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晁大哥逃到梁山泊,並且做了山寨之主,我為他感到高興。過些日子,他派劉唐上門酬謝我,給我送來一封書信和一百兩黃金。可是,他的一片好心卻使我陷入困境。說起來,也是女人惹的禍。那個賤女人閻惜嬌,她老爸病逝無錢安葬,我送了一具棺材和十兩銀子,她老媽為了報答,便托人說媒,叫我娶她做老婆。其實,我對女人沒有什麼興趣,看她容貌和才藝還不錯,就答應了這門親事。我理想中的妻子,應當具有傳統美德,恪守婦道,善於持家,賢良方正。可惜,閻惜嬌是愛趕時髦的“追星族”,她崇拜李師師、白秀英之類的大明星,渴望像她們那樣紅遍京城。結婚以後,她總是央求我帶她去東京,為她籌辦個人演唱會,請人給她包裝炒作,盡快使她成為大腕級明星。她想得挺美,我一個小胥吏,在小縣城啥事能擺平;可是讓我去東京,那就如同土頭土腦的鄉巴佬進城,人生地不熟,啥門路也沒有,如何張羅她出名?再說,我不但公務繁忙,還有江湖應酬,哪有精力幫她實現明星夢?有一回,我帶同事張押司來家吃茶,沒想到他們從此相識,日後背著我來往,以至於勾搭成奸,惹出了婚外情。姓張的那小子,除了年紀輕臉蛋白,哪一點比我強?公文寫作、錢糧收繳、協調關係等等,他哪一樣在行?一副花花腸,一嘴娘娘腔,隻會幹哄女人的勾當。不過,既然她喜愛那小子,我也沒有辦法;她不戀我而另有所愛,我也可以諒解;他倆悄悄勾搭而不節外生枝,這綠帽子我就默默地戴了。然而,那婆娘偷看了晁大哥的來信,並以此要挾:要麼給她一百兩黃金,要麼向官府告發我。這一點,我不能諒解,也無法忍受。要知道,私通梁山泊反賊,那是彌天大罪,足以讓我斷送頭顱。宋江雖為小吏,但胸懷大誌,壯誌未酬,豈能毀在賤女人之手?!一怒之下,我殺死了閻惜嬌,從此結束我的小吏生涯。
仔細想來,當不成胥吏也無所謂。反正胥吏當得再好,也沒有升遷的機會。在押司崗位上,我已經幹了十幾年了,任憑你幹得怎麼出色,也隻能原地踏步,繼續當你的小押司。我始終認為,大丈夫應當大有作為,要麼做大官,要麼做大事。忠於大宋朝廷,為國家效力,在青史上留名,一直是我的夢想。這個夢想激勵了我一生,即使在梁山泊鬧事的時候,我心裏依然渴望實現這個夢想。
“點評”宋大哥,你真了不起。身為小吏,胸懷大誌;職位雖低,聲望挺高。在鄆城縣,你憑什麼擺平一切,玩轉官場與江湖?當然靠的是哥們兒義氣。講哥們兒義氣,樂於助人,原本無可非議。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嘛。不過,講義氣應該有一個底線,就是不能違犯法律。為了保護兄弟,你居然徇私泄密,甚至殺死閻婆惜。很明顯,當義氣與法律發生衝突的時候,你選擇了義氣,而不是法律。當然,我們今天不能責怪你不守法。梁中書以不義之財作“生辰綱”獻給蔡太師,本身就是一種腐敗行為。晁蓋等人搶劫“生辰綱”,官府認為大逆不道,民眾可能拍手稱快。你搭救晁蓋兄弟,也是理所當然的。如今時過境遷,講哥們兒義氣的依然大有人在。很多的時候,一些人為了哥們兒義氣,不惜損害國家或公眾利益,甚至包庇犯罪,這是不可取的!在法治社會,應當以尊崇法律為原則,我們應張揚的是社會正氣,而不是哥們兒義氣。
宋江小檔案
姓名:宋江 出身:小吏
星相:天魁星 綽號:及時雨
出道年齡:三十七八歲 配偶:閻惜嬌
最得意:當上梁山泊之主 最失意:刺配流放江州
最渴望:青史留名 最不幸:被藥酒毒死
最痛心:奸佞誤國 最擅長:仗義疏財、結交好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