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農業中存在的風險(3 / 3)

3.損失的自愈性。由於農業自然災害的破壞對象是有生命的、有生長機能的動植物,而動植物的機體和機能都有自我恢複再生能力。因而在災害發生後,如果這些動植物體生活機能沒有完全喪失,還能繼續生長,而且它們在災後能遇到適宜的生長條件,得到及時的適當的維護和管理,動植物體就會發揮再生能力,使受到的損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彌補和恢複。

4.成災的條件性。任何一種自然現象,既可能是動植物生長的必要條件,又可能對其生長構成威脅,關鍵在於其發生的時間和強度等條件。例如,冰雹被認為是主要的自然災害,但對於棉花生產,盛夏季節適度的冰雹是秋季涼爽晴朗天氣的前奏,而秋天涼爽幹燥,正是棉桃曬絮的好天氣,能使棉花高產優質,所以盛夏適度的冰雹不是災害;而初夏季節過多的冰雹,尤其是在棉花開花、結蕾期間,過多、過重的冰雹會使棉花落花落蕾,則是災害;相反,對於烤煙生產,初夏煙苗開花季節的冰雹無關緊要,而盛夏過重的冰雹會把煙葉打得七零八落,則是災害。

5.損失責任難劃分性。由於動植物的生活周期和生長周期都比較長,在此期間,動植物可能會受到多種自然災害的侵襲,每種災害都可能造成一定的損失,但最終都要通過產量等反映出來。因此,在各種災害的綜合作用與影響下,很難精確地劃分哪一種災害究竟給農業生產帶來多大的影響。

6.區域性。與其他類型的災害相比,農業自然災害的區域性更為突出,其表現在:一是災害種類分布的地域性,即不同地區存在著不同的災害種類,如我國南方水災較為頻繁,北方則旱災較為嚴重,台風主要侵害沿海地區等等。二是同一生產對象災害種類和受損程度的地區差異性,即由於地理、氣候、品種不同,同一生產對象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種類的災害,且對同一種災害的抵抗能力不同,如同樣是水稻,在我國南方和北方的災害種類就會不同;即使同樣遭受了低溫冷害,南方、北方不同水稻品種的抗禦能力也會不同。

7.伴發性與持續性。伴發性表現在一種災害發生時往往誘發其他災害同時發生,如台風災害往往伴有暴雨災害,山區暴雨災害可能導致山洪暴發和泥石流,濕度過大容易誘發作物病蟲害等等。持續性一方麵表現在同一災害的連續發生,如華北部分地區常出現春夏連旱或伏秋連旱;另一方麵則表現在不同災害的交替發生,如河北有“春旱、夏澇”之說。

(四)農業自然災害的規律性

掌握災害的規律性,對於防災、減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研究農業自然災害的規律性,應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麵內容:

1.源地

任何一種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都有一個中心,或危險因素的發源地。

2.發生過程

(1)時間上:災害發生的全過程可劃分為孕育期、潛伏期、爆發期、持續期、衰退期和平息期等階段,不同階段的災害有不同的特點、不同的表現。災害階段的劃分,為選擇恰當的時機、針對不同階段災害的特點采取相應的對策提供了有利條件。

(2)空間上:存在著災源區(即災害發生源所在地區)、中介區(中間經過的、尚不致造成較大破壞的地區)和災泛區(即災害發生和泛濫的地區)之分。對災泛區來說,還可以根據受災程度再加以細分。這種區分為確定災害損失的真實情況,以及根據不同的受損情況加以區別對待提供了客觀依據。

3.時間規律

時間規律包括三方麵的內容:

(1)出現頻率(發生頻率):即農業自然災害重複出現的周期性規律。農業自然災害的形成原因在於自然力,而科學研究表明,自然力確實存在一定的規律性。經過長期統計觀察,就能夠總結出農業自然災害發生頻率的規律。

(2)時間分布:即農業自然災害在各時間區段上發生的可能性。例如,幹熱風災害出現的時間,一般從5月份開始到7月份止,因地理位置不同由東南向西北推遲;冰雹多發生在每天12點—14點等等。

(3)初次災害的到來及最末一次災害到來的截止日期:如初霜日期和終霜日期。

4.路徑規律

即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的走向。例如,西北太平洋台風就有三條路徑,其中一條從源地直向西,經我國南海,主要影響我國南海海區和廣東、廣西南部;又如雹災地區狹窄,有“雹打一條線”之說。

5.地理分布規律

即由於自然原因或社會因素而使農業自然災害所呈現出的地理位置上的分布規律和發生頻率的差異。不僅農業自然災害的分布呈現地域差異,其強度及發生頻率也都存在某種區域分布規律。摸清這些規律,是進行農業自然災害區劃和農業風險區劃的基礎。

6.形成規律

即每一種農業自然災害都具有一定的成災條件。例如,小麥拔節前抗寒能力很強,拔節後抗寒能力迅速減弱。小麥拔節後1—7天,抗低溫的臨界溫度是-9℃;拔節後7—14天,臨界溫度則降為-6℃—-7℃;在這期間,如遇一兩天臨界溫度的持續低溫,就能產生霜凍災害。摸清這些形成條件對於預測、鑒定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以及較準確地推算農業自然災害的損失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7.征兆現象

但凡農業自然災害在發生前都有一定的征兆,我國民間有豐富的農諺作為佐證。

六、農業自然災害損失的測算

對於一項特定的農業風險,從實際操作的角度,可以認為其是由可能性和預期損失兩種要素構成。農業風險是由災害事故造成的,因此對農業風險預期損失的確定也就是對災害事故損失大小的計算過程。鑒於目前的技術條件,這種計算隻能是一種估算過程。

(一)農業自然災害損失的計量單位

農業自然災害所致損失的範圍很廣,如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生態平衡失調、國民經濟比例失調等。隻有借助於一個統一的計量單位,把這些客觀屬性不同的損失轉化為可比的同度量因素,才能對災害損失進行推算。比較好的方法是以價值單位作為統一的計量單位,即把非價值損失價值化,完全以經濟損失作為衡量災害損失的標準。

(二)非價值損失的價值化

將非價值損失價值化通常采用價值當量進行換算,計算公式為:

非價值損失價值化的數額=單位價值當量×非價值損失單位個數

價值當量的確定,依非價值損失的不同標的而不同。如人身傷亡的單位價值可選擇人均國民收入的數額;農作物受害麵積的單位價值當量可選擇單位減產價值數額(即單價×單位減產量)等。

(三)農業自然災害損失量的推算

農業自然災害的種類很多,不同農業災害損失量的推算具有不同的方法。總的原則是對於一種農業自然災害的損失量的推算要區分不同的強度、不同的發生時間、不同的受損對象而進行細致的分別推算。

非生命標的物的受害損失量比較容易推算,因為非生命標的物的損失不會自我恢複,可以根據受損標的物的實際損壞情況、受損標的原值、重置價值以及殘值來計算具體的損失金額。

而有生命的標的物(動植物)的受損量的推算就比較困難,原因在於有生命標的物的受害量,不僅與災害的強度有關,而且與受害時標的物的生育狀態有直接的關係;同時,由於有生命標的物又具有生活機能,災害損失可以得到一定的恢複,所以受害量又受到災後各方麵條件的影響。

農業有生命標的物所遭受的災害(即狹義的農業災害)中,以氣象災害為主,而氣象災害的主要危害對象是農作物、林木等植物體。下麵以氣象災害對農作物的損失為例,介紹一下農業自然災害損失推算的程序和方法。常用的方法有三大類:

1.農學估測法

即在災害發生後,親臨現場調查實際損失情況或在收獲期通過測產與正常產量進行比較,從而確定出損失的大小。

這種方法首先依賴於一個“正常產量”,即不受災可能得到的產量,這個“正常產量”一般通過求若幹年的平均產量的辦法加以確定;其次,在災後立即對受害情況進行調查,則有些損失是可見的,而有些損害是不可見的,因而會影響到最終估測結果的準確性;再次,收獲期測產確定損失大小也會遇到許多麻煩,一是工作量較大,二是由於災後情況的變化使災害造成的損失被轉化,因此得到的損失率也不是純粹的災害損失。

2.理論推定法

即通過大量的科學實驗,得到關於不同的災害、不同強度的災害在不同時期發生對農作物造成的損失率。

該種方法建立在對災害影響程度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這種方法得到的氣象災害的損失量是比較準確的,代表著災害損失推算的發展方向。但真正實施起來卻很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以及花費大量的時間。

3.統計推斷法

即在無法通過理論推算法得到準確結果的情況下,或者不需要把損失責任劃分得很細的情況下,根據有關災害損失的統計結果,借助一定的推斷方法,對災害損失的一種較為科學的估算。

常用的方法是利用長期的災害損失的統計資料,用算術平均法計算出一個平均損失率;也可以用加權平均法來計算一下加權平均值,作為平均損失率;而權數的確定是以災害年距現在的時間為標準,距現在越近,則權重越大。

有些情況下,災害損失的資料缺乏或準確性差,這時可以借助農作物產量數據對災害損失進行一定的推斷。具體做法是:

(1)產量資料的收集與處理。農產品的產量在整個生長形成過程中會受到自然因素和非自然因素的影響。在統計推算中,通常把產量Y分解成兩個部分:Yt為趨勢產量,Yw為脈動產量,Y=Yt+Yw。

趨勢產量是假設在正常情況下,由於排灌、施肥、品種改良、栽培措施改進等因素所影響的那部分產量,是對產量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在一般情況下,農業技術措施是逐漸改善的,所以趨勢產量通常表現為時間的正函數,它對產量的影響在時間序列上是個變化較平穩的過程。因此,用一定的數學方法(例如回歸分析、概率統計等)可以建立一個關於趨勢產量的數學模型,求得相對每一年實際產量Y的趨勢產量Yt。

脈動產量是指由於受其他條件(如氣象因素的波動)影響的那部分產量,它是造成農產品產量波動的主要因素。每一年實際產量Y與趨勢產量Yt之差即為脈動產量Yw。由於Yw可能為正也可能為負,所以它對產量的貢獻也有正有負。

(2)脈動產量的確定、分級及災害年的確定。趨勢產量確定以後,通過將其與實際產量進行對比,就可以確定出脈動產量。所有脈動產量Yw<0的年份是要研究的對象,Yw>0的年份可以放棄不管。而且,並非所有Yw<0的年份都是災害年。通常說來,相對於實際產量Y,如果Yw<0是在一定的範圍內,它也是合理的;如果超過了這個範圍,就構成了災害,那麼該年也就是災害年。一般可以通過均方差σ來確定Yw的等級。

(3)災害年災害類型的確定。[1]災害年氣象條件的分析。主要針對氣溫、水分等方麵,既包括災前的氣象條件分析,也包括災後氣象條件的分析。了解到災害年的氣象指標,對照各種災害的成災條件,便可以確定出災害年各種災害的發生情況。[2]災害年災害類型的確定。包括以下幾方麵內容:共發生了哪些災害?共發生幾次?各發生幾次?何時發生?強度多大?

根據以上內容就可以確定出具體的災害類型,如水稻播種期冷害、小麥抽穗開花期的幹熱風等,所以這樣做的目的就在於將災害損失細分。

(4)災害年災害損失的分解。如果災害年同時發生幾種災害,那麼就應該對該年的損失量進行分解,從而確定出每種災害的損失率。常用的分解方法是“多因素分析”等方法。

通過上述方法我們就可以大致推算出各災害年各種災害損失的大小。

(5)綜合的和分類的農業災害損失統計表的繪製。根據研究目的和實際需要的不同,我們可以分別繪製綜合的和分類的農業自然災害損失表。分類表要根據災害的強度和發生時間來進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