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禮儀之爭的根本起因(1 / 1)

禮儀之爭的根本起因是基督宗教觀念與中國文化間的差異,直接原因則是利瑪竇(Matteo Ricci)為在華耶穌會士確立了以文化適應原則為原則的傳教策略。耶穌會創始人羅耀拉(St。Ignatius Loyola)自一開始就為本會的傳教活動規定了兩大原則:走上層路線,奉行靈活傳教方法——以學習傳教地區的語言和風俗為必要條件。這兩條原則在美洲、印度和日本都得到運用並取得顯著成果,在華耶穌會士的傳教策略正是這兩大原則的延續,也是他們根據自身所處環境對其進行深化和具體化的結果。利瑪竇在這一過程中的突出貢獻就是將上述原則性指導與中國的文化與政治實況相結合,發展出一套明晰的、可操作的行動計劃。

利瑪竇1582年8月自果阿來到澳門,與羅明堅(Michele Pompilius Ruggieri)一起學習中文和中國風俗,次年兩人共赴肇慶。大約10年之後,利瑪竇在適應策略上邁出具有標誌性的一步,即在1592年底之後在衣著上易僧服為儒服,以便為中國士人接納。此後數年裏,一套完整的適應策略在他的思想和行動中逐漸明朗。利瑪竇的理想是融合中國文化與基督宗教而建設一種“中國——基督宗教”式的綜合體,使基督宗教真正植根於中國,而擺脫那種被政府視為異端、令民眾心懷疑懼的邊緣性地位。為了實現這一理想,除了需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關鍵的是為糅合基督宗教與中國文化訂立一個可行方案。利瑪竇深思熟慮之後決定在社會性與道德性因素上溝通兩種文化,並最終選擇了儒學而非佛道作為溝通的平台,這不僅是基於對傳教士在中國所麵臨之政治形勢的仔細考慮,也是出於對中國這幾種教義各自內在動力的考慮。利瑪竇明白,基督宗教與佛教在教義上存在某種相似性,以致佛教實際上是基督宗教的一大競爭者。明確這個方向之後,利瑪竇提出了四個方麵的“本土化”要求:生活方式、表達基本思想和概念的術語、倫理道德、意識形態性的禮儀和習俗。生活方式上的本土化就是接受中國人的舉止態度、飲食習慣、睡覺模式、衣著打扮,比如穿士人的絲質長袍、蓄胡須、雇仆人、乘轎子,並學會向有影響的人物贈送厚禮。倫理道德方麵的本土化則表現在利瑪竇在中文宣教書和實際講道中以儒家的仁、德、道等概念來解釋基督宗教的倫理,並且將天主教戒律和聖禮中與儒家倫理有衝突的部分略去。在術語問題上,利瑪竇采用中國古籍中頻繁出現的“天”或“上帝”指代God。禮儀問題中,利瑪竇起初禁止天主徒從事祭祖祀孔禮儀,因為其中有叩頭舉動,這在天主教徒眼裏是膜拜神的行為。但他很快就發現,中國人寧肯拒絕天主教也不願放棄這些禮儀。現實困境使他更仔細地觀察這類禮儀,發現這類禮儀在中國具有法律規範和身份認同的性質,不執行它們將意味著背棄中國社會,反對它們無異於反對中國政府。同時他又發現,叩頭禮也用於對皇帝或父母等生人。因此,既考慮到傳教士在中國立足有賴於中國統治階層的優容,又考慮到叩頭行為在中國社會中具有禮節性涵義,利瑪竇便通融地把祭祖祀孔禮儀理解為社會性和政治性舉動而允許執行。

在生活方式、倫理、術語、禮儀方麵順應中國人的傳統做法,並不意味著利瑪竇果然認為中國文化或儒家教義與天主教會的規定及教義不衝突,而隻是他為了敲開中國的大門所采取的權宜之策。因為根據傳教士掌握的信息,中國人因為自視文明發達而排斥一切外來的、新鮮的並自稱優於中國文化的思想。利瑪竇傳教策略中的核心內容就是要利用中國古代文獻向中國人展示,他們自己的古代宗教與基督宗教具有相似性,因此基督宗教不是野蠻的外來事物;同時也可提醒中國人,基督宗教因為包含了中西兩種古代文明中共有內容而能夠成為中國人找回他們那神聖卻已被遺忘之過去的一座橋梁。他設想,當中國人認清這一點後,便會自動歸信,而有了這個基礎就可以進一步慢慢清除中國人觀念中的異教形態,純潔其信仰,亦即最終以基督宗教改造儒學。從先秦文獻中尋找術語表達基督宗教的概念和依據古書解釋中國人的宗教形態及禮儀性質是利瑪竇這一主旨的具體表現之一,這也是在術語和禮儀問題上堅持本土化的原因。此外,利瑪竇的方法也體現出他本人尊重中國人與中國文化的真摯與謙虛之情,正是憑借這種謙虛的尊重、敏銳的洞察和慎重的取舍,利瑪竇才能夠被環境接納,為耶穌會士中國傳教區的開辟與發展奠定基礎。但是,站在以天主教為中心的立場上,利瑪竇的文化適應方法顯得很危險,它可能導致形成一種中國信仰與基督宗教信仰胡亂融合的混合物,嚴重損害天主教信仰力圖保持純潔性與優越性的基本宗旨。所以1610年利瑪竇甫一去世,在華傳教士就因為對其術語和禮儀方麵的順應做法意見不一而拉開了禮儀之爭的帷幕。這場爭議也可以說是利瑪竇對中國文化超乎先例的妥協導致天主教會對傳教過程中適應特定社會之程度問題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