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3-1615年間在中國旅行的陸若漢,他在1616年1月於澳門寫給耶穌會士總會長的信中自稱自己在中國的這兩年裏不僅訪問了中國各地的耶穌會士住院,還去了以前沒人到過的場所,在這樣的廣泛調查中發現,中國的傳統宗教可分為兩種,即學者們為維持政治穩定而為一般大眾所作的“市民神學”和麵向少數人的秘傳哲學,後者涉及到神的本質與天地萬物的創造,而其中的根本點正與天主教相反。陸若漢認為這種秘傳哲學的起源早於古希臘哲學家,並與那些奉瑣羅亞斯德為宗主的迦勒底和波斯術士的說教是同類事物。而利瑪竇和他的追隨者們卻在盡可能地順應中國人的錯誤思想。儒教、佛教和道教的宇宙觀都是無神論的,耶穌會士使用的“上帝”這個詞在中國人那裏是指他們的一尊偶像,而非耶穌會士所期望的God/Deus。陸若漢還自稱在他到來之前,中國的耶穌會士們都隻知道那套世俗神學,而不懂那套秘傳哲學,因為沒人對他們解說過。同時他與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討論過他的疑問,發現他們都沒能把握基督宗教的要旨,並在經過陸若漢的解釋之後,也都承認耶穌會士的宣教書中一些關鍵術語的選擇不正確(除“上帝”之外,還有“靈魂”、“天使”等術語)。不過,陸若漢僅在中國待過兩年,絲毫不懂中文,盡管他自稱做過詳盡調查,但在他這份報告裏並不能說清楚中國人的宇宙觀到底是怎樣的。他更多地是將自己在日本的長期經驗和對中國人行為的直接觀感相結合,而指責利瑪竇的做法錯了,他無法體會利瑪竇在長期接觸中國文化之後所形成的複雜考慮。陸若漢的做法為後來那些不了解、亦無心深入了解中國文化而隻關心信仰的純潔性的托缽修士們樹立了一個方向,這無疑也是一條捷徑。
龍華民是在中國生活了多年的耶穌會士,但他顯然也同陸若漢和托缽修士們一樣看重現實中的中國人對“天”/“上帝”概念的理解,而且龍華民從他1597年抵達中國時就不同意利瑪竇的術語選擇。利瑪竇去世和陸若漢挑起爭端使他有更充足的理由重新辨析這個問題。從龍華民唯一殘存的那份1623-1624年間寫成的文件來看,他恰恰是從宋明理學的角度看待“天”這個概念,並得出中國人的“天”和“理”、“氣”、“太極”一樣都是無神論的術語,事實上中國人不承認有一個人格化的上帝。對於利瑪竇提出當代儒學和古代儒學有本質區別這一點,龍華民也不承認。他堅持認為,中國人把“理”理解為事物的存在、實質和實體,並且是一種無限的、永恒的、不是創造的和不會毀壞的、無始無終的實體。它是天、地和其他有形物的自然本原,也是道德、習慣和其他精神物的倫理本原。由此他發現,“理”其實相當於基督宗教世界所稱的“第一性物質”,它雖然不是一種消極的、無規則的和無形狀的東西,但它也並不完全相當於God/Deus,因為它沒有靈智和思維,而僅僅是以一種癖性傾向和一種自然理進行活動。龍華民的結論是,中國人的神秘哲學是一種純粹的物質論,中國人從不知道與物體有別的精神物,而僅僅在不同程度上知道物質實體。
龍華民自稱他這份文件是征詢過諸多中國天主徒和非天主徒後總結出的中國人對這些術語的真實意見,比如他依次問了楊廷筠:哪些是真正的儒家典籍?宋朝的經典注釋者再今日中國是否還享有權威?如果中國人沒有考慮無形的東西,則他們向誰祭祀?儒家思想認為善人和惡人死後會否得到賞罰?以周文王死後據稱“在帝左右”為例問中國人是否相信靈魂不死?龍華民從楊廷筠的回答中得出的結論是,儒家學者不認為有天主、天使、不朽靈魂的存在,對這一切都以理、氣來解釋。鍾鳴旦在比較過這份文件中龍華民所記錄的楊廷筠的答案與楊廷筠自己作品中對相關問題的論述後認為,其實楊廷筠在上述某些問題上的真實觀點尚不能確證(如靈魂問題),對另外一些問題的觀點符合利瑪竇的見解(如區分古儒與今儒),還有些問題上他的觀點體現出他所理解的基督宗教的一貫特點,而這些特點同他想以天主教補益儒學的立場相符。這便意味著楊廷筠和龍華民文件中其他中國學者的言論本身是可以向不同方向解釋的,但實際上都被龍華民向著一個他所認可的方向解釋,這個方向就是,中國人是物質主義者,是無神論者。因此在這場爭辯中,就如同在其他爭辯中一樣,不管有什麼論據,結論通常沒什麼差異,取決於辯論者在辯論之始所持的立場。
鍾鳴旦的分析不過再次提醒人們,神學辯論總免不了摻雜意識形態性因素。術語之爭在熱烈討論中國人與天主徒的宇宙觀異同,討論God和“天”的性質異同,然而雙方各執一端,一個在古代文獻中尋找依據,一個在當代言論中尋找支持,從“辯論”這件事上看,像是在兩個戰場中各自打仗而無法真正交鋒。但事實上爭論雙方是有交鋒點的。一個概念在古代文獻中的原始意義和在當代生活中的現實意義,究竟哪個更具有指導性和權威性,究竟該堅持哪一個?這樣一個具有本體論性質的問題本身就有探討的必要,如果術語之爭完全是一場學術性質的討論,那麼這個問題就該是一個作為先決命題的交鋒點。不過這一點並未提出討論,真正的交鋒點卻是爭論雙方對於陌生文化的態度。是以尊重中國文化的態度來贏得中國人,還是以忽視甚至否定中國文化的態度來征服中國人?利瑪竇及其支持者們選擇前者,所以選擇了厚古儒薄今儒的策略。陸若漢、龍華民和後來的托缽會士們相信天主教有足夠的力量解決一切難題,所以從宋明理學中找到了他們要駁斥的內容。既然態度支配著神學爭論,則爭論就不是關於對中國文化和天主教義理解之準確度問題的純粹探討,誰能取勝取決於力量的對比而不是道理的對錯。禮儀之爭後來的發展趨勢恰恰印證了這一點,即對理解中國文化不感興趣、對在文化交流中豐富和發展天主教不感興趣的一方取勝,而神學辯論在此過程中成為一件外衣,為失敗者貼上神學錯誤的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