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集》考(3 / 3)

案:刻本作張遼叔《自然好學論》。

又案:第六第七似本一卷,後人所分,故篇葉特少。

第八卷。宅無吉凶攝生論。(原注:難上。)難攝生中。

案:刻本第一篇無注;第二篇作《難宅無吉凶攝生論》。

第九卷。釋難宅無吉凶攝生論。(原注:難中。)答釋難曰。

案:刻本第一篇無注;第二篇作《答釋難宅無吉凶攝生論》。

又案:王楙雲,“集又有《宅無吉凶攝生論難》上中下三篇”,似今本缺其一;然或指難上,難攝生中,難下及答釋難為上中下,未可知也。《隋書》《經籍誌》道家有《攝生論》二卷,晉河內太守阮侃撰,疑即此與康論難之文。

第十卷。太師箴。家誡。

案:以卷止兩篇,不足二千言,疑有散佚。

又案:今本《嵇康集》雖亦十卷,與宋時者合,然第二卷缺前,第三卷缺後,第十卷亦不完,第六第七本一卷,實隻殘缺者三卷,具足者六卷而已。

三 考逸文然否

嵇康《遊仙詩》雲:翩翩鳳轄,逢此網羅。(《太平廣記》四百引《續齊諧記》引。)

嵇康有《白首賦》。(《文選》《謝惠連秋懷詩》李善注。)

嵇康《懷香賦序》曰:餘以太簇之月,登於曆山之陽,仰眺崇岡,俯察幽阪。乃覩懷香,生蒙楚之間。曾見斯草,植於廣廈之庭,或被帝王之囿;怪其遐棄,遂遷而樹之中唐。華麗則殊采阿那,芳實則可以藏書。又感其棄本高崖,委身階廷,似傅說顯殷,四叟歸漢,故因事義賦之。(《藝文類聚》八十一。)

案:《太平禦覽》九百八十三引嵇含《槐香賦》,文與此同;《類聚》以為康作,非也。張溥本存其目,嚴可均輯《全三國文》,據《類聚》錄之,並誤。

嵇康《酒賦》雲:重酎至清,淵凝冰潔,滋液兼備,芬芳。(《北堂書抄》一百四十八。)

案:同卷又引嵇含《酒賦》雲,浮螘萍連,醪華鱗設。則上四句殆亦嵇含之文。

嵇康《蠶賦》曰:食桑而吐絲,先亂而後治。(《太平禦覽》八百十四。)

嵇康《琴讚》雲:懿吾雅器,載璞靈山;體具德真,清和自然。澡以春雪,澹若洞泉;溫乎其仁,玉潤外鮮。昔在黃農,神物以臻;穆穆重華,記以五弦。閑邪納正,亹亹其仙。宣和養氣,介乃遐年。(《北堂書抄》一百九。)

案:亦見《初學記》十六。“記以”作“託心”;

“養氣”作“養素”。

嵇康《太師箴》曰:若會酒坐,見人爭語,其形勢似欲轉盛,便當舍去,此鬥之兆也。(《太平禦覽》四百九十六。)

案:此《家誡》中語,見本集卷十,《禦覽》誤題篇名。嚴可均輯《全三國文》注雲,“此疑是序,未敢定之。”甚謬。

嵇康《燈銘》:肅肅宵征,造我友廬,光燈吐耀,華縵長舒。

案:見嚴可均《全三國文》,不著所出。實《雜詩》也,見本集卷一,亦見《文選》。

《嵇康集目錄》曰:孫登者,字公和,不知何許人。無家屬,於汲縣北山土窟中得之。夏則編草為裳,冬則披發自覆。

好讀《易》;鼓一弦琴。見者皆親樂之;每所止家,輒給其衣服飲食,得無辭讓。(《三國魏誌》《王粲傳》注。)

案:《世說新語》《棲逸篇》注,《太平禦覽》二十七,又九百九十九亦引,作《嵇康集序》。

《嵇康文集錄》注曰:河內山嶔守潁川,山公族父。(《文選》《嵇叔夜與山巨源絕交書》李善注。)

《嵇康文集錄》注曰:阿都,呂仲悌,東平人也。(同上。)

案:康文長於言理,藻豔蓋非所措意;唐宋類書,因亦尠予征引。今並目錄僅得十一條;去其誤者,才存七條。《水經》《汝水篇》注引嵇康讚襄城小童;《世說》《品藻篇》注引《井丹讚》,《司馬相如讚》;《初學記》十七引《原憲讚》;《太平禦覽》五十六引《許由讚》,皆出康所著《聖賢高士傳讚》,本別自為書,不當在集中,張燮本有之,非也,今不錄。

一九二六,一一,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