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敢搶我的酒店〕——施恩自敘(1 / 2)

我這人喜歡習武,過去拜過江湖師傅,什麼刀槍呀,什麼棍棒的,都可以玩一玩。可惜武藝不精,對付一般的小毛賊沒問題,卻不足以到江湖上立萬揚名。既然憑武功不能混飯吃,我隻好另起爐灶,做別的營生。那時候,孟州城東門外有一處鬧市,叫做快活林。用現時話說,那是一個紅燈區,旅店、妓院、當鋪以及賭場等等,亂七八糟的應有盡有。快活林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山東、河北過往孟州的客商,當然也包括孟州城裏有錢有勢的闊佬。快活林一帶店鋪林立,我在黃金地段盤下了一家店鋪,將它改造為集住宿、飲食、娛樂於一體的酒店。

作為酒店老板,我很少在酒店拋頭露麵,日常經營事務,全權委托一個兄弟掌管。用現在的話說,我是董事長,他是總經理。相對而言,董事長比總經理超脫,不過遇到大事或難事,非得我親自過問、親自處理不可。比如說,每逢官府派衙役前來收稅,我都要親自作陪,因為這樣可以少交一些銀兩;另外清收客戶欠款的時候,我得親自出馬索要,要不然欠賬就變成了死賬。

實不相瞞,我能夠在快活林立足,還得感謝我父親。父親是孟州人,在孟州牢營裏當管營。從職務看,管營相當於現時的監獄長。別看管營算不上大官,卻是一個挺實惠的肥缺。不管官員還是百姓,當你官運亨通或平安無事的時候,你可以不必與管營打交道;一旦你犯了事,被打發到牢營,你就不得不竭力討好管營,否則凶多吉少,甚至性命難保。所以我父親盡管職位不高,但在孟州城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不消說,有管營父親做靠山,對於我開酒店大有好處。

不過,與其說我沾了管營父親的光,倒不如說借用了囚犯的力量。據我所知,開酒店最怕兩種人,一是胡攪蠻纏的潑皮,二是吃喝賒欠的食客。所謂潑皮,就是那些地痞流氓。他們成天遊手好閑,專門找店家麻煩,不是敲詐勒索,就是蹭吃蹭喝。好多店家無可奈何,隻好向他們交保護費,花錢買平安。我不吃潑皮這一套,他們敢到酒店胡鬧,我直接跟他們玩命。孟州牢營有的是玩命之徒,他們文化素質不高,打起架來卻是好手。隻要我召喚一聲,他們無不積極響應,我指向哪裏,他們就打到哪裏。起初,我帶領囚犯與潑皮打了幾架,結果大獲全勝,潑皮們從此再不來騷擾了。潑皮就是欺軟怕硬,對付他們隻能來硬的。當然,對付第二種人也不能手軟。這些人多半是衙門裏公人,他們喜歡胡吃海喝,三天不下館子,就饞得像野貓,不管有沒有銀子,動輒下館子吃喝,多半簽單賒欠,偶爾埋單兌現。賒來賒去,越欠越多,人家上門催討,他們卻死皮賴臉,一拖再拖,巴不得賴賬衝銷。不少酒店倒閉,就是讓食客賒欠賒垮的。隨便什麼人,來我的酒店吃喝玩樂,我都表示歡迎。有銀子,當場結賬更好;沒有銀子,簽單賒欠也行。不過,任何賒欠,都必須按時還款。不然的話,我會帶領幾個強悍的囚犯,親自上門討債。一般人比較知趣,看到討債的囚犯凶神惡煞的樣子,趕緊湊銀子還賬。如果繼續抵賴,惹得囚犯動起手來,那不是鬧著玩的。萬一弄得缺胳膊少腿,你隻好自認倒黴。

由於經營得當,酒店天天有進賬,月月有紅利。據盤點顯示,除去雜七雜八的開銷,每月純利(折合白銀)多則五百兩,少則三百兩。與別的酒店比,咱們節省不少費用(保護費和保安費),無疑降低了成本,增加了利潤,所以更有競爭力。像牢營裏囚犯經常為酒店出力,履行了相當於現在保安的職責,按照當下《勞動法》規定,他們應該拿到保安工資。不過,那時候沒有勞動法,再說他們都是服刑的囚犯,給不給工錢無所謂。隻要用酒肉改善一下夥食,他們就感到心滿意足,等到他們刑滿釋放之前,發給一些銀兩帶回去,他們便對你感恩戴德了。

生意如此興隆,若能堅持十年八載,我可要發大財。可惜,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眼看酒店那麼紅火,有人便犯上紅眼病,居然動起壞心思,硬是把我的酒店搶奪了過去。誰在太歲頭上動土,膽敢搶占我的酒店?不用我說,大家也曉得,搶占我酒店的那家夥很有來頭。他是孟州新任團練使張大人的心腹,他的名字叫蔣忠,有九尺來長身材,江湖上起他一個諢名,叫做“蔣門神”。這個蔣門神,真是我命中的克星。他不僅人高馬大,還有一身好本事,槍棒使得很好,拳腳功夫厲害,相撲摔跤更不得了。眼睜睜看他搶占我的酒店,我卻硬是無可奈何。論武鬥,我鬥不過他,咱們人馬被他們打得落花流水不說,我自己還讓他打傷了胳膊,險些落下殘疾;論後台,我也鬥不過他,我老爸隻是一個小小的監獄長,他的後台卻是堂堂的軍事長官——團練使。如果為酒店的事打起官司,我估計未必贏得了蔣門神,因為官大一級壓死人。盡管鬥不過人家,我心裏卻總不服輸。這麼好的酒店,幾乎就是我的命根子,可不能白白地讓別人強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