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按份共有關係(2 / 2)

各按份共有人轉讓或分出其份額,一般是不受時間限製的,隻要共有關係存在,共有人就享有該項權利。但如果各共有人事先約定在共有關係存續期間,不得轉讓和分出份額,則按份共有人就不得轉讓或分出自己的份額,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由於整個共有物為全體共有人所有,因而對共有財產的處分,必須服從全體共有人的意誌,即必須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如果全體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處分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應按照擁有半數以上份額的共有人或多數共有人的意見處理,但是多數人或者份額多的共有人在處分共有財產時不能夠損害少數人或份額少的共有人的利益。如果個別共有人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擅自對共有財產進行處分的,對其他共有人不產生法律效力。

(3)優先購買權。為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份額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害,《民法通則》第78條第3款規定,共有人出售其份額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即是說明按份共有人在出售其份額時,應當告知其他共有人,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共有人可以優先於非共有人購買所出售的份額。

(4)在份額上設定擔保物權。按份共有人對整個共有物的處分,須取決於全體共有人的意誌,但是按份共有人可以就其應有的財產份額設定擔保,如設定抵押。

(5)物上請求權。當某一個或幾個共有人未經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損害了其他共有人利益時,或者共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妨害共有人行使所有權,共有人可單獨或共同地依法享有物上請求權,比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複原狀,返還原物的請求,以維護共有權益。

3.按份共有人的義務

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按份共有人在按份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要對共有財產分擔義務。按份共有人分擔義務的多少是以其所占份額的多少來確定的,份額越多,分擔的義務越多;反之,則越少。各共有人按份分擔的義務是及於整個共有財產的,而不是隻對共有財產的某一部分承擔義務。

按份共有人的義務範圍,除損失或責任外,還包括共有人按照其份額應當承擔的對共有財產的管理費。

如果共有人之一以共有財產為基礎同第三人發生民事法律關係時,所生債務,如果是可分之債,在對外的關係方麵,各按份共有人僅以其享有的份額為限,對債務承擔按份責任;如果為不可分之債時,各共有人則應負連帶責任,在按份共有內部,各共有人之間應按其對共有財產擁有的份額分擔債務。

按份共有權一般是基於欲建立按份共有關係的各行為人統一的主觀意誌,經合意而發生。如各當事人按份額出資共同購置一項財產。按份共有因共有人之間的協議,共有財產歸於一人所有,共有財產喪失和被轉讓等原因而發生消滅。

該案是一起有關按份共有關係的糾紛。在按份共有關係中,按份共有人隻能處分自己享有的份額,趙軍隻能就自己擁有的份額進行處分,而不能涉及劉青雲的份額,因而對劉青雲的份額的處分是無權處分,不能發生所有權轉移的預期後果;同時,按份共有人在處分自己的財產份額時,其他財產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因此,趙軍即使是處分自己的財產份額,在沒有征得劉青雲是否購買的意見前,就將其出售,侵害了劉青雲的優先購買權,所以,趙軍對自己份額的處分,是無效的。

所以,即使是趙軍將車多賣了1萬元錢,在劉青雲未同意的情況下,趙軍與王青的買賣關係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