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國”會晤機製經曆了5年的順利發展,已經具備了在這一基礎上建立一個地區性國際組織的條件。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宣布成立。這一組織的建立是當前國際形勢發展的必然結果。(1)冷戰結束後,國際形勢總體上趨向緩和,但是世界並不太平,大國關係中,單極與多極化的鬥爭時而激烈,時而緩和。地處歐亞大陸腹地的中亞地區成為一些國際勢力爭奪的重點,得到國際勢力支持的三股邪惡勢力構成了對這一地區安全、穩定和發展的嚴重威脅。(2)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全球化浪潮中,區域合作迅猛發展。麵對這一趨勢,6國如何利用各自經濟發展的相對優勢,加強經貿合作,促進共同發展,已經成為一個現實的課題。(3)上海五國會晤機製形成5年來,從消除5國邊境地區軍事對峙、實現軍事互信、解決邊境遺留問題,到共同防範跨國犯罪活動、遏製毒品和武器走私、聯合打擊國際邪惡勢力,5國間的安全合作為維護地區的穩定與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成為“上海五國”機製存在與鞏固的生命力與凝聚力之所在。
“上海五國”會晤機製發展到上海合作組織是6國之間相互加強全麵合作的質的飛躍。這一組織具有有別於其他一些國際組織的特點,這些特點是“上海五國”在解決彼此間遺留的曆史問題和加強合作的過程中不斷探索而形成的。(1)“上海五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解決和處理相互關係問題的行為準則,即“上海精神”。其核心內容是互利、互信、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2)上海合作組織是不結盟、不針對第三方的開放性組織。它不視其他國家和地區為對手和敵人,爭取與他們發展良好的關係。在條件成熟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吸收認同本組織宗旨和原則的有關國家為新成員。積極穩妥地與其他國家及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對話、交流和合作。(3)上海合作組織是一個以安全為先行的全方位地區合作組織。
上海合作組織的成立,是各成員國互相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幫助、團結合作的碩果。它麵臨維護安全、促進發展、擴大全麵合作的繁重任務。原有的磋商性方式將向製度化、法規化、多層次的方向發展。
七、獨立國家聯合體
1991年12月8日,蘇聯中的白俄羅斯最高蘇維埃主席舒什克維奇、俄羅斯總統葉利欽和烏克蘭總統克拉夫丘克,在白俄羅斯首都明斯克市郊的別洛韋日會晤,簽署了一項關於建立獨立國家聯合體的協定。3國領導人宣布,“蘇聯作為國際法主體和地緣政治現實將停止其存在”;建立獨聯體,其協調機構設在明斯克;蘇聯的加盟共和國和其他讚同獨聯體宗旨的國家均可參加獨聯體。12月21日,原蘇聯的阿塞拜疆、亞美尼亞、白俄羅斯、吉爾吉斯斯坦、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俄羅斯、摩爾多瓦、烏克蘭十一國領導人在阿拉木圖會晤,通過了《阿拉木圖宣言》和《關於武裝力量的議定書》等文件,宣告成立獨立國家聯合體及蘇聯停止存在。格魯吉亞派代表以觀察員身份與會。1994年3月1日,格魯吉亞議會批準格加入獨聯體。
《獨聯體章程》規定,獨聯體以所有成員國的主權平等為基礎。獨聯體不是國家,也不擁有淩駕於成員國之上的權力,它為各成員國進一步發展和加強友好、睦鄰、族際和諧、信任、諒解和互利合作關係服務。各成員國協調在國際安全、裁軍、軍備監督和軍隊建設等方麵的政策,保證獨聯體內部安全,包括借助於觀察員小組和集體維持和平部隊。當成員國的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以及國際和平與安全受到威脅時,各成員國應立即進行協商,協調立場,采取對應措施。
獨聯體總部設在白俄羅斯首都明斯克。其最主要的組織是獨聯體國家元首理事會和政府首腦理事會。國家元首理事會是獨聯體的最高機構,每年召開兩次會議。政府首腦理事會每年召開4次會議。由一個成員國提議即可召開非例行會議。會議輪流在各成員國首都舉行,各國領導人按照其國家俄文名稱首個字母的順序輪流主持會議。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理事會分別成立常設和臨時工作機構及輔助機構。此外,還有跨國議會大會、跨國經濟委員會和支付聯盟,以及外交、國防部長級理事會等。
90年代上半葉,由於俄羅斯國內政局動蕩、經濟全麵衰退,國際地位下降,俄羅斯對發揮獨聯體的作用關心不多,甚至還有甩包袱的意圖。普京上台後積極開展獨聯體外交,使葉利欽時代四分五裂的獨聯體有了新的活力,獨聯體國家在政治、經濟和軍事領域的合作呈現出多種形式並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八、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稱北約,也稱北大西洋聯盟,或北大西洋集團。目前有19個成員國。冷戰時代,它是美國協調與西歐國家關係,聯合抗蘇的軍事同盟。1949年4月4日,美、加、英、法、比、盧、丹、挪、冰、葡、意在華盛頓簽訂《北大西洋公約》,宣布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大西洋公約》的主要內容是:(1)聯合一切力量,進行集體防禦及維持和平與安全。(2)締約國以“自助及互助方法,維持並發展其單獨及集體抵抗武裝攻擊之能力”。(3)當締約國遭到“武裝攻擊”,其他締約國應“采取視為必要之行動,包括武力之使用”。(4)締約國遭到“武裝攻擊”的範圍包括締約國本土、締約國占領軍駐紮的歐洲其他地區以及北大西洋區域回歸線以北所屬島嶼。(5)設立理事會及其他附屬機構。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總部設在布魯塞爾。土耳其、希臘、聯邦德國和西班牙先後加入北約。法國於1966年7月退出北約防務一體化機構。
北約的主要組織機構有:(1)北大西洋理事會(即部長理事會)是北約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成員國外交部長組成,必要時國防部長、財政部長乃至政府首腦亦參加會議,一般每年開會兩次。審議有關政治、軍事等重大問題。(2)防務計劃委員會負責審議北約的軍事政策,製定統一軍事計劃,由參加北約防務一體化機構的成員國國防部長組成,每年開會兩次,下設執行政策小組。(3)常任代表理事會,又稱常設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一名大使級的代表組成。在理事會和防務計劃委員會休會期間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每周至少開會一次。(4)秘書處負責北約會議的準備、組織和聯絡工作。秘書長除負責秘書處工作外,也是理事會、防務計劃委員會等機構的主席。(5)軍事委員會為理事會領導下的北約最高軍事機構,由參加軍事一體化的成員國的總參謀長組成,每年開會3次。軍事委員會的常任主席由委員會成員推選。除上述幾個主要機構外,北約還設有4個地區性軍事指揮機構:設在比利時蒙斯的歐洲盟軍司令部,是北約最主要的軍事作戰指揮機構。最高司令由美國駐歐洲武裝部隊總司令擔任。下轄中歐司令部、北歐司令部、南歐司令部、聯合五國空軍司令部和歐洲盟軍機動部隊司令部。設在美國弗吉尼亞州的大西洋盟軍司令部,司令由美國軍官擔任。下轄西大西洋、東大西洋、伊比利亞大西洋、大西洋攻擊艦隊、大西洋常設海軍和潛艇艦隊司令部。設在英國諾思伍德的海峽司令部,司令由英國軍官擔任。另外還有美國和加拿大地區司令部。
90年代初,隨著華約的解散和蘇聯解體,北約存在的軍事基礎發生動搖,但是,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國家,從90年代就開始積極而迅速地調整著該組織的功能,為其繼續存在尋找依據。1999年4月,在華盛頓首腦會議上,北約通過了“麵向21世紀新戰略概念”,確立了長期的戰略方向及相應的方針。新戰略的出台,標誌著北約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表明北約已由冷戰時期的防禦性和地區性的軍事集團,轉變為擴張性的和進攻性的、並帶有全球性的軍事集團。
北約新概念加強了美國在該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擴大了北約組織的功能和行動範圍。1999年3月12日,波蘭、捷克、匈牙利加入北約。還有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克羅地亞、波黑、斯洛伐克、立陶宛、愛沙尼亞和拉脫維亞等國出於各種目的正在申請加入北約。北約已經完全突破了歐洲冷戰時期兩大陣營的分界線。調整後的北約強化了美國在全球的霸權地位,成為美國推行霸權主義的有效工具。它的發展和走向,將會對國際社會的和平與穩定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