於台灣海峽關係的和平解決。美國首席軍控談判代表霍勒姆2000年7月10日在新加坡參加一個國際戰略研討會時,就強調了這樣的觀點。他說,美國有責任對台灣的安全作出回應。為此,美國將繼續向台灣出售能夠基本滿足台灣“防務需要”的武器。7月11日,科恩在訪問中國香港時也談到了幾乎同樣的觀點。

(4)美國認為兩岸關係也存在著局勢緩和的可能性。美國雖然不會直接介入兩岸會談,強調美國不願意充當兩岸關係的調解人,但美國希望看到兩岸進入一個談判和對話的時代,也將通過一些有限的動作來促進兩岸對話與談判。

2000年3月18日,台灣舉行“總統選舉”,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當選為台灣新“總統”陳水扁以往的台獨背景似乎預示著兩岸關係將會進一步惡化。兩岸關係再度成為考驗中美關係未來發展前景的重大變量。中國政府從大局出發,提出了“聽其言、觀其行”的應對方針,希望陳水扁能夠認清局勢,挽救兩岸關係有可能出現的爆炸性前景。5月20日,陳水扁宣誓就任“總統”。在就職演說中,陳水扁沒有接受中國大陸所提出的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他談到了“未來一個中國”問題,同時承諾在他任期內不會宣布台獨,不會就台灣前途進行公民投票以及不會將“兩國論”公投入憲等措施,並表示願意與中國大陸進行交流和對話。應該說,陳水扁上台至今,雖然兩岸關係朝著統一的方向沒有任何實質性的進展,但從3月18日以來,我們還是看到了一些積極的變化:首先,以往強烈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在成為台灣“執政黨”之後,兩岸關係在短期內沒有進一步惡化已經成為定局。這說明,即便是民進黨主政,在祖國大陸日新月異的發展以及堅定的反台獨立場麵前,台灣島內的激進台獨政治勢力不得不有所收斂。其次,陳水扁的兩岸關係政策比起“兩國論”應該說有一定“起色”。7月26日,陳水扁提出在加入WTO之後,要重新考慮李登輝的“戒急用忍”政策。從5月以來,台灣方麵希望組團訪問大陸的要求十分踴躍,這說明在祖國大陸的誠意推動下,兩岸多層次溝通的局麵正在逐步打開。

兩岸關係的穩定和朝著對話與談判的方向發展,是美國所歡迎的。兩岸對話和談判並不意味統一進程的開始,而隻是意味著台海局勢的緩和以及爆發危機的可能性降低。因此符合美國在大陸和台灣關係上的基本政策。5月20日當晚,克林頓總統發表講話,稱讚陳水扁上台後給兩岸關係帶來了積極因素,同時希望兩岸關係朝著和平與對話方向發展。7月6日,克林頓總統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兩岸關係已經出現了新變化,他讚賞兩岸領導人對緩和兩岸緊張氣氛所做的努力。

近年來,美國確實也希望通過外交途徑為美中之間激烈的台灣問題爭論“解套”。其具體的方式就是向雙方傳達美國歡迎通過對話和接觸改善兩岸關係,最起碼緩解兩岸的軍事對峙。同時美國又宣布,美國將不會作為兩岸關係的協調人插手兩岸談判。1999年3月,美前國防部長佩裏作為兩岸“第二渠道”對話的熱心者訪問了中國大陸和台灣。3月24日,東亞問題助理國務卿陸士達在華盛頓舉行的紀念《與台灣關係法)通過20周年研討會上提出,兩岸先簽署“中期協議”(Interim Agreement),總比兩岸沒有任何規範其關係的協議要好。[67]美國官員不止一次私下提到這個概念,陸士達這次是第一次讓這個概念公開化了。1999年4月,佩裏作為“第二渠道”訪問了台海兩岸。2000年3月18日陳水扁當選之後,包括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商業部長、農業部長等美國內閣成員在4月連續訪問中國。同時,美國的一些有影響的政府人士也訪問了台灣。這些舉動都顯示了美國對於促進兩岸溝通、穩定兩岸局勢所具有的緊迫感。

從近期來看,美國政府的兩岸關係政策將同時采取上述四種選擇,對中國實行“四管齊下”的方針;從“軟”和“硬”的兩手來影響和牽製中國大陸的對台政策。同時,美國會繼續反對中國在統一問題上設置時間表,強調中國大陸對台灣嚴重的“導彈威脅”。在TMD入台問題上,白宮將會繼續在保留選擇權和不排除入台可能性的前提下,通過軍售渠道加大對台灣“防務”提供幫助的力度,采取繼續“觀察”的立場。

對TMD入台的前景分析

進入2000年以後,中國政府在TMD入台問題上的堅決反對立場,至少已經在打消美台聯合研製TMD係統的可能性問題上取得了成功。當前越來越清楚的是,TMD入台問題已經不再是一個整體。不同的TMD武器係統在有關入台問題上,白宮將會有不同的考慮,不同的選擇。

TMD入台問題應該被分解為若幹個問題來考慮。

(1)在一定的時間內,美國政府很可能會批準PAC-3入台。因為PAC-3與台灣現在準備的PEC-2有著直接的聯係。1997年台灣開始部署的PEC-2係統已經是PEC愛國者導彈防禦係統在當時的最高級係統,是PAC-2係列升級計劃中的“第二級”(Configuration 2)。而PAC-3隻是Configuration-3因此,美國會堅持以愛國者導彈防禦係統售台已有先例,來說服中國接受PAC-3的售台問題。

(2)“宙斯盾”軍艦售台問題是目前整個TMD入台的關鍵。2000年4月,克林頓政府是以台灣遠遠還沒有做好擁有“宙斯盾”軍艦和其防禦係統的準備工作而作出延期向台灣出售“宙斯盾”軍艦的。美國一旦向台灣出售“宙斯盾”軍艦,事實上台灣向海軍高空層和低空層戰區導彈防禦係統的努力就具備了相應的基礎。為此,反對“宙斯盾”軍艦售台,是中國當前反對美國在TMD問題上作出TMD入台決定的關鍵。美國在該問題上還會繼續堅持拖延政策,以便將“宙斯盾”軍艦售台案根據今後所謂中國大陸對台灣“導彈威脅”是否繼續升級來決定。但也有一係列因素可能決定美國在兩岸關係沒有新的安全危機的情況下繼續拒絕向台灣出售“宙斯盾”係統。這些因素包括美國海軍可能更多地傾向於利用其駐紮在東亞艦隊中的“宙斯盾”係統,在必要的時候向台灣提供導彈防禦;美軍也可能堅持即使出售“宙斯盾”軍艦,也將由美國海軍來操作與管理,並停靠在美國艦隊的軍港中;這在軍事行動中肯定比台灣海軍操作和控製“宙斯盾”軍艦將更有效。但以此為前提的“宙斯盾”軍艦售台方案,可能台灣當局和中國大陸都不會接受,也將引起中美關係新的政治麻煩。另外,即使台灣擁有了“宙斯盾”軍艦,美國軍方是否願意在上麵加裝NTW還是一個問題。因此,很難說美國會在短期內決定“宙斯盾”軍艦售台。不出售的可能性仍然是很高的。[68]

(3)在NTWD係統問題上,在美國沒有成功部署之前,美國不會決定在台灣建立NTWD係統。如果台灣無法獲得“宙斯盾”軍艦,NTWD對台灣來說幾乎無從談起。這也是為什麼台灣迄今沒有向美國明確表示要擁有NTWD係統的原因。美國也將繼續保持在NTWD係統入台問題上的靈活性,視未來的台灣海峽兩岸局勢來作出決定。[69]

總之,從技術的角度來說,TMD武器係統比F-16戰鬥機售台要複雜得多。1992年布什政府在辭任之前,不顧中國的嚴正反對對台灣作出F-16戰機的出售決定。但TMD則遠非一個單一戰機軍售項目那麼簡單。目前美國必須考慮到台灣獲得TMD係統的實際技術可行性問題。沒有龐大的雷達預警、跟蹤以及天基的傳感監視係統,台灣即使獲得從PAC-3到NAD到NTW的所有武器係統的攔截導彈都是沒有用的。此外,從武器係統的操作上來說,TMD入台涉及美軍對核心的信息傳遞、支持性技術係統的運作以及係統間相互聯網、並線的機密控製問題。台灣軍方更不是短期內就能從技術上解決這些問題的。美軍還要考慮到這些係統在作戰狀態下的安全問題。而從政治上來說,TMD售台美國將不得不麵對美中關係倒退的危險。在技術性因素沒有確定之前,白宮和五角大樓不會幼稚到去冒這樣的政治風險。

從數年後的情況來看,美國依然存在著向台灣出售TMD武器係統的可能性。2002年,美國可能會考慮是否向台灣出售PAC-3係統;到2005年之後,隨著美國TMD高空層防禦係統的研製進入成熟期,如果現有兩岸關係對立的勢頭沒有任何緩和的跡象,美國將有可能考慮高空層TMD入台,對此,中方不能不保持高度警惕。

(1)美國國會將會繼續以立法的方式“壓”白宮把TMD擴展到台灣。

由於美國國會在中國人權、對美貿易、所謂“竊取”美國軍事機密等問題上明顯存在著的反華情緒,再加上向來有之的親台情結,以及台灣在美國十分活躍的院外勢力,國會是不會在TMD問題上輕易善罷甘休的。新的立法案還可能通過以“壓”白宮將TMD擴展到台灣。緊緊抓住《與台灣關係法》、確保美國在軍事上滿足和加強台灣的“防務”需要,是美國國會的一貫立場。1999年3月17日,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通過了確保《與台灣關係法》的共同決議案,再度確認美國對台灣的承諾以及以保障台灣安全為指向的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更為令人擔心的是,2000年2月1日,美國眾議院以341票對70票通過了《台灣安全增強法》。這是美國有史以來,國會在新年度會期中第一次通過以中國問題為主題的法案。該法案共分六節,其主旨是補充並進一步強化1979年的《與台灣關係法》,加強美國對台灣的軍事承諾,增強美台軍事合作。該法案要求美國國防部長每年都要向國會提出有關“台灣安全遭到威脅”的報告,要求美國國防部與台灣的“防務部門”建立直接聯係,幫助台灣進行軍事訓練,允許台灣每年派出更多的軍事人員來美國受訓。同時,要求為台灣提供最緊缺的人員訓練、軍事交流、聯合演習、情報交換、電腦聯網、電子戰等等軍事幫助。這些措施一旦實行,對提高台灣的整體作戰能力將會發揮不可低估的作用。此項法案明顯違背了1979年以來美國曆屆政府所奉行的對華政策。在眾議院表決的當天,白宮發言人就發表緊急聲明,表示強烈反對眾議院通過該項法案,並稱克林頓總統將對此行使否決權。2月2日,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伯傑表示,眾議院通過這項方案是一個“危險的舉動”,並承認該法案將把美台之間的軍事關係變為正式的官方關係。[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