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9日,美國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多爾在華盛頓發表了亞洲政策演講,公開提出應該把台灣納入TMD導彈防禦係統。⑧美國國會在將TMD擴展到台灣的設想中扮演了“急先鋒”的角色。5月20日,克林頓總統在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的發言中說,“我們通過建立先進的導彈防禦係統來對付導彈對亞太地區所構成的威脅,以保護我們的軍隊和盟國……我們最近同台灣達成了共識,將使他們具有TMD能力。⑨1997年10月6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編號為HR2386的法案,法案全稱為”美台彈道導彈防禦合作法“該法案提出,中國所部署的戰區導彈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台海兩岸的軍事力量平衡,責成美國國防部長在1998年7月1日之前提出研究計劃,以探討發展中的TMD是否可以使台灣免遭中國大陸的”導彈威脅“該項法案同時提出,如果台灣方麵提出參加TMD的要求,並且符合國防部的研究結果,則美國總統應該協助台灣建立TMD範圍內的某種導彈防禦係統。⑩對於美國國會肆無忌憚地在軍事上支持台灣、幹涉中國內政的粗暴做法,中國政府給予了嚴厲回擊。美國研製並計劃在東亞部署TMD的舉措,中國政府曆來持強烈的反對態度。1995年11月17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公布了《中國的軍備控製與裁軍》白皮書。這是中國政府對”美國導彈書防禦係統構想首次係統性的批判。[11]《白皮書》指責美國通過武器轉移的方式幹涉中國內政,也是第一次公開批評美國在東亞部署TMD的構想。
美國行政部門由於意識到中國政府的強烈反對,在TMD入台問題上一直采取回避的政策,希望將TMD研製和在東亞的部署同TMD入台變成中美關係中兩個不同的問題,白宮謀求在東亞部署TMD,這是已經決定的了。但是否將TMD延伸到台灣,則一直沒有定論。克林頓政府為了避免因為TMD和台灣問題激化大選期間民主、共和兩黨在中國政策問題上的爭執,同時謀求穩定和改善美中關係,在1996—1997年間,並沒有將TMD與台灣問題直接掛起鉤來,對美國國會中將TMD與台灣問題掛鉤的議題不進行公開支持。克林頓政府雖然開始加強台灣的戰區導彈防禦能力,批準了向台灣出售愛國者Ⅱ型導彈,但並沒公開表示將向台灣出售新的導彈防禦係統。1998年下半年之前,TMD並沒有構成中美兩國間的激烈爭論。美國政府雖然沒有公開迎合國會“親台反華”勢力在TMD問題上的鼓噪,但從1995年開始,美國一直派遣退休將領、前任官員到台灣遊說台灣當局加入TMD,實現美台共同研製。中國方麵對此一直十分關注,並堅決反對。
1996年5月在多爾發表了將TMD延展到台灣的講話後,當時的白宮國家安全事務助理萊克(Anthony Laker)就曾批評共和黨掌握下的美國國會在TMD問題上操之過急,有可能破壞美國行政部門的戰略性安排。[12]國務卿克裏斯托弗則呼籲共和、民主兩黨的國會議員支持克林頓總統的中國政策,不要自亂陣腳。美國國務院資深外交官莫頓·阿伯拉莫維茲也公開抨擊美國共和黨的“親台”路線。他指出目前美國國內政治增加了對外政策管理上的困擾,冷戰的結束造成了美國國內政治缺乏自我約束的傾向,進而嚴重地幹擾了美國政府在外交上的正常運作。[13]他的這番話無疑切中要害,美國國會在冷戰後依然奉行強烈的意識形態主導的對華政策無疑損害了美中關係的戰略合作,也為困擾美中關係的台灣問題推波助瀾。阿伯拉莫維茲的這番話也是在暗示,台灣當局在美國國會活躍的遊說活動未必符合美國的利益。
克林頓總統1998年6月訪華期間,中國明確表示了對TMD間題的關注。白宮方麵則稱TMD尚未成型,無意對中方作出任何具體的承諾。白宮對於是否將TMD擴展到台灣,確實存在著不同的意見,也有不同於國會的立場。1998年6月18日,美國主管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陸士達(Stan-ley Ross)在參議院舉辦的聽證會上表示,美國將繼續根據《與台灣關係法》向台灣出售必要的防禦性武器。但從長遠看,台灣地區維持穩定要靠兩岸之間達成協議,而不是靠軍售。為此,美國行政部門反對向台灣提供TMD。[14]美國國防部也沒有在1998年7月之前向國會提交有關TMD與台灣問題的報告。但美國國防部卻一直就TMD問題與台灣方麵保持聯係,數次應台灣軍方之邀為他們作有關TMD問題的簡報。內容完全相同的該法案。克林頓政府隨後簽署了此項法案。美國國會中的考克斯、赫奇森和穆考斯特等人是推動此項法案的急先鋒。這項法案雖然並沒有直接決定白宮是否應該將台灣馬上納入TMD,在措辭上也比較委婉,但是,卻傳遞了美國國會要求拉台灣進TMD的明確信息。並且,有關要求國防部提供評估報告的做法,也為國會采取進一步的立法行動埋下了伏筆。更重要的是,把台灣列人東亞地區美國“軍事盟國”的說法,公然違背了中美之間“三個公報”對美台關係基本性質的有關規定,是共和黨占據多數的美國國會所采取的“親台反華”政策的又一次發展。
中美TMD爭執的發展
1998年下半年以來,美國國內把台灣納入TMD的呼聲開始不斷高漲,TMD與台灣掛鉤的可能性明顯增大。中美關係中的TMD爭議也激化起來。
首先,美國國會的部分反華勢力並未就此停手,繼續希望以立法的形式將台灣拉入TMD。1998年9月24日,美國眾議院通過1999年度國防授權法(the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1999)。其中的1086款規定,美國國防部長必須在1999年1月1日之前向國會兩院的國防委員會提出一份報告,說明TMD在東亞建構的意義及各項因素,包括對美國“亞太地區主要盟友”的防禦作用。該方案雖然沒有特別指明美國“亞太地區主要盟友”有哪些,但該法案的兩院協商會議報告中卻有特別注解說明,即“美國在該地區的主要盟友包括日本、韓國和中國台灣”。10月1日,美國參議院也通過了國會和白宮批準向台灣出售的重要項目。
1999年2月,美國國防部向國會提交了“亞太地區戰區導彈防禦係統建設選擇”的報告。報告提出,中國大陸對台灣的“導彈威脅”,為台灣加入TMD係統提供了必要性。報告還分析了台灣應該獲得的TMD係統的重點問題。報告說,有鑒於台灣海峽最狹處隻有175公裏,台灣全境都處在中國短程戰術導彈的覆蓋範圍之內。而且中國的“M族”導彈的大部分射程都超過了300公裏,所以可以從各個角度和方位對台灣實施攻擊。因此,早期導彈預警對台灣形成導彈防禦能力非常重要。目前正在研製中的TMD低空層導彈防禦係統,如NAVY和PEC-3等,可以為台灣提供低空層的導彈防禦能力。報告重點推薦台灣引進TMD係統中的“戰區高空層導彈防禦係統”(THAAD),以便可以建立起對來自中國大陸的中程彈道導彈的防禦能力。在THAAD中,報告又推薦台灣首選海基的NTWS係統,以建立起覆蓋全台灣的導彈防禦體係。[15]台灣加入TMD似乎明朗化了。與該報告同時發表的“台灣海峽安全情勢”報告再度強調了中國大陸對台灣的導彈威脅,認為台灣防禦最薄弱之處是防禦大陸日益增長的彈道導彈攻擊力量非常有限,特別是難以防禦北京手中擁有的眾多的短程彈道導彈(SRBMs);報告並指出,如果這樣的局勢延續下去,到2005年,中國大陸將對台灣占有軍事優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