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好漢奸”論(2 / 3)

說老實話,我覺得大作家薩特,無須大驚小怪,假如他的鄰居,是一個這樣身分的女人,德國鬼子進來出去,他作為一個法蘭西人,會感到開心嗎?

隨後,我在電話裏問了幾位作家和幾位非作家,詢問他們對於這則報道,這個鏡頭,以及當時西方民眾的粗暴做法,有些什麼看法,是不是也像薩特那樣驚呼出乎我意料的,所有人的反應,都相當平淡。一位非作家的前中學校長,“哼”了一聲以後,大不以為然地反問我“在‘文革’當中,這種將頭發剪掉,予以示眾的刑法,我還親身領教過的呢!至今被薅的頭發,還留下疤痕呢!也不就這樣了嗎”接著我又問,如果,萬一,有人認為漢奸有好的,你怎麼看來,中國人和外國人看事情,談問題,著重點是很不相同的。外國人把臉上刺上恥辱標誌,比之與侵略軍睡覺這件事本身,還要在意些。中國人,認為當漢奸,是罪不可贖的,而受一點應該或不應該受的懲罰,時過境遷,往往不太在乎。削去女人頭發,以示懲誡,從多洛絲哈根的書和薩特的驚呼,證實外國人當回事的事,而在中國人的眼中,就不大當回事。

她的回答倒也幹脆明了:“別扯淡了。”

因為,外國自中世紀以來,文明漸進,野蠻稍寢,削發、刺麵的髡刑與黥刑,已不存在。而在我們這個文化古國裏,將頭發剃掉一半,或在頭發中間,像犁地似的豁開一條溝,這種官方用,民間更用的刑法,從宇宙洪荒,到十年“文革”,斷斷續續,從未絕跡過。紅衛兵還想出一個挺富黑色幽默意味的名稱,叫作剃陰陽頭。這種懲罰一旦成了家常便飯,中國人自然“虱多不癢,債多不愁”。羞辱多了,也就“死豬不怕開水燙”,還有什麼大不了的呢!

這女校長奇怪我征詢她對這篇文章的意見,當即幽我一默:“你當過右派,在‘文革’中,沒關進牛棚,沒給你剃度過”說實在的,若非她的提示,我也差點忘了個幹淨,可見“好了瘡疤忘了疼”,是我們許多人從心靈深處特別賤皮子的根源。所以,多洛絲哈根的書中,那種對於羞辱懲罰的敏感,我們中國人是不能體會的。

這或許正是東西方人的差異之處,凡著意於人身的侮辱,凡損及到人格的尊嚴,外國人敢跳出來,下帖子邀請對手,到郊外樹林子裏去決鬥;普希金就一輩子與人決鬥,一言不合,便掏出槍來,最後他終於死在決鬥中。而中國人,一旦碰到無法咽下這口氣的時候,雖然有十分豪壯的成語,“士可殺而不可辱”,把脖子梗起,把腦袋抬起,但真打算作殊死一戰,來個魚死網破者,極少。大多數到了非低頭不可,不低頭就殺頭的那一步時,通常也就苟且偷安了。好在這時候,在漢語言裏另一句差堪自慰的成語,“忍辱負重”,又能派上用場。

逆來順受,是從有皇帝那個時代,就漸漸成了中國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剃個陰陽頭算什麼,又不是我一人被剃,剃了也不是不能再長,即使不再長出來,又如何,人又不是為頭發活著。一個民族的語言,多少能表現出一點民族性。“好死不如賴活著”,不曉得外國是否也有類似的民間諺語?這七個字,可以說概括了大多數中國人信奉的人生哲學。

我記得,“文革”中的那一天,被拘押到批鬥現場的,誰也沒有發出驚呼,誰都把腦袋乖乖地伸出來,等候剪子、推子的光臨。慶幸的是那天批鬥時,比我更該“剃度”的“走資派”,也多了些,小將們急著往台上押解,不知哪位造反大佬發話:“算了算了,小八臘子就免了,台上也站不下,讓他們滾蛋!”於是我抱頭鼠竄而歸。當然,免剃者我,摸摸頭發尚存,竟有獲得保全首級的僥幸感。但我環顧左右,同在牛棚裏的其他被剃度者。也不因為失去頭頂的半壁江山,而痛不欲生,而氣衝牛鬥,照吃照喝照睡不誤。多洛絲哈根描寫的兩個男人按著,兩個男人推剪的場麵,對我等久經滄海的“老運動員”來說,司空見慣,肯定不在話下的。

薩特驚呼,因為他是西方人,因為他崇尚人道主義,因為他在那個具有一定文明素質的社會裏,中世紀的野蠻行徑,早被資產階級革命掃進曆史的垃圾堆,盡管他在“二戰”期間,曾是法國地下抵抗運動的一員,或許他也並不能寬容這些與法西斯“私通”的婦女,但決不會與憤怒的民眾同仇敵愾,因之,他不讚成這種削發刺額的私刑,不支持民眾回到聖女貞德那個時代,是出自他的良知和文明精神,無論如何,人類已經進展到二十世紀。

現在回過頭去,如果作一番學究式的探討,紅衛兵在批鬥會上采用的戴高帽子、掛大牌子、剃陰陽頭、遊街示眾等等手段,在近代,隻是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湖南農民鬥爭地主時用過,再早一點,滿清入關,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鎮壓漢人時用過。這些早進博物院的老古董,想不到“文革”初期,重新被“革命小將”們揀拾起來,作為武器,懲治牛鬼蛇神。毛主席發動“文革”,其中有一條是破除“四舊”,但在懲罰所謂牛鬼蛇神的內容與形式上,“革命小將”卻十分具有複古精神,將中國古老刑法文化中最陰暗的私刑製度,又恢複過來。

更有趣的,小將們無師自通地從舊時代汲取靈感,包括批鬥會的會場布置,借鑒京劇《三堂會審》的安排站位,審問訊刑“走資派”的措施,受到十殿閻羅對付死鬼的啟發,戴帽掛牌,檻車解送,絕對是公案武俠小說的影響所及,剪一半,留一半的陰陽頭,則是加以變化的古代髡刑,至於在被揪鬥者臉上用墨汁打叉,則純係《水滸傳》裏高俅對付林衝的手段。這統統屬於四舊的舊貨,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裏,披上革命的合法外衣,竟成了被允許,被鼓勵的,帶有政府行為性質的民間刑法,不能不說是對“文化革命”的極大諷刺。

這樣,中國人,包括我自己,長期被官方的、民間的這個運動,那個運動,這種懲罰,那種處理,一會兒敵我矛盾,一會兒人民內部矛盾,折騰到心如古井,波瀾不興。因此,德國女作家寫的這本書,在西方也許叫座,未必會在中國產生什麼轟動效應,是可以預料的。

為什麼不會叫座,還要從中國讀者的心理狀態來考量。一方麵,古代中國酷吏之多,法網之密,株連之廣,刑法之嚴,弄得老百姓不知何時就會捉將官裏去,因此對於任何或輕或重的懲罰,已經到了麻木的程度。另一方麵,值得奇怪的是,在“國家”這個問題上,在有關“氣節”或者“大節”的關鍵時刻,中國人又常常表現得並不含糊。

在外國,一支軍隊若被包圍了,它絕不會頑抗到底,也不特別提倡與陣地共存亡,必須打到彈盡糧絕,把最後一粒子彈留給自己。他們通常的做法是這樣:隻要眼看援軍一時半時來不了,便搖著白旗,放下武器。多洛絲哈根認為那些婦女,與德國人“私通”,無可厚非。中國人則不然,大敵當前,隻能循“馬革裹屍”、“殺身成仁”、“視死如歸”、“寧死不屈”這類古訓行事,所以,才有投江跳崖的可歌可泣的壯舉。關雲長在土山,打不過曹操,隻好投降,是他一輩子被人詬病的汙點;蘇武牧羊十九年,人們編了歌子來唱,是由於他的不屈不撓;文天祥寫《正氣歌》,“留取丹心照汗青”,編進教科書,千古傳誦,就因為他犧牲的那一刻,也要麵向故國。所以,中國人當然也不會是全部,否則,漢奸從何來的多數人心中,那種“漢賊不兩立”的精神,總是很當一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