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釋“亂講”(3 / 3)

任何經驗,即使是非常成功的經驗,都具有個人的印記。肯尼吉,一個世界級的薩克斯管的演奏家,他對這種樂器的愛好者說,隻要不停地練習,你就能成功。看起來,這是很具蠱惑力的至理名言。其實,也是名人的“亂講”,是不足為訓的。對他來講,練,能夠成功;對別人來講,未必如此。托爾斯泰說過,在成功中,天才隻占百分之一,刻苦占百分之九十九,這樣說,就比較實際,不能算是“亂講”。因為有這個一,那九十九才落到實處,沒有這個一,你百分之百,還不是勞而無功如果,按肯尼吉所言不停地練習,但這位愛好者,虔誠而無才華,努力卻乏靈氣,哪怕從清晨吹到深夜,吹出了小腸疝氣,又如何苦練的最好結果,也僅是一名匠人而已。

對付這些自以為權威的“亂講”,最好的方法,一笑置之。或者如老農一樣,抱“聽喇喇蛄叫喚,還不種地”的無所謂態度。這耳朵進,那耳朵出,也就行了。因為,這種誤導式的“亂講”,是名嘴最愛犯的一個毛病。幾乎所有名流,都有一種情不自禁的教導別人的癖嗜。從報紙到電視,從刊物到作品,從大會到小會,從宴請到廳堂,到處可以欣賞到名流們那張螃蟹似冒著白沫的嘴,在口吐蓮花。這種名人對於話語權的自戀情結,也是無可奈何的社會現象,應該讓他們得到這份慰藉和精神上的滿足,但聽眾萬萬不能當真,尤其不可奉為圭臬。君不見最近案發的假酒事件,那種勾兌進甲醇的水,與用米麥釀出來的酒,猛一下是分辨不出來的,但若喝進肚裏,卻是害人不淺的。

所以,海明威在《非洲的青山》裏,對這種“亂講”的諄諄教誨,給予了猛烈抨擊。他針對的是美利堅合眾國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的文壇情況,希望國內的批評家們,不要神經過敏。他說,有的作家讀了批評家談他的文章以後,便按批評家的調教,開始寫批評家推許的那種傑作,結果到後來,反而根本無法寫作了。他由此作了一個結論:“批評家害得他們得了不育之症。”

真是遺憾,吾生也晚,既未聽過辜鴻銘、王國維的講演,也未受過陳寅恪、吳宓的教誨,但這些大師的文字在,使人們懂得何為的的確確的真學問,何為故弄玄虛的野狐禪。而且,最可貴的是,大師們盡管博大精深,但也學有所長,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絕不“亂講”,所以,後人敬佩他們做學問求知識的執著精神。

但現如今,一些同道中人,一夜之間,忽然成了刀槍劍戟十八般武藝皆耍得轉的天橋把式;成了生旦淨末醜、神仙老虎狗、文武昆亂不擋的麻將百搭;成了天文地理、文史星祝、三教九流、左道旁門、琴棋書畫、吹拉彈唱、丸散膏丹、白濁淋病,無所不治,無所不曉的大學問家,也著實令人納悶。因為他並不是從火星來的,從學曆,到經曆,到閱曆,彼此都知根知底。居然立地成佛,除了不會生孩子外姑且假定為一位男性的話,什麼都通,什麼都能,不論什麼問題都可以臨場“亂講”一番,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說穿了,不過是自我感覺失靈,不知天高地厚罷了。魯迅先生在一篇題曰《名人和名言》的文章裏說過:“社會上崇敬名人,於是以為名人的話就是名言,卻忘記了他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種學問或事業。名人被崇奉所誘惑,也忘記了自己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種學問或事業,漸以為一切無不勝人,無所不談,於是乎就悖起來了。”

對於類似假酒式的教導,還真得提防一點。

怎麼樣才能不“悖”呢也就是非“所以得名”的“那一種學問或事業”的話題,最好“三緘其口”,切勿“亂講”。所以,文壇的名嘴,還是要記取西諺“沉默是金”的啟示,不開口,少開口,要比“亂講”,更贏得人們的尊敬。因為你不講,人家還看不出你肚子裏有什麼貨色;若一張嘴,便全露餡,五髒六腑以及下水之類,暴露無遺,反而令人掩鼻,那其實倒是不很劃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