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部大開發中反腐敗民主管理機製建設的重點(1 / 3)

在西部大開發中,預防和治理腐敗必須從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機製著手,認真解決機製方麵存在的問題,努力建設符合當前實際、適應時代特點、與國際接軌、有效管用的反腐敗民主管理機製。大開發中民主管理機製建設應該把握四個重點。

(一)努力健全監督製約機製

完善和健全監督製約機製,是有效遏製腐敗的根本性措施之一。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健全監督製約機製重點要做好三方麵的工作:

1.充分發揮反腐敗專職機構的作用

近年來,我們已經初步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與參與反腐敗的總體格局。在西部大開發中,為了進一步發揮好專職機構的作用,在堅持這一格局的基礎上,還應該改革和改進領導機製和協調機製。

一是領導機製。目前,我國紀檢部門實行的是上級紀檢部門和同級黨委雙重領導,以同級黨委為主的領導體製。這種體製已不適應當前反腐敗的實際需要。權力隻有用同等的權力才能製約,這是資產階級執政的一條經驗。列寧當年曾經考慮設立黨的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平級。小平同誌也曾經講:領導幹部的情況,其上級、下級都不能天天看到,而同級的領導成員之間彼此最熟悉。這實際上提出了同級之間監督製約的重要性。因此,如果從總體上改變紀檢部門的領導體製目前條件還不成熟,則應該在西部開發區中,將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機製,改變為由上級紀檢部門領導,從而適應大開發中反腐敗工作的實際需要。

二是協調機製。目前我國專職的反腐敗機構,除了紀律檢查部門、行政監察部門外,還有反貪局,涉及刑事犯罪問題時,還有檢察院。而在各級黨政機關部門中,黨員和幹部的違法違紀問題,又是首先由這些機關中的黨組織,即機關黨委(有的還有機關紀委)處理的。這些機構如果協調配合得當,將形成反腐敗的強大合力;反之,如果協調配合不好,互相推諉扯皮,將對反腐敗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在各地反腐敗實踐中,已經出現了因為職責不清、配合不力而貽誤戰機、泄露機密,有些問題幾家都插手、有些問題又無人過問的情況。為了給西部大開發創造良好的投資經營環境,必須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反腐敗協調機製,發生了問題,隻由一個機構介入。這樣一方麵避免多頭介入影響、幹擾投資者、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也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集中力量打擊各種違紀違法活動。

2.暢通各種監督渠道

建國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黨內監督、民主黨派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行政監督等各種監督體係,應該說監督的門類比較齊全,形式也是比較完備的。存在的問題是監督的渠道不暢通,需要進一步強化監督機製。

第一,強化人民代表和人大監督機製。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和人大的監督作用,是民主機製建設的重點。人民代表不應該擔任政府機關、司法機關的職務,這樣他們就可以定期對政府和司法機關的工作進行視察,定期聽取人民群眾對政府和司法部門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反映,從而對他們進行有效的監督。人大是權力機關,應該對“一府兩院”的工作進行全麵監督審議。關係國計民生的大事和政府的重大決策,要報人大討論批準。不符合程序、原則的幹部任命,違反客觀規律、急功近利的決策行為和影響重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的審理,人大不但要認真過問監督,而且完全可以否決。強化人大監督,實際上也就是強化法律監督。

第二,完善民主黨派監督。民主黨派的作用不應該隻局限於政協會議期間,而應該是經常性的。為了便於民主黨派對黨和政府的工作進行監督,要建立三種製度:一是情況通報製度。黨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重大決策、重要情況和問題、重要的人事變更等,應該及時向民主黨派通報,聽取他們的意見。二是參觀垂詢製度。每年定期組織安排一兩次參觀,邀請各民主黨派人士到重點工程、各個單位部門和基層了解情況,調查研究問題。他們可以自由提問,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負責地回答他們的問題。三是意見反饋製度。各民主黨派可以隨時對黨和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部門和單位對這些意見、建議,要限期一一作出反饋。對這些意見、建議置之不理的,要追究責任。通過執行這三項製度,進一步完善民主黨派監督機製。

第三,改進新聞監督。新聞監督是一種很好的監督形式。為了更好地發揮新聞及輿論監督的作用,在西部大開發中,應該做兩點改進:一是進一步放寬記者采訪的自主權。除了有特殊規定的之外,記者到哪裏采訪,撰寫什麼稿件,應該有充分的自主權,任何單位、任何個人都不得進行限製。記者采寫的新聞稿,隻要核準事實,保證新聞的真實性,無需任何組織和單位審查同意。二是對公開曝光的問題,被反映的部門和單位,一定要限期作出回應。如果所反映的問題有出入,該報紙和雜誌必須把被反映單位的說明編輯後刊登。當然,如果記者搞有償新聞,或者出於某種目的惡意炒作,發現後應該嚴肅處理。

第四,完善群眾監督機製。完善群眾監督機製,主要是賦予人民群眾三種權利:一是知情權。黨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對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重要會議及人事任免等,除了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之外,都應該讓人民群眾知道。人民群眾有了知情權,才能發揮監督作用。為了保障這種知情權得以落實,各級黨政部門應該采取一定的形式,定期向群眾通報情況。群眾要了解有關情況、查閱有關文件,各部門、單位均應熱情接待,並提供方便。二是發言權。人民群眾是國家的主人,對國家的事情應該有充分的發言權,這點雖然在憲法上有規定,但沒有有效的機製保證。當前最起碼應該做到群眾的意見、建議能有地方反映,能有人聽。對群眾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必須有機構和人員受理,並限期給予明確的答複。三是罷免權。我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人民群眾有選舉的權利,當然也應該有罷免權。尤其是基層,當選舉單位的大多數人要求罷免所選的某個人時,罷免就應該有效。上述三條,均應通過有關法律程序形成合法文件,並從製度和機製上予以保證。

3.加強對領導幹部包括“一把手”的監督

對領導幹部的監督是個薄弱環節,應該下決心改進。辦法無非是三條:

一是嚴格執行黨風廉政責任製,加強廉潔自律。對縣(處)以上領導幹部,中紀委先後製定了三十多條廉潔自律的規定,並要求每年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對照檢查。存在的問題是民主生活會的質量不高,自律不嚴,黨風廉政責任追究不落實。另外,對八小時之外的活動沒有製約以及黨政幹部傍大款等問題,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對此,紀檢監察部門要真正負起責任,嚴防自律規定流於形式。

二是定期述職考察。領導幹部每年都要進行述職和考察,述職要在機關和部門全體幹部職工大會上進行,上級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也要派人參加。述職後上級組織人事部門要進行認真的考察,廣泛征求機關幹部職工的意見,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述職和考察都要成為一項嚴格的規定,不能可搞可不搞,或者敷衍了事地走過場了事。述職中群眾反映大、組織考察不合格的,上級主管領導要及時進行誡勉談話,如確有問題的,必須進行組織調整。

三是要實行分權、輪崗製度。要合理調整權力結構,防止權力過分集中。對管理人、財、物、事的熱點崗位,其權力更應該明確界定,而且權力的運作程序要規範,手續要健全,每個環節要透明,整個過程要有人監督,結果要公示。這些部門的崗位職責既要責任明確,做到各負其責,又要相互聯係,相互銜接,形成互相監督製約的機製。領導幹部在每個崗位上的任職時間一定要明確規定,任滿就要交流,這應該成為一項嚴格的製度。

(二)認真改革權力運行機製

腐敗問題的產生和形成,都是在權力行使運行的過程中實現的。因此,加大權力運行機製的改革力度,盡快建設適應市場經濟特點的權力運行機製,是保證西部大開發順利前進的關鍵所在。權力運行機製的改革,應該堅持權力結構科學合理,社會資源配置走向市場,權力運行程序嚴密有序的思路和原則,形成能有效製約行政權力的機製。

1.努力加快行政改革和權力結構調整

我國的行政體製和權力機製,是在長期實行計劃經濟的體製下逐步形成的,這些年雖然進行了一係列改革,但還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更不適應西部大開發的要求。所以必須加快行政改革和權力結構調整的進度。當前首先要搞好三件事: